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传》。 ) 七年,谕中书及礼部臣曰:“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惟高丽颇知礼乐,故令三年一贡。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瓜哇、氵孛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 吕宋、琐里诸国来贡。帝谓中书省臣曰:“西洋诸国,素称远番。涉海而来,难计岁月。无论疏数,‘厚往而薄来’,可也。” 高丽贡使失风,洪师范等二十九人溺焉。帝悯之,谓中书省曰:“高丽贡献繁数,既困敝其民,而涉海复虞覆溺。宜遵古诸侯之礼,三年一聘。贡物惟所产,毋过侈。其明谕朕意。” 十二年,高丽贡黄金百斤,白银万两。以不如约,却之。十三年,日本遣使来贡,无表,却之。 十七年,高丽遣使贡马二千匹,言:“金非地所产,愿以马代输。余皆如约。”许之。寻以高丽既听命,宜损其贡数。令三年一朝,贡马五十匹。(已上《外国传》。 ) 二十六年,定:凡四夷归化人员及朝贡使客初至,会同馆主客部官随即至彼,点视正从一切,处分安妥。仍加抚绥,使知朝廷恩泽。(《会典》。 ) 二十七年,安南遣使由广东入贡。帝怒,遣官诘责,却其贡。 永乐元年,日本入贡。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故事:番使入中国,不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核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帝曰:“外夷贡,履险蹈危,有所鬻以助资斧,岂可概拘以禁令?至其兵器,亦准时直市之,毋阻其向化心。” 西洋琐里、剌泥诸国来贡,因携胡椒与民市。有司请徵其税,帝曰:“徵税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远人慕义来,乃取其货。所得几何,亏损国体多矣。其勿徵。”(已上《外国传》。 ) 七年,威剌特遣使贡马,请封。遂封吗哈穆特为顺宁王,太平为贤义王,巴图博为安乐王。(《三编》。 ) 九年九月,朝鲜使臣将归,便有赐赍。礼部尚书赵Р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远人心。”遂下之狱。(《外国传》。 ) 阿噜台复来贡马,因请得役属吐番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磨其金酒中,饮诸酋长以盟。众议欲许之,因黄淮言,乃止。(《黄淮传》。 ) 十三年正月丁未,马哈木等贡马谢罪,且还前所留使,词甚卑顺。帝曰:“卫拉特故不足与较。”受其献,馆其使者。(《外国传》。 ) 宣德末,古里、苏门答剌等十一国贡使,久留京师未遣。正统元年闰六月,命与瓜哇使臣同行。敕瓜哇国王,加意抚恤,分遣还国。(同上。 ) 七年十一月,卫拉特额森遣使入贡。故事:卫拉特使止三十余人。其后利朝廷赏赍,所遣动以千计。大同供应费至三十余万。是春帝以贡使太多,限三百人入关。及秋至大同者,复二千余人。以马易弓,藏于衣箧,不可胜计。巡抚罗亨信请于居庸关诘检之,不许。郭敬岁造箭镞数十瓮遗其使,帝亦不问。(《三编》。 ) 正统十四年十月,卫拉特托克托布哈遣使入贡。帝从胡氵荧、王直议,厚赏赐以间之。(同上。 ) 天顺五年,保喇遣使来贡,受约。又请改大同旧贡道,由陕西兰县入。许之。(河套之患始此。保喇旧作孛来。 ) 成化三年正月,朝鲜频贡异物、海青、白鹇之属。敕国王李柔常贡,勿事珍奇。 四年夏,日本遣使贡马谢恩,礼之如制。十一月,复遣使臣清启入贡。其从者杀人于市,有司请治罪。清启奏请带回本国,如法论治;且自服不能钤束之罪。上命俱赦之。自是使者益无忌。 六年四月,申诸番三岁入贡之例;多不过百五十人,由四川雅州入。国师以下不许贡。于是贡使渐稀。 十七年九月,暹罗贡使还。至中途,窃卖子女,且多载私盐。命遣官戒谕诸番。(已上《外国传》。 ) 十九年十月,西番赛玛尔堪(旧作撒马儿罕 )等国,共贡狮子,奏请大臣往迎。职方郎如陆容言:“此无用之物,在郊庙不可为牺牲,在乘舆不可备骖服,宜勿受。”周洪谟亦言:“往迎非礼。”帝卒遣中使往迎之。(《通纪》。 ) 弘治元年六月,小王子遣使千五百余人,款关求通贡。巡抚许进以便宜纳之,闻于朝。所上书,自称“大元汗”。朝廷方务优容,许遣五百人诣京师。(《三编》。 ) 十一月,土鲁番阿哈玛特遣使入贡。称与哈尚缔姻,乞赐蟒袍及九龙浑金膝衤阑诸物。使至甘州,哈密都指挥阿穆呼朗告变。朝廷亦不罪番使,但令还谕其主,反侵地。阿哈玛特竟不奉命,复遣使来贡。礼官议:薄其赏而拘其使臣。(《外国传》及《三编》。 ) 二年十二月,赛玛尔堪由广东贡狮子鹦鹉等物。礼部尚书耿裕等言:“南海非西域贡道,请却勿受。”礼科给事中韩鼎等亦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赀,不可。”从之。(《外国传》。 ) 五年九月,西域呼喇济(旧作火剌扎。 )国回回布鲁完(旧作怕鲁湾 )等由海贡玻璃、玛瑙诸物。帝不纳,赐道里费,遣还。(《西域传》。 ) 旧设南北两会同馆,接待番夷使客。遇有贡夷到京,主客司、员外郎、主事轮赴会同馆、点视方物,讥防出入。弘治五年,各夷来贡者众,添设提督会同馆主事一员。(《会典》。 ) 六年,土鲁番贡使留京师,频有宣召。礼部尚书耿裕等言:“番人不道,因朝贡许其自新。彼复潜称可汗,兴兵犯顺。陛下忧假其使,适遇倔强之时,彼将谓天朝畏之,益长桀骜。”帝即遣其使还。(《耿裕传》。 ) 嘉靖二年,礼官言:“诸国使臣在途者迁延隔岁,在京者伺候同赏。光禄、邮传,供亿不赀,宜示以期约。”因列上禁制数事,从之。(《西域传》。 ) 三年,鲁迷国贡狮子、西牛、西狗、西马及珠、玉诸物。给事中郑一鹏引汉闭玉门关谢西域故事,请敕边臣,量行赏赍,遣还国,以彰不宝远物之德。不听(郑《一鹏传》。 ) 七年六月,土鲁番求通贡,乞归羁留使臣。提督三边都御史王琼再疏请。诏还番使,通贡如故。(《王琼传》。 ) 十二年,赛玛尔堪偕天方、土鲁番入贡。称王者至百余人。礼官夏言等言:“土鲁番十五王,天方二十七王,赛玛尔堪五十三王,实前此所未有。弘治间,回赐敕书,止称一王。若循赛玛尔堪往岁故事,类答王号,人与一敕,非所以尊中国制外蕃也。”帝纳其言,国止给一敕。且加诘让,示以国无二王之义。 十五年,甘肃巡抚赵载奏:“诸国称王者,至一百五十余人,皆非本朝封爵,宜令改正。且定贡使名数。通事宜用汉人,毋专用色目人,致交通生衅。”部议从之。(已上《西域传》。 ) 十八年,日本贡使至宁波,守臣以闻。时不通贡者已十七年。敕巡按御史督同三司官核实,果诚心效顺,如制遣送,否则却回。且严居民交通之禁。(《外国传》。 ) 二十六年三月,甘肃巡抚杨博言:“西域入贡人多,宜为限制。”礼官言:“神宗故事:惟哈密每年入贡,贡使三百人;送十一赴京,余留关内,有司供给。他若哈烈哈三、土鲁番、天方、赛玛尔堪诸国,道经哈密者,或三年五年一贡,止送三、五十人,其存留赏赍,如哈密例。宜敕边臣恪遵。”制:“可。”(《西域传》。 ) 二十七年,日本周良复求贡。巡抚朱纨以闻。礼部言:“日本贡期及人与船数虽违制,第表辞恭顺。若概加拒绝,则航海之劳可悯;若稍务含容,则宗设、素卿之事可鉴。宜敕纨起送五十人,余留嘉宾馆,量加犒赏,谕令归国。”报可。(《外国传》。 ) 三十九年,朝鲜国陪臣到京。命礼部尚书待。又泰宁等夷人头目,命总督戎政勋臣待。自后夷使至京,以此为例。(《会典》。 )隆庆四年十一月,谙达遣使乞封贡。(《三编》。 ) 《通典》论曰:“谨按汉时呼韩邪单于入觐。萧望之谓:‘单于非正朔所加,宜待以不臣之礼。’后代蕃使朝贡仪注,率多忧假,皆本于望之之议。明初,定蕃使入朝,宣制抚问国君,并及使者,略如敌国之仪。此亦沿习历代具文。而揆诸大一统之朝,所以驾驭蕃服者,其说固未当也。夫普天率土,莫非王臣。要荒之裔,以职事来朝,正宜示以彝宪,俾知共主之尊,义在则然;即顽梗不率之风,因之尽戢。彼望之之议,特以威德不能及远,聊为权宜之计耳!后儒无识,遂至承讹袭谬。岂知帝王抚临中外,予以拊循,尤当明其体制。若概以敌国待之,转致取轻殊俗。于恩威并用之道,宁有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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