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入门 - ├ 论表里阴阳汗吐下温解法

作者: 李梴3,105】字 目 录

因下早而腹痛有积者,谓之太阳太阴,又谓之里传表,挂枝加芍药汤,甚者加大黄。太阳病下早利不止,脉促,喘而汗出,表未解也,葛根芩连汤。脉弦胸满者,栀豉汤吐之。通治表多里少者,白虎汤或合小柴胡汤。里多表少者,五苓散或合小柴胡汤。表里俱急者,防风通圣散、大柴胡汤。

太阳证,脉浮紧者,宜汗。而汗之不解者,再与汗之。若失其汗,则寒邪传经,当看传过何经,变出何病。若应汗而反下渗,表邪乘虚内陷,则热蓄于里,变为瘀血、懊 、痞气,结胸等证。

里证具而脉沉实者,宜下。若下后热不退,脉未和者,犹当量虚实再下。若失下则邪无从出,又或应下而反汗之,则津液内竭,变为动悸等证。

可汗者,脉证全在表也,然太早太过,则津液竭而变生焉。有不可汗者,诸虚损咽干口燥,咽痛疮疡,淋沥,经水适至,诸失血,吐沫咳嗽坏证,脐中上下左右动气,风温、风湿、湿温、脉迟微涩者,或厥而脉紧者,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强发之,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而死。

可下者,脉证全在里也,然太早太过,则水谷脱而变生焉。有不可下者,诸虚,咽肿,呕吐厥逆,结胸不转矢气,脐中左右上下动气,脉浮细虚微涩,带表恶寒等证。下之则危,随宜以温热药救之。

阴阳二毒,及少阴证吐利,及口和背恶寒脉微涩,属阳虚者,宜灸。阴虚挟火脉微数者,不宜灸。盖外火能助内火,火炎则下体必重痹,骨焦肉消,或因此遗精潮咳见红,皆火气之所使也。《活人》云:凡灸后,烧针后,证与火邪发狂者同,小柴胡加龙骨牡蛎治之。

膈上寒饮干呕,少阴病也;四肢冷,胃亏也;脉微,下虚也。误吐内烦,损伤元气,遂致不救者有之。若应吐而反温之,则毒气郁结于胃,而为发狂等证。

伤寒,热气入脏,流于少阴之经,咽路焦,口燥渴,肾水干也;热病,热不已,目睛不和,亦肾水干也,皆急下以救肾水。阳明发热汗多,或已汗不解,腹满痛,及狂谵不大便者,皆急下以存胃液。伤寒脉弦而迟,弦为寒,迟为脏;脉大而紧,大为阳,紧为寒,俱谓之阳中伏阴,急下以分阴阳。又下利三部脉平,心下硬者,内实也;下利脉迟而滑,或浮大按之反涩,恶食者,皆胃有宿食也。但宿食忌巴霜,只宜大黄荡涤。

脉沉厥冷,膈上寒饮干呕,或时头痛,皆寒气上攻也,急温之,三味参萸汤。内寒已极,厥逆吐利,不渴静蜷,阳和之气欲绝,六脉若有若无,急温之,四逆汤。凡言急者,病势已笃,将有变革,非若他病可以缓也。

他如太阳汗出不止,汗后恶风,汗后烦躁,心悸身痛,皆宜急用附子加于桂枝,芍药之类三阳脉迟腹痛,建中汤当先施也。但一服,中病即止,伤寒之药皆然。

伤寒六日,传经一遍,七日当解,再传至于十三日以上不愈,谓之过经。汗下失宜,以致邪气留连不已,神昏谵语,胸满潮渴,随其表里证见而调之,或从轻再汗再下。如脉乱发躁,尺寸陷者危。如脉缓安睡,邪未净者,正未复耳,参胡芍药汤调之。有大便下利而脉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与,停留余热。凡过经气虚,或加异气,宜与坏证参看。

凡尺寸迟弱,血少也。不问风寒初证杂证,俱忌汗吐下,宜先以小建中汤,或黄 建中汤救脉。如素实者,小柴胡汤亦好,俟脉不迟,方可施治。

此阴阳,指表里言。病者为虚,不病者为实。表病里和,则邪出于外而为阳虚阴盛,故发表不远热,而用辛甘之剂,所以扶阳也。里病表和,则邪入于内而为阴虚阳盛,故攻里不远寒,而用酸苦之药,所以扶阴也。

若阴经自受寒邪,则为脏病投阴,阳气将脱,急宜辛热回阳抑阴。故曰: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乃亡。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医杀之耳。此汗、下之杼机。

法,谓汗、吐、下、温、解五法,各有不同。汗有大汗发表,微汗解肌,以别轻重。下有急下、少与、微和、渗利,以厘清浊。温有兼补者。

吐有宣涌、探引,或只宽利而不敢吐者。和解则一而已。或曰伤寒无补法,热气得补复盛,更复下之,是重困也,惟虚烦里寒阴证,不在此例。得中者,五法洞中恳剧;太过者,粗工猛进;不及者,中工从缓从轻。凡伤寒汗下药,一服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与杂病不同。伤寒不过汗吐下三证,若用之得当,有何传变,全在医者精明审处之耳。

伤寒题目未定之时,不知有无风湿、劳役、痰食等项相兼,似是而非,最宜详辨,故不知者,宁可不治。

班固有言曰:有病不治得中医。倘一药之误,悔将噬脐。噫!古以医药救夭札,今以医药治其生,治生可也,而误人于死,岂不与谋劫者同哉!慎之!慎之!

上一段论表里阴阳汗吐下温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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