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九二以阳刚统治群阴、当发蒙之任。然物性不齐、不可一概取必。唯刚而得中、故能有所包容而吉也。坎中阳而五阴、以阴应阳、二能纳之、纳妇之象也。
五位尊、有父之象。二居下位而能任上事、又为子克家之象也。时解谓大臣能敷教以宽、以无负君之委任。善教之良臣、犹克家之肖子也。亦通。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程传谓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此重五之能接二也。本义但言指二五之应、谓刚柔往来相接也。二说本义为优、全卦不重在五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变为巽为长女、有女象。九二阳刚得乾金之中爻、有金夫象。六而居三、阴柔而不中正、女之见有金之夫、而不有其躬以从之者也。取女得如是之人、何所利乎、故戒占者以勿取也。王注谓三应在上、有男女之义。
三之动为女先求男、故有此象。不如大全合屯六二参观、而以三趋二取象为优。盖屯之六二、近初九之阳而正应在五。然震之性动而趋上、而所居又中正、故曰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蒙之六三、近九二之阳而正应在上。
然坎之性陷而趋下、而所居又不中正、故曰见金夫不有躬。六五中正、故为可纳之妇。三不中正、故为淫奔之女。六四质柔、虽困犹可教、故得称为蒙。三狥欲趋利而忘身、併不得言蒙矣。故言勿用以拒之、亦不屑之教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顺亦作慎。按、程传作邪僻不顺。亦可。舍正应之夫而从金夫、是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
六四以阴居阴、既远于阳、无正应又在二阴之间、为困于蒙之象。盖氯质既昏、锢蔽又甚、可羞吝之甚也。然能尊师取友、困而学之、犹或可免。终焉、则真吝矣。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阳实阴虚。唯刚明有实德者能发蒙、四独远之。欲从九二则隔三、欲从上九则隔五。又乏正应。異于初与五也。言独、使反而知耻也。
六五。童蒙吉。
艮为少男、有童象。所谓童蒙者、不失赤子之心。纯一未发以听于人、非幼穉之谓也。五以柔中居尊、下应九二、所谓童蒙求我、有可亨之道者。
故吉。时解作幼主任贤。亦近之、勿拘。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中爻为坤顺、变则为巽。顺以爻之柔言之。舍己从人、顺也。巽以志之应言之。降志下求、巽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禦寇。
艮为手、有击之象。以刚居上、治蒙过刚、有击蒙之象。艮止于上、不利为寇之象。应爻坎为盜贼、利禦寇之象。本义取必太过、攻治太深、则必反为之害。是犹为寇者矣、故不利。惟捍其外诱、以全其真纯、则虽过于严密、乃为得宜。犹禦寇者也、故利。全卦取象以诲人言。程传以用兵言。唯本义谓凡事皆然、不止为诲人也得周易立象以尽意之旨。占者随事以思其义可也。今以此爻合之彖辞。卦中二阳爻。二、初筮之告者也。
上之击蒙、近于再三之凟者也。敷教在宽、非徒取于击者。然如三之纵欲忘身、犹之寇也。击之、禦寇之道。若一概施之他爻则凟、是上自为寇矣、又何利乎。禦寇、贞也。为寇、则非贞矣。如此解、则与彖意更相发明。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顺也。
上阳爻、击蒙者。下四阴、皆蒙也。上之刚不为暴、止之顺也。下得击去其蒙、下之顺也。全卦有作师之道。大抵正蒙者、贵有刚中之德、而有所包容。不必过暴以为之害。此二之包蒙所以吉。而止之击蒙、但利于御寇、不宜凟而至于为寇也。为蒙者、贵于柔顺中正以听于人。不宜自远于刚明之德、尤不可纵欲以忘其身。此童蒙所以吉、困蒙所以吝。而见金夫不有躬者、併不得数于蒙也。初亦阴爻、宜言蒙而言发蒙之道宜痛惩而暂舍者。盖亦因其材质之阴柔卑下、故正蒙之道宜如此。若能为五之童蒙、则刑可不用矣。六爻于正蒙之道、最为明白详尽。然而圣人立象以尽意、不必专为一事而言。凡治己教人、一切应事接物、皆可推其意而悟之也。
需需卦、下乾上坎。以卦象言。水在天上、未遽下地。必待阴阳之交、薰蒸而后成雨。需之象也。以卦德言。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需之义也。需次于蒙。按、序卦、蒙、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物之幼穉、必需饮食长养。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饮食所以润益万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取须待之义。序卦取所需之大者耳。按、左传云、需、事之贼。言犹豫不決之害事也。易需非不決之谓。见险而不动、能动而不轻动者也。
内三爻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三爻以入险而待人以共进为需。六爻初九九五之吉不待言。余四爻虽有悔吝、然终归于吉。如二曰终吉、三曰敬慎不败。盖有刚健之德、而能相机度势、从容少待、鲜有败者。四曰顺以听、上曰敬之终吉。盖虽入险中、而待阳刚之德以共进、故亦吉也。卦虽四阳二阴。然三阳不轻进、坎五居尊有孚。二阴非卦义所重、故不得为卦之主。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坎水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乃事所当待、非不当待而待者也。九五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三四五互为离、光明之象。坎为通、亨通之象。乾济乎坎、有涉大川之象。乾阳在下、皆有所需。九五坎阳在上、又为众所需。需之道贵于实心、又贵于实心、又贵于得正。人之需有出于不得已者、需而无实、无光而且亨之时。必实有有守能待之心、则无私计较而光明、不恤得失而亨通矣。然世有心虽诚实而处事、未正者。需而非正无吉、而且利之理、必所为皆合于义、不图行险侥倖。则居常凡事皆吉、而济险历难亦利矣。盖有孚以善其需、贞又所以善其孚。孚贞者、尽所需之道。光亨吉利、则得所需之效也。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需者、须也。理势所在、不得不待也。刚健者、多以轻躁而陷于险。
刚健而能不陷、故善其不至困穷也。坎陷而云不陷何也。需然后进、所以不陷。不陷、则终能出险、故不因穷。乾三阳进而迫乎险、遇险而能需者也。坎一阳居中守正、处险而能需者也。遇险而能需、则不至犯险。处险而能需则又将出险矣。故曰不陷。此以卦德释卦名义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正中与中正同、指五也。正则规模宏远、无欲速之为。中则中心宁静、无喜功之念。唯以中正居天位、故虽险在前、而终必克济。非若蹇之见险而止。虽坎居上、而刚健不陷。非若困之刚揜。人知奋发者能有功。不知以刚健之德、能临事而惧、从容整暇、气定神全。不往则已、往必有功。
此以卦象释卦辞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气上蒸于天、必待阴阳之和而自成雨、无所作为也。事之当需者亦然。内有孚、外守正。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非若后世麴蘖之托、昏冥之逃者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旷远之地。用恒、守其常也。初远于险、有需郊之象。而九阳刚居阳位、有恒于其所之象。同人于门于宗、而后于郊、处近而远也。需由郊、而沙而泥、自远而近也。既能需于郊、又戒以利用恒者。人需于始、或不能需于终。唯以义命自安、身既远险、又心不妄动、乃无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险难由人自犯、于郊则不冒险而行矣。恒即彖之孚也贞也。贞者、乾之常。利用恒、未失处需之常道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水近则有沙、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二三四互得兌为口舌、有言语相伤之象。刚中能需、有终吉之象。既近于险、虽未陷患害、羣小从而訾议之。然言语之伤、災之小者。初以刚居刚、虽远于陷、犹有戒辞。二以刚居柔、守中宽裕。故虽近险、可断其终之吉也。爻多以相应为吉、此又不然者。见险在前、有待而进、故无取于相应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宽也。以宽居中、不急于进。盖刚居柔位、故谓刚为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水涯有泥。三将陷于险、有需于泥之象。坎为盜贼、有寇之象。三过刚不中、有自我致寇之象。
象曰。需于沙、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外谓坎在外卦。谓之外、则祸不自已作。但以过则妄动、以近于险、则寇乃我致之也。然卦为需、能敬慎、犹可不至于败。此则象中本无此意、本义所谓发明占外之占。使人之逼近于险者、思所以善处之道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内卦三阳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卦入险矣、以待人共进为需。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四入乎险、坎为血卦、故有需于血之象。然以阴居柔得正。初为正应。所居得正、又待正应之阳刚为援、可以不终陷于穴矣、故有出自穴之象。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阴柔入险中、疑不能出矣。然能顺以听初之阳刚、则不冒险以进、是以能出穴也。三能敬、则虽迫坎之险而不败。四能顺、则虽陷坎之险而得出。敬与顺、固处险之道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坎有酒食之象。九五为需之主。以一阳处二阴之间、以待三阳同德之援、需于酒食之象。居中得正、三阳自来、阳彚进而阴退、则坎可平而险可夷、贞吉之象。人君位乎中正之天位、与天下相安于日用饮食之常、无为而治者也。然又必正乃吉、非可宴酣无度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屯蒙多言男女、需言饮食。盖云上于天、物资雨泽以为养。需于酒食、人亦藉饮食以为养故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居中得正、是以贞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六居上、阴居险极、无所复需。变巽为入、有入穴之象。下应九三、而三下二阳连类并进、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之象。居柔得正、以待阳刚、变巽亦为顺、有敬之之象。然阴动于上、三阳至健知险、可以拯溺、待以共济、亦将出险矣、故有终吉之象。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六居上、阴之当位者、曰不当位、以应爻言。三与上正应。当位者也。
今三阳同来而敬之、非其位、似有失矣。然入穴之时、三阳能援我。犹论位之当否而敬之、失权变矣。故初二虽不当位、亦敬以待之以出险、则亦未大失[文澜本“未大失”作“未为大失”]也。全卦以遇险不遽进为义。
内卦乾健知险、有所须而不轻进。外卦坎险、待刚健之材以共济险。九五孚贞、需之适当其时。其他或近或远、要于须而不轻进。需于泥、已迫险矣。然能敬、犹不至败。入穴、已陷险矣。然能敬、犹可终吉。敬者、处险之学。敬则无不贞、无不孚矣。此象传又发彖外之旨也。
讼讼卦、下坎上乾。以二象言之。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以二体言之。上刚陵下、下险伺上、刚险相接。又以一人言、内险而外健。
以二人言、此险而彼健。所以讼也。讼卦次需。按、序卦、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人所须者饮食、既有所须、讼端以起、讼所以次需也。六爻不外彖传讼不可成一言。九五居尊中正、为听讼之主、故吉。余五爻皆讼者。大抵刚者能讼、柔者不能讼。初与三柔、故皆终吉。二四上皆刚。而二与五对、顾势不敌。四与初对、知理不可、亦以居柔、故得无眚而安贞也。独上处卦之穷、三柔不敌、故虽暂胜而不足敬。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水违行。乾刚在上以制下、坎险在下以伺上。又为内险外健、己险彼健。皆讼之象。九二中实而沉二阴之中、上无应与、有有孚而见窒之象。
坎卦为加忧、刚居二在下卦之中、为惕而得中之象。上九过刚、有终极其讼之象。九五刚健中正、有大人之象。三阳在坎上、以刚乘险、以实履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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