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 - 第40章 论偏官取运

作者:【暂缺】 【1,723】字 目 录

足以帮身化煞,补其不足耳。

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详见《订正滴天髓征义》官煞相混节。

原文: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徐注:煞无食制,全恃身强,方能敌煞,身强必是用刃也。然刃轻煞重,仍宜制煞之运,原局无食印运亦佳。煞轻刃重,官运无伤,煞重刃轻,官运有害。如本篇赵员外造:

戊辰 甲寅 戊寅 戊午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身强煞旺,而所行之运,皆是印劫帮身之地,故为美运也。煞虽纯而日元更旺,故乙卯官乡尚有碍,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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