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之辞也。辨者,足之上也。剥道浸长,故“剥”其辨也。稍近於“床”,转欲灭物之所处,长柔而削正。以斯为德,物所弃也。
六三:剥之,无咎(1)。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2)。
(1)与上为应,群阴剥阳,我独协焉,虽处於剥,可以“无咎”。 (2)三上下各有二阴,而二独应於阳,则“失上下”也。
六四:剥床以肤,凶(1)。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1)初二剥床,民所以安,未剥其身也。至四剥道浸长,床既剥尽,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将失身,岂唯削正,靡所不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1)。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1)处剥之时,居得尊位,为“剥”之主者也。“剥”之为害,小人得宠,以消君子者也。若能施宠小人,於宫人而己,不害於正,则所宠虽众,终无尤也。“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1)。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1)处卦之终,独全不落,故果至于硕而不见食也。君子居之,则为民覆荫;小人用之,则剥下所庇也。
上经随传卷三 复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1),“朋来无咎”(2),“反复其道,七日来复”(3),天行也(4)。“利有攸往”,刚长也(5)。复,其见天地之心乎(6)?
(1)入则为反,出则刚长,故“无疾”。疾犹病也。 (2)“朋”谓阳也。 (3)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 (4)以天之行,反覆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5)往则小人道消也。 (6)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1)。
(1)方,事也。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於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也。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1)。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1)最处复初,始复者也。复之不速,遂至迷凶,不远而复,几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难远矣。错之於事,其始庶几乎?故“元吉”也。
六二:休复,吉(1)。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1)得位处中,最比於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1)。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1)频,频蹙之貌也。处下体之终,虽愈於上六之迷,已失复远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复,未至於迷,故虽危无咎也。复道宜速,蹙而乃复,义虽无咎,它来难保。
六四:中行独复(1)。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1)四上下各有二阴而处厥中,履得其位而应於初,独得所复,顺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独复”也。
六五:敦复,无悔(1)。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1)居厚而履中,居厚则无怨,履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休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1)。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1)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败。用之於国,则反乎君道也。大败乃复量斯势也。虽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
上经随传卷三 无妄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1)。动而健(2),刚中而应(3),大亨以正,天之命也(4)。“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5)!
(1)谓震也。 (2)震动而乾健也。 (3)谓五也。 (4)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动而愈健。“刚中而应”,威刚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贞而何?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则柔邪之道消矣。动而愈健,则刚直之道通矣。“刚中而应”,则齐明之德著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则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5)匪正有眚,不求改以从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时,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将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1)。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2)。
(1)与,辞也,犹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2)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后万物乃得各全其性,对时育物,莫盛於斯也。
初九:无妄往,吉(1)。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1)体刚处下,以贵下贱,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1)。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1)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代终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尽臣道,故“利有攸往”。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1)。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1)以阴居阳,行违谦顺,是“无妄”之所以为灾也。牛者稼穑之资也。二以不耕而获,“利有攸往”,而三为不顺之行,故“或系之牛”,是有司之所以为获,彼人之所以为灾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1)。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1)处“无妄”之时,以阳居阴,以刚乘柔,履於谦顺,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无咎”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1)。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2)。
(1)居得尊位,为无妄之主者也。下皆“无妄”,害非所致而取药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灾,勿治自复,非妄而药之则凶,故曰“勿药有喜”。 (2)药攻有妄者也,而反攻“无妄”,故不可试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1)。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1)处不可妄之极,唯宜静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
上经随传卷三 大畜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1)。刚上而尚贤(2),能止健,大正也(3)。“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4)。
(1)凡牧既厌而退者,弱也;既荣而陨者,薄也。夫能“辉光日新其德”者,唯“刚健笃实”也。 (2)谓上九也。处上而大通,刚来而不距,“尚贤”之谓也。 (3)健莫过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 (4)有大畜之实,以之养贤,令贤者不家食,乃吉也。“尚贤”制健,“大正”应天,不忧险难,故“利涉大川”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1)。
(1)物之可畜於怀,令德不散,尽於此也。
初九:有厉,利已(1)。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2)。
(1)四乃畜已,未可犯也。故进则有厉,已则利也。 (2)处健之始,未果其健者,故能利已。
九二:舆说輹(1)。
《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1)五处畜盛,未可犯也。遇斯而进,故“舆说輹”也。居得其中,能以其中不为冯河,死而无悔,遇难能止,故“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日闲舆卫,利有攸往(1)。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1)凡物极则反,故畜极则通。初二之进,值於畜盛,故不可以升。至於九三,升于上九,而上九处天衢之亨,途径大通,进无违距,可以驰骋,故曰“良马逐”也。履当其位,进得其时,在乎通路,不忧险厄,故“利艰贞”也。闲,阂也。卫,护也。进得其时,虽涉艰难而无患也,舆虽遇闲而故卫也。与上合志,故“利有攸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1)。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1)处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止健初,距不以角,柔以止刚,刚不敢犯。抑锐之始,以息强争,岂唯独利?乃将“有喜”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1)。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1)豕牙横猾,刚暴难制之物,谓二也。五处得尊位,为畜之主。二刚而进,能豮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岂唯能固其位,乃将“有庆”也!
上九:何天之衢,亨(1)。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1)处畜之极,畜极则通,大畜以至於大亨之时。何,辞也,犹云:何畜乃天之衢亨也。
上经随传卷三 颐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太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1)。
(1)言语、饮食犹慎而节之,而况其馀乎?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1)。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1)“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离其致养之至道,阯我宠禄而竞进,凶莫甚焉。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1)。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2)。
(1)养下曰颠。拂,违也。经犹义也。丘,所履之常也。处下体之中,无应於上,反而养初居下,不奉上而反养下,故曰“颠颐拂经于丘也”。以此而养,未见其福也;以此而行,未见有与,故曰“颐贞凶”。 (2)类皆上养,而二处下养初。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1)。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1)履夫不正,以养於上,纳上以谄者也。拂养正之义,故曰“拂颐贞凶”也。处颐而为此行,十年见弃者也。立行於斯,无施而利。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1)。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1)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也。下交不可以渎,故“虎视耽耽”,威而不猛,不恶而严。养德施贤,何可有利?故“其欲逐逐”,尚敦实也。修此二者,然后乃得全其吉而“无咎”。观其自养则履正,察其所养则养阳,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1)。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1)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行则失类,故宜“居贞”也。无应於下而比於上,故可守贞从上,得颐之吉,虽得居贞之吉,处颐违谦,难未可涉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1)。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1)以阳处上而履四阴,阴不能独为主,必宗於阳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故曰“由颐”。为众阴之主,不可渎也,故厉乃吉。有似《家人》“悔厉”之义,贵而无位,是以厉也。高而有民,是以吉也。为养之主,物莫之违,故“利涉大川”也。
上经随传卷三 大过
大过(1):栋挠,利有攸往,亨。
(1)音相过之过。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1)。“栋挠”,本末弱也(2)。刚过而中(3),巽而说行(4),“利有攸往”,乃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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