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及律令。(《会典》。 ) 宣德时,王翱巡按四川,奏州、县及土司遍设社学。(《王翱传》。 ) 正统元年,令各睡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会典》。 ) 成化初,杨继宗为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继宗传》。 )南安知府张弼毁淫祠百数十区,建为社学。(《张弼传》。 ) 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仪。(《会典》。 ) 嘉靖中,徐阶为延平府推官,摄郡事,创乡、社学。(《徐阶传》。 ) 万历中,林培为新化知县。县僻陋,广置社学教之。(《马经纶传》。 )○武学 洪武二十年七月,礼部请立武学、开武举。不许,曰:“是歧文、武为二也。”(《昭代典则》。 )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正统六年,设京卫武学。除教授一员、训导六员,教习勋卫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调。七年,设南京武学。(已上《大政记》。 ) 自正统以来,天下军卫子弟多习儒业。其勋戚子孙袭爵者,习礼肄业于国子监。至各卫幼官暨子弟未袭职者,在两京并建武学,如京府儒学之制。(《会典》。 ) 成化元年四月,申定武学规,凡十五则。(《大政记》。 ) 三年,令设卫学。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卫、一卫,军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王圻《通考》。 ) 九年,命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读书。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 十三年,敕所司,岁终,考试入学武生。十年以上,学无可取者,黜退送操。(已上《会典》。 ) 弘治六年三月,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刊《武经七书》,分散两京武学及应袭舍人。(《大政记》。 ) 嘉靖十五年四月,改建武学于皇城西隅大兴隆寺旧地。(同上。 ) 二十一年,题准:直隶金山卫学,添设廪膳二十名;贵州普定等十三卫,各添设廪膳生员二十名。(王圻《通考》。 ) 万历中,兵部言:武库司专设主事一员,管理武学。(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御史左光斗请增畿南真、顺、广、大四府武学。(同上。 ) 崇祯十年,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学生员,提官一体考取。(《选举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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