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继承了这一学派的三种特质,而朱熹则对作为形上本体的太极有浓厚兴致,作了纵深一路的挖掘。俯瞰三家《易》学,在儒道之辨、象数义理之辨的表层湍流之下,静静地徜徉着王、程、朱《易》学一以贯之的深沉的性理传统,在这性理传统之下,“整个程朱理学都可说是王弼《易》学影响下的产物”。
王弼去世后,伴随玄学文化的兴盛,其《易》学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南北朝之际,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流行王弼《易》,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国子祭酒孔颖达(574~648)受诏撰《五经正义》,于诸家《易》说中独尊王弼《周易注》,确立了王弼《易》学的独尊地位。他在《周易正义序》中写道:“若夫龙出于河,则八卦宣其象,麟伤于泽,则十翼彰其用。业资凡圣,时历三古。及秦亡金镜,未坠斯文,汉理殊囊,重兴儒雅。其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非有绝伦,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当时,江南为王弼《周易注》作义疏者十有余家,孔颖达认为它们“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于是“去其华而取其实”,归本于王弼原注,为之从新撰写义疏,成《周易正义》。孔颖达对《易》学史的一些宏观问题,例如“易之意义”、“重卦之人”、“三《易》时代”、“上下经分篇依据”等方面有不少发明,而在具体经义的疏解和诠释方面,则确定“疏不驳注”的原则,不欲辩驳王弼注文。这意味着《周易正义》乃是王弼《周易注》的发展和完备。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在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于天下官学,独尊数百年之久。北宋建国,官学科举沿用唐代旧制,没有大的变化。太宗端拱年间(988~989),以《五经正义》诏国子监镂板刊行,校勘精审,至真宗咸平二年(999),前后用了十年时间始竣其功。到咸平四年(1001),又先后校定或增修《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仪礼》、《周礼》、《孝经》、《论语》、《尔雅》注疏,镂板颁于国学,从此国家不但有官学,而且有了官书。仁宗庆历(1042~1048)以后,宋学兴起,学者解经竞标新义,然未见官书有何改动。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制度,颁《尚书》、《毛诗》、《周礼》之《三经新义》于学官,官书始有变改。这变改是否波及《易》书方面呢?我们来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王介甫《易义》二十卷,龚原注《易》二十卷,耿南仲注《易》二十卷。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复有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从“不专以取士”、“偕行于场屋”等语,可知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人的《易》注虽流行一时,却始终没有取代《周易正义》的官书地位。也就是说,两宋之交,官书仍以《周易正义》为主,王弼《易》仍统治着官方《易》学。朱熹是在这个时期出生,并在这个时期学习《周易》的。
二、朱熹少年攻习王弼《易》
历代考述朱熹生平的著作,谈到朱熹少年时期,都重视他对儒学基本精神的天然契悟和厉志圣贤之学的心路历程,对其举业则以“于举子业初不经意”等语淡笔带过,例如黄榦的《朱文公行状》、脱脱等的《宋史·朱熹传》、黄宋羲等的《宋元学案·晦翁学案》、王懋竑的《朱子年谱》都是如此。今人束景南先生著《朱子大传》和《朱熹年谱长编》,钩稽许多文献资料,让我们得以了解朱熹少年时期的生活状况,从这些情况看,朱熹青少年时期并非“于举子业初不经意”,而是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祖辈出自“吴郡朱氏”一支,该支后汉灵帝时由青州徙居丹阳。唐末,丹阳朱氏的后人朱古僚仕为婺源镇将,遂定居婺源,成为婺源朱氏的始祖。朱古僚资产殷富,但他的后人五世从事儒业,朱家逐渐由中等官僚沦落到小地主的境地,到第七世朱森即朱熹祖父时,家业已一蹶不振。朱森不事进取,一生潦倒不得志,晚年沉溺于佛典道书,而把家业复兴的希望寄托给后辈子弟,说:“吾家业儒,积德五世,后当有显者,却当勉励谨饬,以无坠先世之业。”朱熹父亲朱松曾描述自己家境说:“某少贱贫,进不能操十百之金贸易取赀,以长雄一乡;退不能求百亩之田于长山大谷之中,躬耕以为养。反顾其家,四壁萧然,沟壑之忧,近在朝夕,途穷势迫,计无所出,乃始挟书操笔,学为世俗所谓举子场屋之文者。”此言虽不免略带主观色彩,然举子业竟是朱松找到的摆贫困的唯一出路,当无疑问。朱松在北宋政和八年(1118)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其后十多年宦途不顺,多数时间待次在家,在闽中四处寄食寓居,生下朱熹。绍兴四年(1134),朱松丁母忧,期间“尽室饥寒”,朱熹的两个哥哥相继夭亡,由此不难想见当时生活之艰辛。这一年朱熹就傅,朱松为作《送五二郎读书诗》,诗云:“尔去事斋居,操持好在初。故乡无厚业,旧箧有残书。夜寝灯迟灭,晨兴发早梳。诗囊应令满,酒盏固宜疏。驀羁应似犬,龙化本由鱼。鼎荐缘中实,钟鸣应体虚。洞洞春天发,悠悠白日除。成家全赖汝,逝此莫踌躇。”此时家境较之以往更加清贫,朱松能为朱熹设计的安身立命之途,更只能有“学为场屋之文”这一条了。诗中的“鼎荐”、“龙化”、“成家全赖汝”,说的都是举业,显然,少年朱熹生活和学习的主题当是举子业。
从绍兴七年(1137)起,朱松一度在朝任职,家境稍有好转,但是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的病故,使这个家庭的前景顿时又变得黯然无光。朱松去世前把家事委托给在崇安五夫里奉祠家居的刘子羽,遗命朱熹:“籍溪胡原仲、白水刘致中、屏山刘彦冲,此三人者,吾友也,其学皆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父事之,而唯其言之听,则吾死不恨矣。”并致书三位崇安道学密友,请他们教育朱熹。刘氏家族是世代簪缨的大族著姓,在五夫里屏山下拥有巨大的刘氏庄园。刘氏有家塾,由刘子翚主持,刘勉之、胡宪都是刘氏家塾延聘执教的名士。刘子羽收容朱熹母子,在刘氏庄园前修葺一座五开间的旧楼供他们居住。朱熹入刘氏家塾,受学于刘子翚、刘勉之、胡宪三君子,并执经问道于刘勉之的萧屯草堂、胡宪的籍溪山居。
崇安刘氏之家塾源远流长,世代左右地方教育。家塾除教授刘氏子弟,还广收乡邻俊秀。在刘子翚曾祖刘太素时,学生有百余人;至其祖父刘民先时,学生有数百人;刘子翚还于绍兴十四年(1144)进一步扩大了家塾的规模。后来,南宋淳祐二年(1242),宋理宗为褒扬刘子翚的教育功绩,敕命扩建为屏山书院。这样大规模的家塾,无疑是以教授举业为目的,且具经营性质的。朱松把朱熹托付给刘氏,其主要用意,当在于举业。朱熹入刘氏家塾,主要目的是攻习举业。刘氏家塾授学的地方在六经堂,朱熹在此恭听经学塾师传授经史,学做程文和诗赋,接受应试训练。
朱熹随母寄人篱下,虽受到多方照顾,然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曾向远在湖州的三叔朱槔诉悲苦之情,又曾作《寿母生朝诗》,表达窘迫凄凉的心态,诗云:“秋风萧爽天气凉,此日何日升斯堂?堂中老人寿而康,红颜绿鬓双瞳方。家贫儿痴但深藏,五年不出门庭荒。灶陉十日九不炀,岂办甘脆陈壶觞?低头包羞汗如浆。”自朱森以来朱家的败落,至此可谓达到了最低点。少年朱熹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而解决的途径却只有一个,即科举。不难想像,自称“少而鲁钝,百事不及人”的朱熹,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能以十九岁的小小年纪胜出,必定在举业上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攻习举业,选择的入途是经义进士,攻治的主经是《周易》,《南宋馆阁续录》卷九记曰:
朱熹……绍兴十八年王佐榜进士出身。治《易》。
这意味着少年朱熹曾用多年时间潜心研习《周易》,最保守的估计,在参加科举考试之前的数年间,《周易》当是他学习的焦点。
为应对举子业,朱熹不会忽略“偕行于场屋”的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家《易》说,而对始终作为官学官书的《周易正义》,自然会更加重视。实际上,朱熹于《周易正义》所下的苦功,已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这情况反映在《朱熹集遗集》卷二《答汪次山书》中。书云:“大凡治经之法,且先熟读正经,次则参考注疏。至于礼乐制度名数,注疏得之尤多,不知令郎曾如此下功夫否?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自然精熟贯穿,何待他求?彼学成而名显者,岂必皆有异书乎?今人欲速,每事必求一捷径,不肯安心循序,下实工夫。为此所悟,一事不成者多矣。不可不自悟也。愚陋无所知,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敢以布闻,称塞厚意。”朱熹在中进士的隔年,即绍兴二十年(1150)的十二月,曾归徽州婺源扫墓,乡人歆羡他少年得志,多来问学。从婺源归崇安不久,乡人汪次山来信为自己的孩子求教治经之法,朱熹写此信作答复。信中强调了注疏的重要性,建议在注疏方面要多下苦功。引人兴味的是,朱熹顺便规定了攻治经传注疏的时限:“若资质大段警悟,亦须著下三年工夫于此。”而另一句话更值得玩味:“于此尝究心焉,颇见利病如此。”意思说自己曾在注疏方面下过三年以上的苦功。朱熹入刘氏家塾的时间是绍兴十三年或十四年,参加科举在绍兴十七年和十八年,则这三年以上的苦功,当是在刘氏家塾中作的。考虑到朱熹所治主经为《周易》,即可知道,他曾究心的“注疏”,当指孔颖达《周易正义》。盖自北宋中期至南宋,义疏之体不复流行,终北宋一代,未见有人再写出有广泛影响的《周易》义疏。
朱熹在少年时代于《周易正义》下过数年苦功,说他深受王弼《易》学的影响,当不是过言。进一步,说他的《易》学接续了王弼和孔颖达之学脉,也不为无据。
宋代贡举有进士、明经、诸科。宋初,进士科承唐及五代之制,试诗、赋、论、策,贴试《论语》,应对《春秋》或《礼记》墨义,主要以诗赋取人。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罢诗赋、贴经、墨义,主要试经义和策论。应试者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第一场,初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大义;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新法被废止,按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取士。学习内容,诗赋进士听习一经,经义进士并习两经。考试内容,诗赋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二道,《论语》或《孟子》义一道;第二场,赋及律诗一首;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经义进士:第一场,试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第二场,本经义三道,《孟子》义一道;第三场,论一首;第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宋室南迁以后,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开科,也以经义、诗赋两科取士,但与元祐法略有不同:一是习诗赋者不再兼试经义,二是不习诗赋者只治一经而不必兼治两经,三是由试四场改为试三场。其中,诗赋进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经义进士:第一场本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是为建炎法。诗赋进士的课试内容相对灵活活,比较容易应对,因此学者竞习诗赋,经义进士不易攻习,经学于是寖微。
朱熹选择的是经义进士,所治本经为《周易》,依建炎法受试。三场考试内容当为:《周易》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论一首,策三道。绍兴十七年(1147)秋,朱熹参加建州乡试,此次考试,三道策论很得考官赞赏,考官蔡兹谓人曰:“吾取中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朱熹因此得中举人。绍兴十八年(1148)春,参加省试,《周易》一经所出题目是“刚中而应”。朱熹回忆说:“戊辰年省试,出‘刚中而应’。或云:‘此句凡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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