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施兩案紀略 - 附錄:治臺必告錄請恤清單

作者: 吳德功10,646】字 目 录

社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吳查某(住大目根堡舊社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陳燦(住大目根堡灣橋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楊吽(住打貓堡詔安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王氆(住大目根堡內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江獅(住大目根堡舊社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黃萍(住大目根堡內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吳春(住大目根堡樟樹坪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張真(住大目根堡大湖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柳厥(住大目根堡內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林客(住大目根堡白圯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柳闊嘴(住大目根堡內埔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羅五音(住大目根堡無底潭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陳阿屘(住打貓堡詔安藔莊,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

林知母(不知住處,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解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此據治臺必告錄補)。

林義

林在

林雪

劉泉(以上林義等四名,同治二年二月間,隨同總理林維銘、義首林大約、林榮貴等,救城打仗陣亡)。

以上城鄉各勇陣亡四十四名。

查以上四十一名,已見治臺必告錄請卹清單,惟駱枋、柳昔、陳燦三名未載,應補入,均嘉義人。

光緒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陞用知府、本任雲霄同知、署理臺灣府嘉義縣知縣雷其達,為據情詳報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儒學移開:光緒元年九月二十四日,准前縣移開:蒙前府札開:光緒元年六月初二日,蒙憲臺札開:光緒元年五月十九日,准藩憲咨開:奉巡撫部院王憲行光緒元年三月初五日,准禮部咨祠祭司案呈內閣抄出沈片奏:同治元年彰化戴逆之亂,全臺震動,嘉邑兩次被圍,官民誓以守死。時有義民潘締等四十四名,力戰捐軀,並有打仗陣亡文武員弁潘恭贊等案,於同治五年一並開單具奏請卹在案。

伏查陣亡文武員弁及兵丁義民人等,例准入祀昭忠祠。嘉邑未有祠宇,毅魄無依,懇請建祠以慰忠魂等情。於光緒元年正月初十日,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欽遵。到部。相應移咨福建巡撫部院遵照辦理可也。等因,到院。行司即便移行遵照並移善後局查照,毋遲。等因,奉此。令就移知札府飭縣欽遵辦理,毋延,此札,等因。蒙此。查同治元年間,戴逆倡亂,嘉邑兩次被圍,官民誓以死守。時有義民潘締等四十四名,力戰捐軀,奉准建祠,敝學立即傳集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捐資議建,擇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興工,建立忠義祠在明倫堂之右,備移查照,等由,准此。並據本城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僉稟:議就城內明倫堂之右,建立忠義祠,定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啟土興工,所用經費,由紳商士庶公捐辦理,等情前來。

查同治元年,彰屬戴逆倡亂,該義民潘締等四十四名,力戰捐軀,另有陣亡文武員弁,均已奉准議卹入祠,應准遵辦。茲准前由,並據前情,理合具文詳請憲臺察核,除詳撫憲外,為此備由呈乞照詳施行,須至書冊者。

謹將續查澎湖廳志所載戴逆案陣亡員弁兵勇開列清單。

吳忠發、黃得貴、孫廣才。

以上三名俱官昭武都尉,籍貫未詳。

黃吉彩、鄭文鳳、劉得春、羅生、呂太平、黃金山、邵光明、林玉水、洪玉員、吳金貴、許興春、黃有盛、黃文興、王壽生、陳青元、林得清、林大生、黃得奇、洪興旺、許發生、張平生、陳漢和、陳開恩、黃晉勝、陳興山、鍾以仁、林要成、陳連陞、劉興國、林安國、趙廷華、蘇平喜、劉福慶、徐紀雲、余良興、陳保福、傅永生、蘇雲良、陳裕得、陳正春、黃熙溥、黃金進、邱必明。

以上水提標兵勇共四十三名。

施崇美、葉安國、陳成耀、林春金、陳玉明、洪國成、林飛鵬、林長發、許得明、林朝棟、詹得太、高成超、周有鼎、陳諸金、陳金爵、李聖成、俞康成、黃鵬香、王猷鼎、洪國富、張大元、游光貴、陳文興、李子洛、薛孝長、顏有春、林龍香、林子增、郭得陞、林春高、陳逢恩、吳振聲、何成龍、魏有照、林自海、周天祐、林興進、李彥信、林祥高、林向春、洪爵慶、林章發、鄭宗典、盧宗純、丁新春、洪有清、陳君釗、王立暉、林國貞、林安蘭、李鴻祥、陳春良、陳得龍、王湍芳、林利寶、林定遠、周陳福、李有貴、高孟登、潘得清、王慶義、王朝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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