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制诰,同修国史。(《宋濂传》。 ) 詹同兼学士承旨,并命与学士乐韶凤等定《释奠先师乐章》。(《詹同传》。 ) 九月,命翰林院儒臣择唐宋名臣笺表可为法式者。词臣以柳宗元《代柳公绰谢表》及韩愈《贺雨表》进。令中书颁为式,禁骈俪对偶体。(《世法录》。 ) 七年八月,上御武楼,赐学士宋濂坐,谓曰:“天下既定,朕方垂意宿学之士。卿知其人乎?”濂以会稽郭传对。帝召见谨身殿,授翰林应奉,直起居注。传实僧也。(《王蒙传》。 ) 八年十月,诏翰林考议陵寝、朔望、节序祭祀礼。(《大政记》。 ) 十二年十二月,诏徵宁国府训导陈迪为编修。(《明政统宗》。 ) 十四年五月癸丑,召山西右布政使赵新为翰林院修撰。(《昭代典则》。 )凡诸司章奏,命同春坊、正字等官考核平允,则署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吾学编》。 ) 十五年正月丙戌,命翰林院侍讲火原洁及编修马懿赤黑等,以华言译蒙古语复取《元秘史》参考,纽切其字,以谐其声昔。既成,诏翰林李、吴伯宗等译《回回历》书。(《昭代典则》。 ) 十八年,更定翰林品员。又定进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编修、检讨。其秩,自学士正五品以下至七品有差。初,翰林院官皆由荐举,未有以进士入者。故四年开科,状元吴伯宗止授员外郎,榜眼、探花授主事而已。(《山集》。 )至是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於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古士,亦自此始也。(庶吉士不专属之翰林。 )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选举志》。 ) 二十三年十一月己丑,以永川县知县王佐为翰林院侍读。(《昭代典则》。 ) 三十年,以张信为侍读,戴德彝为侍讲,谕之曰:“翰林虽职文学,然既列禁近,凡国家政治得失,民生利害,当知无不言。唐陆贽、崔群、李绛在翰林,皆能正言谠论,裨益当时。汝宜以古人自期。”(《王度传》。 ) 建文二年十二月,以处士唐愚为翰林侍读。(《明政统宗》。 ) 永乐二年,授一甲三人为翰林修撰、编修,复命於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及善书者汤流等十人为庶吉士。於是庶吉士遂为翰林之专官?寻命解缙等,选修撰曾、编修周述、周孟简及庶吉士杨相等凡二十八人,就学文渊阁。庶吉士周忱自陈少年愿学。上喜而俞之,增为二十九人。上命司礼监给纸笔,光禄给朝暮馔,礼部月给膏烛钞人三锭,工部择近宅居之。上时至馆召试。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给校尉驺从。(《山集》。 ) 初,选进士为庶古士,谓之“馆选”。其後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所选多寡无定额。比三年试之:其留者,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得留者,为给事中、御史、主事,或外为州、县官,谓之“散馆”。(《三编质实》。 ) 翰林改教授者:永乐乙未,进士第二人李贞以编修改高州府教授,第三人陈景以编修改福州府教授。(《梦余录》。 )十三年,蕲州同知桂宗儒柔懦当黜,改修撰。(《山集》。 ) 十六年五月,以刑部主事李时勉为侍读,陈敬宗为侍讲。(《大政记》。 ) 十八年九月,擢教授蔺从善、林长懋,教徐永达等,为编修,侍皇太孙。(同上。 ) 仁、宣间,有陈继、杨翥者以布衣通经,用杨士奇荐,继由博士迁检讨,翥亦授检讨,历任修撰。自天顺後?渐拘资格。编修马升、检讨传宗,不由科目,皆出之为参议。布衣无得预馆阁者。(《陈济传》。 ) 宣德七年,以故鸿胪寺为翰林院。落成,诸殿阁大学士皆至。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溥座,曰:“此非三公府也。”士奇等以闻。帝命具座。後遂为故事。(《钱习礼传》。 ) 八年三月,帝命杨溥合选宣德二年、五年、八年所取进士,拔二十八人为庶吉士,以萧为首。(《萧传》。 ) 正统十二年三月,选修撰刘俨、商辂等十人入东阁,习制诰,让中秘害,仍命侍经筵,以备他日内阁之选。(《通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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