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的陷阱 - 第二章 90年代的“圈地运动”

作者:【经济类】 【10,813】字 目 录

4700余家,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4000多家,从业人员250万人。1992年商品房竣工189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7.75%;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额达到529亿元,增长87%;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7.05亿美元,增长226%;沿海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明显快于内地,海南、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七省市1992年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就占全国的6成以上。

在这种“大跃进”式的“发展速度”面前,中国似乎又一次热昏了头。

权力渗透“圈地运动”

本节主要分析了广东、海南、广西北海、北京、上海等有代表性的地区,在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作用下,土地供给总量夫控、土地供给方式失调的严重局面。

“圈地运动”带来的社会经济后果令中央政府为之扼腕。面对土地供给总量严重失控、土地供给方式失调的局面,非既得利益者的各界人士对“圈地热”啧有烦言。

所谓“供给总量失控”,还不仅仅是指上述土地供给的绝对总量,更主要是指各地在缺乏与项目、资金衔接能力的情况下盲目划地,造成开发区的面积与开发能力很不相称的局面。许多地方在项目都没有的情况下,就盲目批出大量土地,而这些土地根本就没有能力开发,晾在那里晒太阳。以湖南省为例,到1993年下半年,已建立各类开发区300多个,总面积达2485平方公里。但绝大多数土地开发的资金都无着落,无力进行“七通一平”等基础性建设,所以只见开发区挂牌、圈地,却不见有谁正式“开发”。直到1995年11月,仅湖南长沙一地因以上原因导致“晒太阳”的土地还有数百万平方米,有的已“晒太阳”长达七八年之久。

据国家农业部的官员介绍,这些开发区的土地,80%以上是耕地。1992年中国净减少耕地超过1000万亩,形成1949年以后中国耕地减少量的第三个高峯。这些被征集的土地大部分并没有投入开发。到1992年以后,情况更为严重,一方面是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不断被突破,大量土地征而不用,闲置在那里晒太阳;另一方面却是大批的农民无地可耕。仅以广东省为例,截至1996年全省查荒灭荒大检查为止,过去10年问该省城镇扩大规模占用的土地达133.5万亩,其中耕地占了一半。

对社会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土地供给方式的失调。所谓“失调”是指土地供给方式采用行政划拨,从而使权力进一步市场化,为不少人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如炒地炒得白热化的海南,在土地供给的一级市场上,权钱交易几乎是公开的。不少手握实权的人和房地产公司串通一气,以极其低廉的象征性价格大批圈占土地,然后转手获取暴利。当时海南人普遍有这样一种心理:只要圈到地,就肯定有钱赚。在“圈地热”高峯时期,仅在海口一地,就麇集了60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300多家建工企业和2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这些企业只要自有资金能够抵付银行贷款,就大量圈占土地。有门路的国内外商人常越过基层办事单位,直接找省、市、县一级领导批地,市、县一级的土地规划部门形同虚设。许多人圈占土地发了财后就一走了之,“圈地热”并未引发“建设热”,海南省的经济至今还徘徊于“圈地热”退潮后的萧条之中。

广西北海市的“圈地运动”并不比海南逊色。该地虽在中国沿海的14个开放城市之列.但多年来却无法启动“开放”之门。该市政府效法广东、海南,抓住房地产业,掀起了“开发热”,在1992年一年之内就建立近20个开发区,批出土地80多平方公里,批准成立房地产公司500多家。到1993年6月为止,该市的房地产企业已有1100多家。能在一级市场上拿到土地的,自然都是和权力圈沾边的人。当时的北海市市长帅立国曾对别人感叹自己的“苦衷”:“北海市的房地产虚热谁也不能否认,这种虚热的根由就是土地失控。但我有什么办法?批来的条子我能不签字吗?知道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我也没有办法控制。这是中国特色,不是我这个市长能顶得住的。地就是这样几平方公里几平方公里地批出去了。”

天子脚下的北京城则又是另一番景象。1992年一年之内,该市经行政划拨的土地达24000余亩,其中一次性划拨占地10亩以上的便达总数的80%。仅1993年1月,一次性行政划拨10亩以上的土地就有8批。1992年土地划拨量是1991年的3倍多,而商品房投资总额却只比1991年增长42.2%,可见为数不少的人意在“圈地”,而不在建房。正因为北京的“通天大腕”多,行政划拨土地容易,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1992年2月4日,北京市举行首次土地招标,在为期4天的招标期内,竟无一位投标者光顾。道理很简单:能花少许钱打通关节弄到行政划拨地,又有谁会去要那代价高昂的“招标”竞买地?

即便在较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地区如广东,截至1992年底,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不超过土地供给总量的5%。深圳特区在实行土地有偿出让的第6个年头——1992年,其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仅仅只占土地供给总量的25.2%,大部分土地还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在建设部宣布清查后,深圳市人大、政协联合组团对宝安、龙岗两地进行清查,初步统计出两区在“圈地热”中占用的农业用地(包括鱼塘、果园、菜地、稻田)共计7万多亩,其中有近5万亩属于违法用地,约涉及3000多个项目。而与“圈地热”相伴而行的是深圳市的蔬菜零售价格比1992年同期上涨一倍多,各种鱼类的价格也翻了一番。

这种行政划拨方式,一方面妨碍了房地产市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导致种种腐败现象丛生,不平等的权力分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圈地热”已过去好几年的1996年,一份详细的资料记载着这样一些数字:1992年至1994年问,广东共发生各类违法批地、用地案件13849宗,涉及面积15.2万亩,其中属政府部门违法的占89%左右。在1996年广东省的查荒灭荒大检查中,查明因非农建设征而未用的23.8万亩闲置土地中,70%是政府部门所为。

权力不法使用者的盛宴——瓜分国有土地收益

本节通过许多事实,展示了国有土地收益如何在和土地沾边的某些权力者的共同作用下,大量流失到个人口袋这一事实。并分析了“圈地热”给中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后果:首先,政府通过出让土地只得到很少收益,大部分收益都通过各种“灰色渠道”流失,从而使权力部门中人受益,形成了最具政治意义的收入分配畸变,并使中国丧失了一次积累建设资金的重要机会。其次,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价高涨,以及供需严重脱节的状况,政府住房政策受到巨大冲击。

尽管《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权,并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市场行为征税,但在划拨土地这个环节上却存在大量“灰色行为”,所以事实上国家并未成为土地资源出让的最大受益者。权力介入房地产业,使“圈地运动”的早、中期参与者大发其财,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不完全的保守估计,在“圈地运动”期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每年逾百亿元。

在广东、海南、深圳、北海、上海等地的人都明白,只要和土地沾上边,几乎都有可能“发达”。从征地开始,为数众多的村干部和村土地经办人,以及区、镇、县、市国土和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几乎每个环节都需用钱来打通“关节”。“前门”往往走不通,最有效的办法是送“公文袋”,袋里装上一扎一扎的现金,一般数目是几万人民币加几万港市。一位“圈地”的参与者曾绘声绘色他讲过他“腐蚀”广东干部的“送札三部曲”:首先是问清该主管干部的电话号码、住址,第一次上门时提一些水果“投石问路”,第二次再送“红包”,以后就是面对面地“讲数”。而另一位则别有见解,说这些先富起来的广东干部对钱的兴趣已不是很大,倒是对北方(广东韶关以北)的美女垂涎三尺。于是他就投其所好,广揽美女做“公关小姐”,具体的“服务项目”则事先讲好。这些在各个环节上流失的“买路钱”最后自然都计入成本,使市场商品房价格高涨。不少行内人士透露,这一类“前期开发费用”几乎占楼价的20~50%左右。中国这个低收入国家出现高收入国家房价的扭曲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个原因造成。

一篇题为《深圳市村镇土地管理中腐败情况调查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对“圈地运动”所引发的种种腐败行为有详细的说明。这篇调查报告谈到,仅在1993年上半年这一段短短的时间内,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就收到有关一些干部利用村镇土地开发、转让之机进行贪污受贿活动的举报36件,涉嫌46人。其手法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是利用土地转让之机,依仗职权搞“台底交易”,收受所谓“茶水费”、“好处费”,数额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二是利用经办转让土地的手续,与对方串通,瞒报地价,采用以多报少、大头小尾等手法,侵吞土地转让款;三是利用土地开发的审批权,与客户搞权钱交易,这在一些国土管理部门比较常见。他们惯用的手法是将申请拖着不办,然后看谁“醒目”,谁“识做”,谁的手段高明,吃喝玩乐一条龙,就给谁办理。深圳市宝安县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余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位职务不高但“权力”却很大的副科长利用审批权,先后索贿225万元人民币、313万元港市。至于利用区(县)、市、省三级多头批地弄“人情地”、“关系地”更是常见手法。仅深圳一地已经“曝光”的就有市房管局局长陈炳根,福田保税区主管地政规划的3名处长和一名科长,宝安的10多名村干部,以及因搞房地产开发而贪污受贿达800万元之巨的曾利华。一个长沙市国土局,从局长左天柱到下面的干部,就有10名因受贿而受处理。在号称“炒地”炒得发了疯的广西北海市,其中黑幕更多,在中央联合调查组经过两年调查才查清楚的有关北海“圈地”的贪污受贿案中,涉及人员达123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20人,涉案金额达1.1亿元人民币。北海市委的3个常委即常务副市长王芳春、政法委书记彭福钦、组织部长何有学均因大肆贪污受贿受到惩处。

在这次“圈地运动”中,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将它的种种弱点暴露无遗: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来制约地方政府人部分领导者在土地开发中决策的随意性。甚至已出现过这样的例子,一些不同流合污的国土管理干部,竟被当地政府领导以“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合拍”、“胆子不够大”、“阻碍地方经济发展”为由,或调离领导岗位,或被降职使用。这些批出来的地很少进入真正的开发,大部分都被炒来炒去。广西北海市的土地,地方政府实行“低门槛政策”,但在1993年上半年,这些土地经三四次转手后,市场价格涨至原价的一二十倍。广东淡水。惠东的地皮更是成了“要多少有多少”的无限供给局面。这些地方的土地价格随行就市,全视经办人得的“好处费”多少而定。一些能拿到“条子”批地的人,几乎不用资金,只需交一点点手续费拿到“红线图”后,便马上将土地脱手,立成巨富。重利吸引之下,广东附近的湖南、四川等地,大大小小的权势者多方筹集资金来广东炒地。1992年下半年,淡水“熊猫汽车城”项目告吹,惠州市政府决定于1993年4月份召开“土地清查联席会议”,准备将资金项目落实不了的土地收回。不少圈占了大量土地的本地单位及人士事先得知这一消息,纷纷以重金回扣相许诺,动员各路神仙出动,四处拉买主,最高回扣竟达成交金额的10%以上。不少湖南人回去动员家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淡水、惠东炒地皮,一时之间,湖南不少县、市的党政部门和“能人”,都争先恐后以各种名目,通过各种渠道向银行贷款,奔赴淡水去发“地皮财”。在“炒风”最烈的湖南省邵阳市和邵东县,就连教委、体委。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这类俗称“清水衙门”的事业单位都不示弱,纷纷倾囊而出,把教育及体育经费全都拿出来,聊作“以钱生钱”的资本。一些曾参与炒地皮的人透露这种炒法对参与者的“好处”:赚了,公家得“小头”,送点钱回单位去交差,私人则得“大头”,参与者和跟随坐镇的银行代表利益均沾;亏了,拍拍屁股走人,自有地皮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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