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浅述 - 第2部分

作者: 陈梦雷51,116】字 目 录

上施光也。

按、苏传谓六四于初为上。六四之所施、可谓光矣。今按、施固在四、不妨兼上爻言之。盖上爻、物所由以养。六四与上同体。四所以逐逐能继者、亦赖与上同体、得以恩施及下也。以人事言。五、君也。上、相也。

四则奉令行政之大臣。膏泽下于民者也。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以上养下、常经也。六五以阴居尊、不能养人、反赖上九以为之养、拂于经矣。然居尊而能顺阳刚之德以为养、又艮体之中、故有静安于正而得吉之象。阴柔不可以大有所为、故又有不利涉大川之象。六二拂经而凶、此拂经而犹吉者。二动体、贪求于人以自养、则失正而凶。五止体、虽不能养人、而能用人以养人、则正矣、故吉。时解作君用贤养民、近之。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能从上九之贤、以养天下故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六五顺上九以养人、是物由上九以养也、故曰由颐。然位高任重、易失之专、故必危厉而吉。五不利涉大川而上利者、五柔而上刚也。此居大臣之位而泽及天下、可以济变者也。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言天下被其泽也。全卦言自养养人、皆贵于得正。六爻以上下之势言之。则在上宜养人、在下则不能。故上三爻多言养人、而下三爻多言自养。

以阴阳之分言之。则阳能为养、而阴待养于阳。故初上有养人之才、而中四爻皆有藉于初上。上九居上卦之上、又有阳刚之德、六五藉之以养天下者、故最吉。初九其位虽不能养人、其阳刚犹可以自养。乃动于四而自养、併失其正者也、故凶。四五虽不能养人、而能资人之养、又推以养人者也。

故虽未能如上之涉川、而皆有吉道。二三既待养于人、又急于求贤[文澜本“贤”作“养”]、则自养之大远于正者也、故其凶又有甚于初矣。要之。自养得正、然后可以养人。君子必由慎言语节饮食以为自养之功。极之至如天地之养万物、圣人之养贤、以及万民、以尽所养之道、庶有得于颐卦之旨矣。

大过大过、下巽上兌。泽以润木、乃至灭木、有大过之象。阳大阴小。中四阳极盛、初上二阴不能胜。大者过也、故名大过。大过次颐。按、序卦、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凢物养成、而后所动者大。

非常之事、大过于人、由于所养者大、大过所以次颐也。又六十四卦次序多由相综。惟乾与坤错、坎与离错。此则泽风与山雷相错、下经则以风泽与雷山相错也。全彖以四阳虽过、而二五得中。内顺外说、其道可行。故所往皆亨。六爻则以刚柔相济者为善。而过刚过柔者皆凶。二四爻刚而位柔、故二利而四吉。初爻柔而位刚、故无咎。三五重刚而三又不中者也、故三凶而五丑。至上则以柔居柔、过于柔者也、故凶。大抵刚柔相济、则有大过人之才、行大过人之事。否则、过于刚过于柔、皆失之于过者也。

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大、阳也。四阳居中过盛、故为大过、上下二阴不能胜。又卦之大象坎。坎为栋又为矫揉、故有栋桡之象。然二五得中、内巽外说、有可行之道、故所往皆亨也。既有栋桡之象、而又利于往而可亨者。有阳刚之才、则虽当甚危之时、无不可为之事。此所以大过乎人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

谓阳过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栋桡、本末弱也。

本谓初。末谓上。弱谓阴柔也。此又以卦体释卦辞也。

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以卦体言之、刚虽过而二五得中。以卦德言之、巽顺而和悦以行。如此则不激于意气、不拂于物情。调剂合宜、委曲尽善。所往皆利、乃可亨也。乃者、难之之辞。

大过之时义大矣哉。

以大过人之材、立非常之大事、创不世之大功、成绝俗之大德、唯其时为之。无其时、不可过。有其时无其才、不能过也。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泽以润木。而今灭没之、大过之象也。君子之行、不求同俗而求同理。

天下非之而不顾、独立不惧也。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举世不知而不悔、遯世无闷也。此皆大过人之行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卦以栋桡为象、初则本之弱者。然但以栋桡为言、则天下事付之不可为矣、故又因爻取象。巽为木、有茅象。初在下、以柔承刚、有藉用白茅之象。初六以阴居阳、虽弱犹愈于上。又大过之初、居事之始。苟能过于谨慎、犹可自全。如木中刚本柔、苟错于地、或致缺折。藉以白茅、庶几无伤。以其能畏惧、故得无咎也。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下柔承刚、当过于慎也。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稊、根之荣于下者。女妻、年之少者。九二阳之过、有枯杨象。二三四互纯乾、有老夫象。初阴在下、有女妻象。既处于阴、又与初比、得阴之滋。有稊根复秀、女妻得遂生育之象。其占无不利也。此刚资于柔以成务者也。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二刚之过、得初阴以相与、以成天下之事也。

九三。栋桡、凶。

三四居卦之中、三又变坎、皆有栋象。全卦弱在初上、乃于三言栋桡者。盖以刚居刚、又与上应。上以柔居柔、既不能胜。三过刚必折、是故桡者在三。此大臣之过于刚、而不胜其任者也。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刚强之过、不能取于人、人亦不能辅之。

九四。栋隆。吉。有他。吝。

九四在三之上、以刚居柔。上与初应、以柔居刚。刚柔相济、以成天下之务者也。故其栋桡有隆起之象、而占则吉也。有他吝、反言以决之。

谓当大过之时、必刚柔相济、如四乃可。不然而或失之刚、或失之柔、皆吝道也。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四以刚居柔、初亦以柔遇刚、则其下不致桡折矣。本义以应初为有他、以不係于初为不挠。然细观全卦、以阳之过而有栋桡之象。盖凡物以过刚而遇过柔、必有桡折也。三四皆栋象、而三独言桡、以三之过于刚也。初上本末皆弱、而上独最凶、以上之过于柔也。三以应上得凶、则四以应初得吉可知矣、故不必以应初嫌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九五亦阳之过、有枯杨象。阴爻在上、以五变为震、震为、有华生于枯杨之象。五阳爻、变为震、又少于上、有士夫象。比于上六、有为老妇所得之象。盖阳爻为夫、阴爻为妇。又以爻之上下分老少、取象不可易也。阴虽过极、得阳不为无益、故亦无咎。盖阴欲阳、非阳之咎也。然二之老夫女妻、以刚为主而柔辅之。五之老妇士夫、则以柔为主、而刚反辅之矣、何誉之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枯杨生华、旋即枯矣。老妇虽得士夫、安能成生育之功乎。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兌为泽、涉水之象。一变为乾、为坎、又居最上、有过涉于水、灭没其顶之象。其凶甚矣、而得无咎者。四阳方过盛、上以阴爻居位。阴不敌阳、自其分也。如栋之桡、必自其最弱之处桡折。理势固然、无足怪者。

以人事言之。则当大过之时、才弱不能自济。然理穷势极、杀身成仁、于义为无咎也。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事虽无济、理势当然、不可咎之也。全卦以阳过乎阴、取栋桡之象。

大过不能无桡。卦中二五、阳皆在中、故犹可亨。六爻皆欲其刚柔相济、以适乎中。然后当大过之时、不至于有过。大抵刚中有柔、柔中有刚者吉、偏刚、偏柔者凶。阳刚在上为主而阴柔辅之者宜、阴柔在上为主而阳刚辅者否。初上本末皆弱。然上以柔居柔、又居最上、故凶。初以柔居刚、又所处下、故无咎。三四皆象于栋。然四以刚居柔、以居上而下取初之辅、故吉。三以刚居刚、以自下而附上之柔、故凶。五以刚居刚、又自下而上比于上、故丑。二以刚居柔、在上而取初之比、故利。人当大过之时、必以刚为主、以柔为辅。非刚无以任天下之重、非柔无以成天下之功。在下位、则当柔而能刚、敬以承[文澜本“承”作“成”]上、庶几白茅之义。

身上上位、则当刚而能柔、求贤自辅、得栋隆之吉、老夫之利矣。若以刚居刚、反上附于阴、不凶必丑。若柔弱已极、而居最上、唯有取凶而已。

坎坎卦、一阳陷于二阴之中。阳实阴虚、上下无据、为坎陷之义、故卦名坎。坎次大过。按、序卦、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理无过而不已、过极必陷、坎所以次大过也。坎为险陷。全彖取一阳在中、以为内实有常。刚中可以有功、时世有险而此心无险、故虽险而亨。此全卦之大旨也。六爻皆不言吉。二五虽刚中、而皆在险中。五得位而二不得位、故五既平而二仅小得也。四阴爻亦皆从阳爻起义。三四在阳爻之中、犹愈于初上在阳爻之外。三以失位乘阳而无功、四以得位承阳犹得无咎。

若初上则在两阳之外。初居险之下、而上居险之极、故凶为最甚。此六爻之大略也。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习、重习也。坎、险陷也、水象。阳陷阴中、外虚内实、险陷之象。

此卦上下皆坎、是为重险、故言习。乾坤六爻同一爻、可不言习。坎卦序在六子之先、此言习、而他皆以重习起义可知矣。坎卦中实而水内明、有有孚心亨之象。世可险而心不可险、身可陷而心不可陷。诚信在中、则安于义命而不侥倖苟免。此心有主、不为利害所动而心亨矣。心亨则洞察时势、取必于理、而行自必有功、此所以为处坎之道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

危难洊至、险而又险也。此释卦之名义。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水流足此通彼、无有盈溢。虽奔突险阻、专赴于壑、而不失不盈之信。

盖水性趋下、不盈即趋下也。此以卦象释有孚之义也。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

二五以刚在中、实心无累、何往不通。如是而行、必有功也。盖坎以能行为功。若止而不行、则常在险中矣。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不可升、无形之险。山川丘陵、有形之险。王公因有形之险为无形之险、是谓人险。坎卦四阴二阳。二阳、中实之象。体水之德、为有孚心亨、处险之道也。四阴、险陷之象。因坎之形、而设险守国、用险之方也。往有功以上、皆言处险之道。此则言用险之方。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水流不已、以成大川。人学不已、以成大贤。君子于己之德、务于常久。于教人之事、务于熟习。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坎中小穴旁入者曰窞。以阴柔居重险之下、其陷益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深入于险、失出险之道也。有孚心亨、所谓道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处重险之中、未能自出、故为有险之象。然刚而得中、故有求而小得之象。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虽有刚中之才、未能出坎中之险。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阴柔不中正、而履重险之间、来往皆险、前险而后又枕于险之象。其陷益深、不可用也。初入于坎窞则曰凶、此曰勿用。初不可出、此犹可出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未有出险之道。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贰、副贰之意、益之也。牖、室之所由以明者。坎有酒食之象。四变互巽木、樽簋之象。互离中虚、有瓦缶及牖象。按、本义、以樽盛酒、以簋盛食、复以瓦缶为副樽。按、来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乐用瓦缶。

觉来注为顺、且与象传合。总言当险难之时、不事多仪而尚诚实也。自牖、言不由正道、因其所明者而进结之。盖当艰险之时、不能直致、自间道以上达也。六四居大臣之位、处险之中。本其至诚、因君之所明者委曲献纳。

则虽历艰险而终得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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