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生的富有时代特色和富有中国特色的事情。这类“皇帝女儿嫁鬼佬”的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有的是只卖一个企业,有的是卖一个集团,有的甚至是出售整个系统。
国有企业“嫁”外啊,井非今日今时的发明。早在隂年代后期,就有人提出用外资改造老企业,组建“嫁接式”的中外合资企业。但因为一直想让外商“嫁接”改造经营管理不善的老企业,而这些企业缺乏吸引力,因此这项改革多年来没有成效。而现在“出嫁”的国有企业因多是“靓女”,对于外商来说,通过购买控股权取得中国优质企业的经营权与无形资产,既可不冒办新企业的风险,又可以更快地打入中国市场,故此出资动辄逾千万美元,甚至逾亿美元。毫无疑问,这种“嫁接”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重要契机,但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可以这样做,大批国有企业只有另寻它途。于是不少企业就搞假兼并、假破产逃避债务,人称“大船搁浅,舢板逃生”,即将债务及老弱病残留给原企业,将有效资产和技术骨干、精壮劳力组成一个新的企业,以规避债务,另谋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免互相埋怨:企业抱怨政府部门始终不肯给他们彻底松绑,更有部分企业则抱怨政府没有给它们在融资上提供方便;而政府则不断发布各种统计数据,证明企业的毛病出在它们自己内部,与政府行为无关。到了1996年,中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思路又出现一个新的转机:抓大放小,即抓住大国有企业,放开小的,让国有中小企业搞活。而许多半死不活的国有企业能不能搞活,却让人怀疑。以作者1995年10月到广东韶关的一次调查为例,就证明作者这种怀疑并非杞人忧天。
笔者先后走访了10多位当地体改部门、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的负责人。他们对国有企业下一步的改革持不乐观的态度。体改委主任胡xx及企改科科长说,自从1984年以来,他们一直按照国家部署的体改方案进行,1992年以前主要在计划体制框架内作文章,围绕经营方式进行改革。直到1992年才开始进行产权方面的改革,搞了一些股份制企业,开始时因筹集到资金,运作不错。但到了1994年就出现困难,有几家股份制企业效益不好,股民意见很大。而一些厂长经理→JingDianBook.com←们开始因搞份制能筹集到资金,很欢迎改革,但后来分红的压力一大,就觉得上当了,不该搞,大家评价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股份制则是“开错了葯方”。
这些在基层搞体制改革的人士反映说,当地除了破产这种改革形式没尝试过以外,其余所有的办法,如出售、兼并、租赁、承包都尝试过,没发现哪种方式是国有企业改革行之有效的“葯方”。改革越到“深水区”,就越缺少利益驱动机制。不少企业的经营者已丧失了改革热情,都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大家坐在一起聊天时这样说:改革是找死,不改革是等死。大家也都知道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但问题是出路何在?他们曾尝试过到香港去出卖中小国有企业,结果无人问津;回来动员职工买,但职工对企业没有信心,不愿意出钱买。他们认为,如果要出售企业,就不能过分强调“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这一口号,在产权界定方面要松动一点,否则就不会有人买。一位在财经委主持工作多年的负责人更是直截了当他说,国有企业从体制上来说有很大毛病,仅依靠经济改革很难奏效。
在这次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不少亏损企业的厂长经理对“政企分开”很有意见。细问之下,才发现他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一点:政府不出面为他们到们行疏通,他们根本借不到钱。所以他们反对在企业困难的时候,政府割断银行资金供给的脐带。
总之,近几年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看起来轰轰烈烈,各类传媒不断报道它们在分流富余人员、制定公司章程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如何努力掘进,但没有实质的进展却有目共睹。这一点有事实为证: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在1996年7月宣布,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结束,将从原定的1996年底延迟到1997年底。将这些事实联系起来,就知道国有企业的改革正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想放手改革却没有找到“突破口”。
无法回避的所有权问题
所有权问题最终是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因为我国国有企业生存的背景是政府对各种资源的高度垄断,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成了一个悖论:在产权关系上,名义上的产权所有人连自己到底有多少财产都说不清,更无从谈得上如何支配及全权转让。“所有者虚位”的结果是使国有资产的财产权利私人化和财产责任公有化,使国有资产成为“内部人”的寻租对象。
怎样搞活国有企业,这并不是时至今日才提出的新问题,早在中国经济改革由农村进入城市阶段之初,这一问题就已非常尖锐地摆在人们面前,并被当作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总是解决不了?其实只要将改革思路一理,就明白根源在何处了。
所谓国有企业改革,有两个根本性的问题无论如何都回避不了。一是产权问题,二是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是否相容的间题。绕开这两个问题去谈改革,肯定是徒劳无功之举,因为前者决定了中国企业行为政府化,而已经政府化的企业无法适应日渐市场化的外部环境。这一点己为事实所证实:在8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还只是“三分天下”的局面: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亏损,还有三分之一暗亏。而到了1994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已扩大到48.6%,个别省份甚至达到60%以上。到1996年上半年就出现这样令人震惊的情况:这一年的头4个月累计,国有企业利润盈亏相抵后净亏损215亿元,而1995年同期为盈利151亿元;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增速仅5%,明显低于正常运行区问,企业库存上升,产销率下降,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盈利不抵亏损的全领域净亏损。
上述情况说明,国有企业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研究中国18年的改革历史就会发现,中国的经济改革实际上是“逼”出来的,也就是说政府总是在局面无法维持下去的时候,才迫不得已背水一战,放手放权。18年前是农民活不下去了,于是就放手让农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农村改革;在解决不了城市就业的压力以后,就放手让人们自谋生路,于是就有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广东不是国有企业重地,于是放手让它搞改革,搞经济特区;而上海因是国有企业经济重地,国家财政命脉所系,前些年一直不让越雷池一步。而结果是放开一点就活一点,不让放开就死路一条。
应该说,国有企业陷人目前这种困境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绕开一些根本问题进行的,也就是说一直是在外围作战,没有深入“病根”动手术。从浅层次看,造成国有企业困难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社会总需求得到抑制后,市场由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转为供求平衡直到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从而导致企业销售不畅的矛盾加剧,产品积压上升,生产率下降,产销率偏低。针对市场疲软这一问题,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通过取消保值贴补率和两次下调利率,指望此举刺激消费,降低产品积压率。但几个月过去,看来收效甚微。针对企业者化、技术落后的问题,政府则采取注入资金,大搞技术改造,对生产要素重新进行优化组合等方式,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但是在所有的措施陆续出台以后,并没有出现预期的结构大调整、技术大进步、存量大流动的局面。人们从各类传媒公布的消息中得知,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令人担忧: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问题突出,空壳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1/4,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难以步人良性循环。而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平均达70%)这一事实,已使人们预感到:如果再不着手解决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任其将危机转嫁,最终的结果是拖垮银行,导致金融危机。
国有企业现状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引起的。这个深层次问题就是前面所谈到的所有权问题和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问题,其实质就是国有企业的运行规则和市场经济法则能不能相容的问题。
针对所有制改革问题,理论界倒是动足了脑筋,先是将“所有权”变为“产权”,“私营”变为“民营”,使“产权重组”这一举措避开“私有化”的恶名,免受攻击。但在所有权这一问题上如何改革,一直存在互相对立的两种思路。一种思路认为“只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才能救中国”,另一种则认为只有私有化才能摆脱困境。这两种看法都把所有制的变革看作是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前者虽在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但却顽强地坚守“阵地”,“抓大放小”的决策出台后,它只是丢了效益不好的小企业这一块已成为“雞肋”的资产;后者因一直存在事前的政治性制约,没法公开讨论而停留在含义模糊的口号上,井没有什么更明确的思路和实施方案。
笔者在这里只能说一点:产权亦即所有权问题其实最终是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因为只有形成“所有者在位”的产权关系才能让企业的产权所有者有效地承担资产责任和财产损失,而且这一点恰好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中国国有企业生存的窄景是政府对各种资源的高度垄断,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成了一个悖论:在产权关系上,名义上的“产权所有人”即人民连自己到底拥有多少财产都说不清,更无从支配及全权转让“所有者虚位”的结果是使国有资产的财产权利私人化和财产责任公有化。所谓“财产权利私人化”,是指国有企业的经理层又国有资产享有等同于支配私人财产的权利这一事实;财产责任公有化是指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产生的亏损,企业经理层均可不负责任,而由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亦即国家来负。这种既拥有支配财产权利却又无须承担财产风险的现象是中国国有企业病根所在,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一份难以消化、也不可能避开不加清理的遗产。中国经济发展目前己进入相对平稳的阶段,国有企业所有的问题都已暴露,但又还不那么十分尖锐,应该说是改制的最后时机。如果放弃这一时机,可能等到允许讨论之时,已经丧失了讨论的意义。目前的事实是:在许多中小匡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自发的或非正式的私有化,即未经许可而将财产转化为私人资产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普遍。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国有资产流失的去向较集中,主要是由国有利集体企业流向乡镇、私营企业或个体户,由企业流向个人。如某国有企业曾发生较大资产流失13起156万元,其中12起130万元流向非国有企业,少数人在这种流失中获利。可以说,自实行承包制以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就打开了,不少地方陷入一个“经济怪圈”:一些国有企业越来越穷,职工收入越来越低,而承包人的私人财产却在不断膨胀。不少承包者将原企业弄得不死不活以后,就去另办企业或另买企业一展其当“企业家”的“凌云之志”——这种现象人称“穷庙富方丈”。在这样的企业,国家资产,职工血汗,最后都流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企业亏损累累,朝不保夕,职工们得到的只是一个企业空壳——“主人”名义和低微的收入。他们没有沦为新生的城市贫困阶层就已属万幸,以此观之,就可知中国的国有企业反正最后都得走上改制这条道,问题是如果主动选择改革,所花的代价相对要少,社会震蕩也可避免,现在被动流失只使少数人得利,必然会酿成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
在这个问题上需要说明的是这样一点:在产权问题上所受到的政治约束太多,而这一约束也并非是哪一个政治人物就能解除的。这10多年改革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这样一点:只有在政治上具备可行性的政策才可能得以实施。某些政策经济上合理,政治决策程序上却无法通过,因此也无法得以实行,在这样的问题上批评政府也干事无补。关于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实际上就属于这类问题。而这一问题的无法解决,也就使国有资产成为“内部人”的寻租猎物。
从1995年开始,国际经济学界在研究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经济转轨时提出了一个“内部人控制”的概念,这个概念认为国有企业在转轨过程中或者由管理人员控制,或者由工人控制。在中国有必要对“内部人”这一概念进行修正:以国有资产不断流失这一形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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