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吉从之。
九五:讼,元吉(1)。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1)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无所溺,公无所偏,故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韖带,终朝三褫之(1)。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1)处讼之极,以刚居上,讼而得胜者也。以讼受锡,荣何可保?故终朝之间,褫带者三也。
上经需传卷二 师
师:贞,丈人吉,无咎(1)。
(1)丈人,严庄之称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也。兴役动众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1)?
(1)毒犹役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1)。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1)为师之始,齐师者也。齐众以律,失律则散。故师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异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师出不以律,否臧皆凶。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1)。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1)以刚居中,而应於上,在师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宠,为师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则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师得吉,莫善怀邦,邦怀众服,锡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六三:师或舆尸,凶(1)。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1)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进则无应,退无所守,以此用师,宜获“舆尸”之凶。
六四:师左次,无咎(1)。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2)。
(1)得位而无应,无应不可以行,得位则可以处,故左次之,而无咎也。行师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 (2)虽不能有获,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1)。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1)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执言而无咎也。柔非军帅,阴非刚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则众不从,故“长子帅师”可也。弟子之凶,故其宜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1)。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1)处师之极,师之终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开国承家,以宁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上经需传卷二 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1)。“不宁方来”,上下应也(2)。“后夫凶”,其道穷也(3)。
(1)处比之时,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夫群党相比,而不以“元永贞”,则凶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 (2)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五独处尊,莫不归之,上下应之,既亲且安,安则不安者讬焉,故不宁方所以来,“上下应”故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与,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则不宁之方皆来矣。 (3)将合和亲而独在后,亲成则诛,是以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1)。
(1)万国以“比”建,诸侯以“比”亲。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1)。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1)处比之始,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为比之首,则祸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无咎”也。处比之首,应不在一,心无私吝,则莫不比之。著信立诚,盈溢乎质素之器,则物终来无衰竭也。亲乎天下,著信盈缶,应者岂一道而来?故必“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1)。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1)处比之时,居中得位,而系应在五,不能来它,故得其自内贞吉而已。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1)四自外比,二为五贞,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与比者,皆非已亲,故曰“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1)。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1)外比於五,复得其位,比不失贤,处不失位,故“贞吉”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1)。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1)为比之主而有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於物,唯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夫三驱之礼,禽逆来趣已则舍之,背已而走则射之,爱於来而恶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虽不得乎大人之吉,是“显比”之吉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1)。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1)无首,后也,处卦之终,是后夫也。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宜其凶也。
上经需传卷二 小畜
小畜:亨(1)。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1)不能畜大止健,刚志故行,是以亨。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1)。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2)。
(1)谓六四也,成卦之义,在此爻也。体无二阴,以分其应故上下应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应之,三不能陵,小畜之义。 (2)小畜之势,足作密云,乃“自我西郊”,未足以为雨也。何由知未能为雨?夫能为雨者,阳上薄阴,阴能固之,然后焌而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复道”,固九二之“牵复”,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也。下方尚往,施岂得行?故密云而不能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阴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独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进而“舆说辐”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处”。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则能雨明矣。故举一卦而论之,能为小畜密云而已。阴苟不足以固阳,则虽复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至论一卦之体,故曰“密云不雨”。《象》各言一爻之德,故曰“既雨既处”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1)。
(1)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1)。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1)处乾之始,以升巽初,四为已应,不距已者也。以阳升阴,复自其道,顺而无违,何所犯咎,得义之吉。
九二:牵复,吉(1)。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1)处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极,非固已者也。虽不能若阴之不违,可牵以获复,是以吉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1)。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1)上为畜盛,不可牵征,以斯而进,故必“说辐”也。已为阳极,上为阴长,畜於阴长,不能自复,方之“夫妻反目”之义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1)。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1)夫言“血”者,阳犯阴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务於进,而已隔之,将惧侵克者也。上亦恶三而能制焉,志与上合,共同斯诚,三虽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惧除,保“无咎”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1)。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1)处得尊位,不疑於二,来而不距。二牵已挛,不为专固,“有孚挛如”之谓也。以阳居阳,处实者也。居盛处实而不专固,富以其邻者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1)。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2)。
(1)处小畜之极,能畜者也。阳不获亨,故“既雨”也。刚不能侵,故“既处”也。体《巽》处上,刚不敢犯,“尚德”者也。为阴之长,能畜刚健,德积载者也。妇制其夫,臣制其君,虽贞近危,故曰“妇贞厉”也。阴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几望”也。满而又进,必失其道,阴疑於阳,必见战伐,虽复君子,以征必凶,故曰“君子征凶”。 (2)夫处下可以征而无咎者,唯泰也则然。坤本体下,又顺而弱,不能敌刚,故可以全其类,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则其进各有难矣。夫巽虽不能若艮之善畜,犹不肯为坤之顺从也,故可得少进,不可尽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复则可,至於九三,则“舆说辐”也。夫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
上经需传卷二 履
履虎尾,不哸人,亨。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哸人,亨”(1)。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2)。
(1)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见哸者,以其“说而应乎乾”也。乾,刚正之德者也。不以说行夫佞邪,而以说应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见哸而亨。(2)言五之德。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1)。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1)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素,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1)。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1)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而二以阳处阴,履於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也。履道之美,於斯为盛。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在幽而贞,宜其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哸人凶。武人为于大君(1)。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哸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1)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况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哸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志存于五,顽之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1)。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1)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
九五:夬履,贞厉(1)。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1)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夬履贞厉”也。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1)。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1)祸福之祥,生乎无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居极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上经需传卷二 泰
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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