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丁宝同 |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 丛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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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签: | 民事诉讼法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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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民事判决效力之构成体系
--绪论:既判力概念之本体范畴定位
第一节 罗马法中之民事判决效力制度
一、“一案不二讼”原则
二、“既决案件”原则
第二节 英美法系之民事判决效力制度概述
一、既判事项原则--“请求排除”
二、间接禁反言原则--“争点排除”
第三节 大陆法系之民事判决效力体系的基本构成
一、判决确定前产生的效力:拘束力(程序法属性的效力)
二、判决的确定:形式确定力(程序法属性的效力)
三、判决确定后产生的效力
四、判决的非规范性效力
第四节 既判力研究之本体范畴的定位与切入点的选择
一、两大法系之民事判决效力理论和制度体系的比较
二、既判力研究之本体范畴的定位
三、既判力研究之切入点的选择
第二章 民法之请求权概念的源流
--引论:既判力理论研究之切入点
第一节 罗马法时期的actio(诉或诉权)体系
一、法定诉讼时期
二、程式诉讼时期
三、非常程序时期
第二节 法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诉权
一、罗马法对法国法的影响
二、法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诉权
第三节 民法之请求权概念的确立及其在德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一、萨维尼对罗马法上的“actio”(诉)的分析
二、民法之请求权概念的确立--温德沙伊德
的请求权理论
三、请求权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四节 小结:私法体系理念的嬗变--从罗马法到现代
一、从“因救济而赋予权利”到“为权利而赋予救济”
二、“为权利而赋予救济”的私法体系理念的新要求
三、现代私法体系中两种不同的选择
四、对于既判力理论研究的影响-
第三章 既判力之基础理论--本论:既判力理论体系之展开
第一节 既判力之本质论
一、实体法说
二、诉讼法说
三、新实体法说:权利实在说与具体规范说
四、新诉讼法说
五、既判力本质理论与请求权理论的逻辑关联
六、小结
第二节 既判力之根据论
一、制度效力说
二、程序保障说
三、二元根据说
四、既判力根据理论与请求权理论的逻辑关联
五、小结
第三节 既判力之作用形态
一、积极效果说
二、消极效果说
三、小结
第四节 既判力之作用范围
第四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客观范围--本论:既判力理论体系之展开
第一节 民事判决书的体例结构
一、程序性记载事项
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主张
三、判决理由
四、判决主文
第二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的传统界定
一、将既判力之客观范围限定于判决主文的原因
二、被排除在既判力客观范围之外的判决理由中的判断事项
三、被赋予既判力的判决理由中的判断事项--抵销权抗辩
第三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向判决理由的扩张
一、德国理论界的既判力之客观范围扩张模式
二、日本理论界的既判力之客观范围扩张模式
三、小结
第四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与诉讼标的理论
一、诉讼标的之旧实体法学说与既判力之客观范围
二、诉讼标的之诉讼法学说与既判力之客观范围
三、诉讼标的之新实体法学说与既判力之客观范围
四、日本诉讼法学界之研究的新趋势
第五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与民法之请求权理论
一、请求权之概念界定
二、请求权之种类划分
三、请求权之竞合
四、既判力之客观范围与请求权竞合问题的逻辑关联
第六节 结论
一、既判力之客观范围理论的基本立场选择--传统界定模式
二、诉讼标的理论之立场选择--新实体法学说
三、请求权竞合理论之立场选择--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四、应激性程序规则之设计方案
第五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时间范围--本论:既判力理论体系之展开
第一节 民事判决标准时
一、民事判决标准时之内涵
二、民事判决标准时之确定
第二节 既判力之时间范围的界定
一、既判力之时间范围的传统界定模式
二、既判力之时间范围理论的新发展
三、既判力之时间范围与请求权理论的逻辑关联
四、对我国理论构建和制度设计的借鉴意义
第六章 既判力之作用的主观范围--本论:既判力理论体系之展开
第一节 既判力之主观范围的基本界定
第二节 既判力之主观范围的扩张
一、向诉讼担当时之利益归属主体的扩张
二、向既判力标准时后之利益继受主体的扩张
三、向请求标的物之实际占有主体的扩张
第三节 既判力之主观范围与请求权理论的逻辑关联
第四节 对我国理论构建和制度设计的借鉴意义
一、向诉讼担当时之利益归属主体的扩张
二、向既判力标准时后之利益继受主体的扩张
三、向请求标的物之实际占有主体的扩张
第七章 既判力制度之入典规划
--衍论:既判力理论研究之归宿
第一节 既判力制度在中国的困境、成因及其出路
一、既判力制度在中国的困境及其成因
二、解脱困境之出路
第二节 既判力制度之人典规划
一、以“判决确定”取代“判决生效”
二、明确规定判决确定前即产生的“拘束力”
三、明确区分确定判决之既判力、形成力和执行力
四、明确界定既判力之客观范围
五、明确界定既判力之时间范围--既判力标准时
六、明确界定既判力之主观范围
第三节 以既判力制度为背景的确定判决瑕疵救济程序之完善
一、大陆法系之代表性立法例中的确定判决瑕疵救济程序
二、我国之确定判决瑕疵救济程序的立法现状
三、我国之确定判决瑕疵救济程序的缺陷与完善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