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 - 卷十四明道学案(下)

作者: 黄宗羲5,534】字 目 录

堂记》云:「泰和中,鹤鸣先生得先生之传,又得邵氏《皇极》之学,廷试冠多士,退而不仕,教授乡曲,故先生之学复盛。」鹤鸣泽州人,泽州学者多原于明道,所谓「先生之学」,盖谓明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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