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证券投资组合设计
本章将更为关注公司有价证券——尤其是普通股票——市场;所以,我们的视野将从公司本身转向股东和有价证券投资组合的管理者——信托人、退休金项目、银行、合股投资共同基金(mutualfund)、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
证券有其两维性:风险和预期收益。预期收益为每一可能收益乘以其变成现实收益的几率,而各种相乘结果相加就构成了各种可能的综合预期收益。所以,如果(1)几率为50%,股票现在卖价为10美元,1年后价值12美元,(2)几率为40%,股票1年后增值50%,(3)几率为10%,股票1年后损失100%,那么其综合预期收益应是2美元,即:(0.5×2)十(0.4×5)-(0.1×10)。
虽然取得10美元的100%几率的预期收益(10美元)是与50%几率取得20美元和1%几率取得1000美元是一样的,但我们知道人们并不关心不确定性和结果不同组合方式以取得相同的预期收益。在选择具有相同预期收益的证券时,风险厌恶的投资者总会选择具有最小不确定性的证券。除非在其他股票的价格下降时,他可以增加其预期收益,从而补偿其承担的更大风险,否则他决不会选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证券。
投资者在投资中普遍存在着风险厌恶问题。其表现是,在通常情况下,同一公司的债券收益率比普通股的收益率低。假设某一公司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股息加增值)是10%。如果投资者是风险中立的——如果他们从风险不同的相同预期收益中取得同样的效用——那么他们就要求公司债券的利息为10%。虽然由于有自有资本股东在债券持有人损失利益之前作缓冲,从而使债券持有人承担较小的风险,但在预期收益意义上,这却为这样的事实所抵消:即债券持有人的收益不会高于其债券规定的利息率。公司债券利息率和(更高的)普通股(commonstock)所有者预期收益之间的差额就是对股东承担额外风险的一种补偿。
这就意味着,在风险不同的普通股的预期收益之间,也应存在一种系统的差异,但这一观点还受制于一个重要的限制。假设两种股票(a和b)的每股预期收益同样是2美元,但股票a的预期收益是由50%的无收益几率和50%的4美元收益几率组合产生的,而股票b的预期收益是由50%的6美元损失几率和50%的10美元收益几率组合产生的。股票b具有更大的风险。但我们还假设第三种股票(c)和股票b一样,它的2美元预期收益是这样产生的:〔(0.5×10)-(0.5×6)=2〕,而只是b与c的收益成反商函数,所以当股票b景气时股票c的收益就低,反之亦然。于是,包含b和c的有价证券组合比单是a的有价证券组合风险小,甚至在a被单独计量而比b和c的风险都小时也是如此。投资者不会因持有b和c的有价证券组合而坚持要求收取保险费(riskpremium)。他们的风险被抵消了,从而使这种有价证券组合本身就无风险了。
这阐明了一个基本的观点:有价证券组合设计可以改变证券被单独考虑时的风险状况。而且在不同普通股风险关系为负相关时,普通股中的风险溢价(如果有的话)是很少的。较不明显的是,在普通股风险并非为负相关而是无关(即随机)时,风险溢价也是很少的;由于在包括许多种不同普通股的有价证券组合中,随机分布的有价证券风险最终是趋于相互抵消的,所以这就会产生一种无风险有价证券组合。通过类推,我们可以观察到,如果在一个国家个人面临的死亡风险是不可忽略的,那么这个国家的死亡率——包括所有个人的“证券组合”经历——是极为稳定的。实际上,它比股票市场更为稳定。这表明,不同普通股风险间既不是负相关的又不是随机无关的,却在事实上有着很强的正相关。由此我们必须在有价证券组合的设计中区分风险的两个组成部分。第一个组成部分是,有价证券市场全部种类证券的风险为正相关。这种风险无法通过增加越来越多的证券种类而得以消除。另一个组成部分是与作为一个整体的证券市场风险呈负相关或无关联的风险,所以这种风险是可以通过证券多样化而得以消除的。多样化是有价证券组合设计的一个重要目的,因为它可以使人们摆脱一种无法补偿(准确地说,只有通过多样化才能以低成本消除的)而对厌恶风险的投资者构成无谓损失的风险形式。但多样化并不能消除所有的风险;因为有些风险是无法多样化的,而投资者为了承担这种风险就必须坚持主张补偿。由于无法避免的风险——与整体市场成正相关的风险——也是可补偿的风险,所以想减少这种风险的有价证券管理人就必须准备以较低预期收益的形式支付一定的代价。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样一种有价证券,当市场升值10%时它也平均升值10%,当市场跌值10%时它又跌值10%。它的无法避免的风险就相当于市场的无法避免的风险。用金融语言来说,它的b就是1,在此的b就是这种证券的风险与整体市场风险的比例关系。如果市场升值10%时这种证券升值20%,市场跌值10%时这种证券跌值20%,那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