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研究

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研究
作 者: 王华伟 
出版社: 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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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华伟,男,1984年1O月出生,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系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文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曾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工作,后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近年来,其在《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南海法学》《行政科学论坛》等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内容简介

暂缺《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研究》简介

图书目录

导

论

一、问题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逻辑结构 章

现行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节

现行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概况

第二节

现行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发展陷入困境

一、规范困境:基于300部法规范的考察

二、审判困境:基于历年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

三、实践困境:基于制度实证层面的分析

第三节

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困境的出路探索

一、维持现状的适度扩权方案

二、颠覆现状的行政执行方案

三、诉讼化改造的执行之诉方案

四、循序渐进的裁执分离方案 第二章

裁执分离应作为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节

裁执分离内涵和语境的界定

一、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的内涵界定

二、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的语境分析

第二节

裁执分离作为一项制度的构成要素分析

一、“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要素

二、从内外两个层面分析裁执分离制度的构成

第三节

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独特的正向功能

一、维护分权制衡体制保障审判结构均衡

二、促进司法公正与执行效率的结合

三、大力缓解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压力

四、有效整合行政资源提高非诉案件执行效率

第四节

司法改革背景下裁判与执行分离的现实可行性

一、中央对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的改革决定

二、国务院理顺行政执行体制和执行权的要求

三、人民法院裁判与执行分离的政策考量 第三章

当前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试验状况考察

节

裁执分离制度试验的现状

一、各地有关裁执分离制度的司法文件分析

二、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典型案例分析

第二节

裁执分离制度试验的理论评价和不足

一、理论基础薄弱法律依据不足

二、裁执分离案件适用范围相当有限

三、裁执分离的审查程序和标准模糊

四、裁执分离的组织实施主体难以确定

五、裁执分离的救济程序和责任认定争议 第四章

构建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

节

非诉行政执行存续的正当性基础

一、明确需要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类型

二、行政决定权和执行权可分由不同主体行使

三、法院受理和审查非诉行政决定具有现实必要性

第二节

分权制衡原理

一、分权制衡的思想追溯与域外适用

二、司法权、行政权、执行权的内涵、功能、边界

三、分权制衡思想是“裁”与“执”分离的基石

四、非诉行政执行权的法律性质分析

第三节

司法独立原理

一、司法独立的含义与意义

二、非诉行政执行与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三、司法独立在非诉行政执行制度中的困境

四、裁执分离制度作为保障司法独立的具体措施

第四节

司法能动原理

一、司法能动的多角度解读

二、适度司法能动主义与非诉行政执行制度

三、司法能动在非诉行政执行制度中的困境

四、裁执分离制度作为保障司法能动的具体措施

第五节

回归实质法治主义的落脚点

一、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分水岭

二、裁执分离中公正与效率价值的权衡

三、从实质法治角度审视裁执分离的“法律依据”问题 第五章

恪守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运行的基本原则

节

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一、符合裁执分离制度内在功能为标准

二、根本性、指导性、特殊性、动态性的形式标准

第二节

公民基本权利有效保护原则

一、裁执分离案件涉及的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二、裁执分离制度中公民基本权利有效保护原则的适用

三、裁执分离案件违反公民基本权利有效保护原则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正当程序原则

一、正当程序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二、裁执分离制度中正当程序原则的特殊适用

三、裁执分离案件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职能分离原则

一、职能分离原则的内容和价值

二、裁执分离制度中职能分离原则的应用

三、裁执分离制度违反职能分离原则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的三重含义

二、裁执分离制度中比例原则的具体适用

三、裁执分离案件违反比例原则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完善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的具体运行机制

节

主管法院的选择

一、问题提出:跨区划行政审判体制下裁执分离案件如何管辖

二、域外比较:域外行政执行管辖与行政法院的关系分析

三、解决路径:跨区划下裁执分离案件受理的“三步走”方案

第二节

受案范围的划分

一、以行政决定类型为标尺的完全裁执分离思路

二、完全裁执分离应以“点、线、面”为发展径路

第三节

合法性审查程序的完善

一、实行书面审与当面审差异化的审查程序

二、采取形式审与实质审相结合的审查标准

三、继承裁定的形式更新裁定种类和裁定内容

第四节

执行主体的确定

一、适度改造法规范中强制执行主体的结构

二、以行政决定类型化为思路确立三种执行主体

第五节

执行措施的实施

一、执行权运行中应遵守的正当程序

二、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的保障路径

第六节

配套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

一、责任主体的两分性和责任种类的多样性

二、区分不同环节以行为的违法性作为责任认定标准

三、结

论 参考文献 附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中行政执行条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