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
●吴之妃嫔伎妾以孙皓时为多,吴志贺邵传载邵疏有云:「夫民者国之本,食者民之命也,今国无一年之储,家无经月之蓄,而後宫之中,坐食者万有馀人,内有离旷之怨,外有损耗之费,使库廪空於无用,士民饥於糟糠。」
吴志陆凯传载凯疏有云:「自昔先帝後官列女及诸织络,数不满百,米有畜积,货财有馀,先帝崩後,幼景在位,更改奢侈,不蹈先迹。优闻织络及诸徒坐乃有千数,计其所长,不足为国财,然坐食宫廪,岁岁相承,此为无益。愿陛下料出赋嫁,给与无妻者,如此上应天心,下合地意,天下幸甚。」
吴志孙皓传谓皓「後官数千,而采择无已。」
晋书武帝纪太康二年:「诏选孙皓妓妾五千人入官。」
●徒充後宫,坐糜廪粟,诚所谓社会之蠹矣。
●东汉末,诸豪强在社会上之势力,盖达於极点,有如仲长统所述。
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豪人之室,连楝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
又损益篇:「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於州郡,田亩连於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於封君,势力侔於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
●及汉末大乱,豪富多遭拗杀,案:如黄巾白波……诸贼,董卓李傕……之流,皆肆行劫杀,使豪强之势力大为摧减者也。
●曹操为政,以摧抑豪强为务,魏志武帝纪注引翻书载曹操令:「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实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魏志司马芝传:「太祖平荆州,以芝为管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溥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馀家,出为贼盗,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据史据白节家前後未尝给繇,若至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日,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咸流声上闻,今条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吏穷困,乞代同行。芝乃檄驰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案:司马芝郝光盖深知曹操意旨,故出此辣腕耳。
●又刘焉公孙度之流,皆谈杀境内豪强以立威,蜀志刘焉传:「又托他事杀州中豪强王成李权等十馀人以立威刑。」
魏志公孙度传:「郡中名豪大姓田韶等,宿遇无恩,皆以法诛,所夷灭百馀家,郡中震栗。」
察强之势力较前大减,惟江东之豪族因与孙氏勾结,势力转盛,世说赏誉篇注吴录士林日:「吴郡有顾陆朱张,三国之间,四姓盛焉。」
吴志朱治传:「然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治率数年一遗诣王府,所遣数百人」
世说新语:「贺太傅(邵)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放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日,不可啼,杀吴儿。干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陆抗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然後得释。」
案:诸豪族不过偶遭打击耳。
●其鱼肉小民以自肥,自不待言已。
●在人口稀少而不生产分子充斥之社会中,一般生产分子自被迫而为过度之劳动。生产分子之最苦者莫如奴婢。奴婢之待遇在东汉初已趋於改善,後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又秋八月癸亥:「诏曰,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又冬十月壬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
●光武帝且数次下诏解放奴婢,并有禁止略卖人口之法,後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十一月了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又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又建武十二年三月癸酉:「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
又建武十三年冬十二月甲寅:「韶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又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卖者无还直。」
●三国时则略卖人口之风大盛,魏志杨俊传:「宗族知故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
魏志杨俊传:「俊转避地并州。本郡王象少孤特,为人仆隶,年十七八,见使牧羊,而私读书,因被棰楚。俊嘉其才质,即赎象著家,娉娶立屋,然後与别。」
魏志陈群子泰传:「正始中,徙游击将军,为并州刺史。……京邑贵人多寄宝货因泰市匈奴婢,金陵本无匈字。泰皆挂之於壁,不发其封,及徵为尚书,悉以还之。」
翻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又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来赎,时价值六十匹。」
●政府除没入罪人或其家属为官奴婢外,其因战胜获得之俘虏,当视与奴隶同科,魏志毛玠传:「崔琰既死,玠内不悦,後有白玠者:出见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玠言曰:…」
吴志孙綝传:「綝叩头曰,愿徙交州。休曰,卿何以不徙滕胤吕据?休复曰,愿没为官奴。休曰,何不以胤据为奴乎?遂斩之。」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书:「十一月辛未,镇西将军曹真命众将及州郡兵讨破叛胡治元多卢水封赏等,斩首五万馀级,获生口十万,羊一百一十万口,牛八万,河西遂平。」
案:此等「生口」盖与「牲口」之地位略同矣。
吴志吕蒙传:「权嘉其功,即拜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
●官奴婢之年届七十或癃疾残病者,尚斥卖於市,则奴婢之从事非人的劳动概可知矣。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七年:「秋八月戊申,诏曰,属到市观见所斥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残病,所谓天民之穷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复鬻之,进退无谓,其悉遣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县振给之。」注「臣松之案:帝初即位有诏官奴婢六十以上免为良人,既有此诏,则宜遂为永制,七八年间而复货年七十者,且七十奴婢及癃疾残病者并非可售之物,而鬻之於市,此皆事之难解。」
案:帝初即位之诏,不过表示新主之恩泽,未必垂为永制。至年满七十之奴婢及癃疾残病者尚足为市场上之商品,正足表现当时劳力之缺乏与夫奴婢之从事非人的劳动,亦非事之难解者。王褒僮约云:「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休息,当舂一石。」其所反映出之西汉时高龄奴隶被迫劳动之惨状,可与三国时相辉映矣。
●故杨顒谏诸葛亮之语以奴婢与鸡犬牛马同科,而视奴耕婢爨为当然,蜀志杨戏传季汉辅臣赞注引襄阳记:「亮尝自校簿书,(杨)顒直入谏曰,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请为明公以作家譬之,今有人使奴执耕稼,婢典炊爨,鸡主司晨,犬主吠盗,牛负重载,马涉远路,私业无旷,所求皆足,雍容高枕,饮食而已。……」
●毛玠对罪人妻子之没为奴婢者偶加矜叹,竟获罪於魏武几不免一死焉。(参看魏志毛玠传)
●较奴隶之地位略高者为「客」,当时常以奴客并举,蜀志糜竺传:「奴客二千。」
蜀志李严传注:「诸葛亮又与平子丰教曰,……愿宽慰都护勤追前阙,今虽解任,形业失故,奴婢宾客,百数十人。……」
魏志文德郭皇后传:「后曰,……奴客不在目前,当私取官竹木作梁遏。……」
●往昔为客者,月取佣资,地位尚有同雇工,崔寔政论:「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月一千。」(全後汉文卷四十六)
●三国时则客之地位甚低,仅略高於奴隶,此就当时君主之多以「客」赐臣下可知也。
晋书外戚传王恂:「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
吴志潘璋传:「嘉禾三年卒,子平以无行徙会稽,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五十家。」
吴志陈武传:「初表(武子)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
案:复人即复客,武传注引江表传谓孙权於陈武战死後命以武爱妾殉葬,复客二百家,江表传所云复客二百家,当即表所受赐者,故武传载权诏调「先将军有功於国家,国家以此报之。」则复客二百家应解作赐复客二百家,潘璋传亦应如此解释。
●客以家计,知其人世代为客矣。奴婢有官私之分,客亦有官私之分,君主所赐与臣下者,殆皆官客也。
魏志赵俨传:「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复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
案:吕并即官客之一人。
●客之地位虽低,然所提供之劳力,究不若奴隶之漫无限制,故在所谓主人眼中,蓄奴远较养客有利,晋书华表传:「初表有赐客在鬲,使廙因县令袁毅录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货财致罪,狱辞迷谬,不复愿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与廙。」
案:华表盖视奴较客有利,故使廙干请袁毅耳。
●惟以客与雇工较,客所提供之劳力复较为无限制矣。
●奴客而外,大多数之平民亦属终岁勤苦,魏志司马芝传载芝奏有云:「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穫刈,筑场,十月乃毕,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墐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
●而世主或以不急之务扰民,如魏明帝及吴主孙皓之大修官室,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是时大治洛阳官,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百姓失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各数切谏,虽不能听,帝优容之。」注引魏略:「是岁起太极诸殿,筑总章观高十馀丈,建翔凤於其上。」
魏志明帝纪评:「于时百姓雕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武,宫馆是营。」
吴志孙皓传宝鼎二年:「六月,起显明宫。」注「太康三年地记曰,吴有太初官,方三百丈,权所起也。昭明宫方五百丈,皓所作也。避晋讳故曰显明。吴历云,显明在太初之东。江表传曰,皓营新官,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摄伐木,又破坏诸茔,大开园囿,起山楼观,穷极伎巧,工役之费,以亿万计,陆凯固谏不从。」
●诚所谓加重民困矣。宜魏吴诸臣之多上疏切谏也。
魏志杨阜传:「(明)帝既作许宫,又营洛阳宫殿观阁,阜上疏曰,……方今二虏合从,谋危宗庙,十万之军,东西奔赴,边境无一日之娱,农夫厂业,民有饥色,陛下不以是为忧,而营作官室,无有已时。……」
吴志华窍传:「宝鼎二年,皓更营新宫,制度弘广,饰以珠玉,所费甚多,是时盛夏兴工,农守俱废。窍上疏谏曰,……」
案:魏臣如董寻高柔王肃栈潜高堂隆辛毗毋丘俭诸人均尝上疏切谏明帝,兹举杨阜疏以见其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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