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 - 卷三十二 职官四

作者: 龙文彬7,962】字 目 录

年後,主事有缺,以可用者叙补。”诏从其议,选进士杨茂元等二十人於刑部问刑。(《昭代典则》。 ) ◎南京刑部 成化时,南京刑部尚书周令诸司:“事不须勘者,毋出五日。”狱无滞囚。暑疫,悉遗轻系者,曰:“召汝则至。”囚欢呼去,无失期者。(《周传》。 ) 孝宗初,何乔新为南京刑部尚书。沿江芦洲率为中官占夺,托言备进奉费。乔新奏还之民。(《乔新传》。 )○工部尚书侍郎 洪武元年,置工部,以单安仁为尚书,张允文、杨翼为侍郎。八年正月,以郑州知州梁敏为工部侍郎。(《昭代典则》。 ) 薛祥授工部尚书。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帝将尽杀之,祥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铁石匠皆不预,活者千数。营谨身殿,有司列中匠为上匠。帝怒其罔,命弃市。祥在侧,争曰:“奏对不实,竟杀人,恐非法。”得旨,用腐刑。祥复徐奏曰:“腐,废人矣。莫若杖而使工。”帝可之。 十年,赵翥由赞善大夫拜工部尚书,奏定天下岁造军器之数,及议定藩王宫城制度。 十五年,帝以国子监所藏书板,岁久残剥,命诸儒考补,工部督匠修治。尚书赵俊奉诏监理古籍。 十八年十一月,以进士秦逵为工部侍郎。时营缮事繁,部中缺尚书。凡兴作事,皆逵领之。初,议籍四方工匠,验其丁力,定三年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轮班匠。未及行。至是,逵议量地远近为班次,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斋至。部免其家徭役。著为令。(已上《薛祥传》。 ) 二十三年四月,武定侯郭英奏请筑鲁王享堂周垣。帝谓工部尚书秦逵曰:“事有不急者,毋用劳民也。方当耕种之时,而英请筑堂垣,此岂使民以时之道?英武人不学,惟知筑垣为要,不知民时不可夺也。”遂止之。(《世法录》。 ) 二十六年,严震直由工部侍郎进尚书。时朝廷事营建,集天下工匠於京师,凡二十余万户。震直请户役一人,书其姓名所业於官,有役则按籍更番召之。役者称便。(《严震直传》。 ) 三十年,升卫经历黄福、边升为工部左、右侍郎。(《大政记》。 )永乐十年十月,升工部主事蔺芳为本部侍郎。(同上。 ) 宣德五年二月,谕侍臣曰:“今国家无大营缮,而工部采运木植不已。岂不妨农时?其令巳采之木随处存贮,军夫悉罢归农。”(《通纪》。 ) 景泰七年,以工匠蒯祥、陆祥为工部侍郎。(《三编》。蒯祥以木匠,陆祥以石匠,俱累擢太仆寺少卿,至侍郎,仍督工匠。时称“匠者”。 ) 天顺四年,命中官往苏、松、杭、嘉、湖增织彩币七千匹。工部右侍郎翁世资以东南水潦,民艰食,议减其半。帝怒,下诏狱,贬衡州知府。(《杨鼎传》。 ) 成化二十一年,贾俊为工部侍郎,拜尚书。时专重进士,举人无至六卿者。俊独以重望得之。诸王府第茔墓,悉官予直,而仪仗时缮修。内官监欲频兴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禄米庄田,请给半直。仪仗非甚敝,不得烦有司。公家所宜营,惟仓库城池,余皆停罢。”帝报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桥,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长陵五卫军助役;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俊皆执奏,并得寝。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裹,而内官监专董工役,职尤相关。俊不为所挠,工役大省、(《贾俊传》。 ) 弘治十三年,曾监为工部尚书。孝宗在位久,海内乐业,内府供奉渐广。司设监请改造龙球、素球一百有奇。监祈赐停止,不听。内府缄工局乞收幼匠千人。监等言:“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於是命减其半。十六年,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盗贼,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龙虎山、上清宫工作。帝皆报从。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监言:“天心示警,不可重兴土木以劳民力。”乃止。内织染局请开苏、杭诸府织造,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监力请停罢,得减三分之半。太监许佣等各斋敕於浙江诸处抽运木植,亦以监言得寝。(《曾鉴传》。 ) 嘉靖十六年,毛伯温升工部尚书,奉命提督天寿山工程。诸陵石柱,道远难推,劳费千百。伯温以意制八轮车,前後联络,随地险易为低昂,工作易就。帝闻之喜,赐绣囊、银勺各一。(《通典》。 ) 十九年十二月,添注工部尚书樊继祖。(《史概》。 ) 天启三年,锺羽正拜工部尚书。故事:奄人冬衣,隔岁一给。是夏六月,群奄千余人请豫给,蜂拥入署,碎公座,殴掾吏,肆骂而去。盖忌羽正者嗾奄使发难也。羽正疏闻,因囚求罢。诏司礼太监杖谪群奄,而谕羽正视事。羽正因言:“今帑藏殚虚,九边壮士日夜荷戈寝甲,弗获一饱。庆陵工卒负重乘高,举炎风赤日中,求佣饯不得。而独内官请乞,朝至夕从。此辈闻之,其谁不含愤?”复三疏,自引归。(《锺羽正》。 ) ◎工部四司 洪武元年,设工部郎中、员外、主事。六年,分属部四:总部,虞部,水部,屯田部。八年,增立四科。十三年,以屯田部为屯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职官志》。 ) 正德时,工部主事何遵榷木荆州,下令:税自百金以下,减三之一,风涛败赀者勿算。入算者,手实其数,自识之,藏於郡帑,数日一会所入。此去不私一钱。(《何遵传》 ) 工部主事邵经邦榷荆州税,甫三月,税额满,遂启关任商舟来往。(《昭经邦传》。 ) 工部四司财物悉贮後堂大库,司官出纳多侵渔。嘉靖时,尚书刘麟请特除一郎官主之。帝称善,因赐名“节慎库”。(《刘麟传》。 ) 嘉靖十一年,作雷坛,程工峻急。工部员外郎刘魁欲谏,度必得重祸,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章曰:“前营大享殿、太高元殿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於宫禁。国用巳耗,民力巳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庭,锢之诏狱。(《刘魁传》。 ) 时制以工部居六曹後,仕进者冷局视之。嘉靖间,兴大工,添设郎官数倍。营缮司尤盛,郎官多至十余员。骤得升京堂,或有先赐四品服者。人始慕之,而为语云:“马前双,马后方,督工部。”“双”者棍,“方”者杌也。(《续通典》。 ) 天启初元,兵事棘。工部需才,调万景营缮主事,督治九门垣墉,市铜江南,皆勤于其职。迁虞衡员外郎,司鼓铸。时庆陵大工未竣,费不赀。景知内府废铜山积,可发以助铸,移牒内官监言之。魏忠贤怒,不发。景具疏以请。忠贤假旨诘景。旋进屯田郎中,抗章极论忠贤之恶。忠贤矫旨杖杀之。(《万景传》。 ) 将作司吴元年七月辛丑置:以单安仁为将作卿,正三品。洪武元年,以将作司隶工部,安仁擢工部尚书,仍领将作事。六年,改将作司为正六品,更置营造提举司,隶将作司。十年正月,罢。二十五年,置营缮所。(改将作司为营缮所。《职官志》,《单安仁传》。 ) ◎提督易州山厂 山厂之设,专以烧薪炭,供应内府。宣德五年,置於平山,以都御史李仪董之。正统初年,改置沙鱼口。陈恭、王永寿相继以工部侍郎督厂事。景泰四年,移置清县。天顺元年,改厂於易州城西北二里许,建部堂於中,环以土城。八府、五州分治,以次而列,皆南向。部堂总其纲,府、州、县佐贰官分理其事。(《昭代典则》。 ) 景泰後,以本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嘉靖八年改设司官管理。四十四年,革屯田司管易州山厂郎中,改设主事。(《会典》。 ) 弘治十四年,工部侍郎张宪理易州山厂。属员故为奸利。宪用公差例,日廪五升,省八邢常供之馈;书有关防以杜诈伪、柴炭纳银、痛损加耗之弊;於是宿蠹顿革。(《梦余录》。 ) 万历三年,题准:真定抽分,就便专委易州山厂主事带管。(王圻《通考》。 )○南京工部 弘治五年正月,中旨改徐恪南京工部右侍郎。恪上疏曰,“大臣进用,宜出廷推,未闻有传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请赐罢黜。”帝慰留之。(《徐恪传》。 ) 嘉靖三年,调吏部右侍郎何孟春於南京工部。故事:南京六部,止侍郎一人。时已有右侍郎张琮,复以孟春为左,盖剩员也。(《何孟春传》。 ) 万历中,叶茂才为南京工部主事,榷税芜湖。课登,辄纵民舟去;既而课羡,请以饷边,卒不取一钱。(《本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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