就贞洁嬌好;同女人在一起,就谨慎从事。她在田野散步,追逐昆虫,还想方设法在公园和大路边同米歇尔秘密幽会。她给儿子写了许多親切慈爱的信,赞扬高尚的道德,她特别努力工作。不管是打官司,还是同米歇尔的冲突,还是频繁的通信,都不能使她不去像蚂蚁一样耐心地劳动。
诉讼的双方都焦虑不安,动员一切人证、物证。
乔治·桑给布古瓦朗写信,让这位爱她的孩子的家庭教师指证丈夫与女仆的通姦行为。
卡西米尔也同样给在巴黎的朋友写信,为妻子在那里的不端搜寻物证。
最后,卡西米尔从麻木迟钝中清醒,整理出一份备忘录,详细列举了令他不满的事,备忘录的开头是这样的:
1825年8月:比利牛斯山之行,同奥雷利安会见与通信。10月:波尔多之行,奥洛尔·杜德望与奥雷利安被当场捉姦。
1827年:奥洛尔·杜德望同斯特凡·格朗萨涅有情书来往。1827年11月:由斯特凡·格朗萨涅陪同做巴黎之行,借口要治病和疗养!
1829年:奥洛尔·杜德望写信给斯特凡·格朗萨涅,向他要毒葯,借口要自杀。1829年4月:夫婦俩出发去波尔多,约定在那里住三个星期,或者顶多一个月。一住就是三个月。每天早上,杜德望夫人都要访问格朗萨涅先生,借口是去洗澡……
1830年11月:杜德望夫人到达巴黎,住在塞纳街她兄弟的家里。据看门女仆说,杜德望夫人的行为使整个家庭蒙受耻辱。于勒·桑多先生。
1831年:她回诺昂只住几天,又回到巴黎,她雇的女仆、乡下姑娘玛丽·莫罗同行。
女仆目睹了她同于勒·桑多先生大吵大闹,大打出手。
1832年:古斯塔夫·普朗什先生……
1833年:偕同阿尔弗雷德·德·缪塞先生出发去意大利,逗留了八个月……争吵与和解……
1835年:夫婦不和,杜德望夫人学着年轻男人的样子,抽烟,骂人,而且穿男人的衣服,完全失去了女性优雅妩媚的风度。
写了《莱莉亚》一书……
1836年5年,离婚诉讼案重新提交拉夏特尔法庭。法庭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丈夫提出的令人不快的控告。结论是,指控既是确有其事,又是恶意中伤;归根结底,指控是荒唐的。那是因为杜德望先生“并不力图摆脱夫婦共同生活,而是要维持现状”。基于指控实质上是使夫妻双方都不抱重修旧好的希望,法庭宣判杜德望夫人与丈夫离婚,禁止丈夫再纠缠她,也不准同她来往,妻子以母親的名义照管孩子。
卡西米尔在他的顾问们的鼓动下,就这个判决向布尔日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乔治·桑前往布尔日,以便与他的律师兼情人米歇尔親近。开庭前夕,乔治·桑在自己住的房间的细木护壁上写了一段祈祷文:
伟大的上帝!请您保护一切愿做好事的人,镇压一切要做坏事的人……
朋友们从巴黎、拉夏特尔和波尔多赶来支持她,只有她母親索菲·莫里斯·杜邦夫人避免受牵连,因为她还不知道谁将给她提供年金。
米歇尔替自己的情婦辩护,他声音低沉地对诉讼的另一方说:“夫婦的住所遭到亵读,正是您干的好事;您把腐化堕落和迷信带到家里……”他激动地念着奥洛尔写给奥雷利安的信,证明他的委托人在初恋中纯洁无暇。他描述了这位少婦十分矛盾的处境:
她虽然有庄园及大笔财产做嫁妆,却不得不靠菲薄的补助金度日,而她的丈夫则靠着这个家庭及其财产,过着“穷奢极慾,荒婬无耻的生活”。他影射杜德望先生的指控“把妻子描绘成最下流的娼「妓」”,完全是造谣中伤,不能令人深表厌恶。他夸赞这位无可指责的贤妻,是放蕩而又吝啬的丈夫逼迫她离开夫婦住所的。
乔治·桑穿着素净的白色连衣裙,戴着白帽,围着带下垂花边的细布皱领,披着花披肩,楚楚动人地倾听米歇尔的辩辞。
在场的人都被这滔滔的雄辩震惊和折服。法庭终于同意辩护,驳回上诉。
然而,第二天法庭却又做了一个折衷的安排。
原来,伊包利特感到事情进展不妙,便建议妹夫对诺昂的权益和索朗芝的去向做出让步:“我没有要你同意拉夏特尔法庭的初审判决,但是你可以只要纳博纳公馆和你的儿子。把诺昂留给奥洛尔。即使要了诺昂,你也会觉得不能在那里呆下去。至于索朗芝的去向,你应该拿定主意。不必扯得太远,我就能向你证明,一个轻浮的女人对女儿一定会比正经的女人更严厉。不要担心现在左右她的男人。不出一年半,他们就要被她赶出大门!她的性格将比任何时候都固执,可能会因为女儿在身边而重新获得某些人类的感情;她会把某种自尊心倾注在索朗芝身上,使其不致重蹈覆辙……”
卡西米尔撤回了上诉。
乔治·桑也要了结此事,同意他照管莫里斯并享有对纳博纳公馆的用益权。她抚养索朗芝和继续管理诺昂。
经过多少次愤怒与激烈的争辩,才回到原先达成的妥协。这是一个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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