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 - 漢書卷九十六上 西域傳第六十六上

作者: 班固 顏師古6,851】字 目 录

遣子入侍?其欲賈市為好,辭之詐也。匈奴百蠻大國,〔四〕今事漢甚備,聞康居不拜,且使單于有自下之意,〔五〕宜歸其侍子,絕勿復使,〔六〕以章漢家不通無禮之國。敦煌、酒泉小郡及南道八國,給使者往來人馬驢橐駝食,皆苦之。〔七〕空罷耗所過,送迎驕黠絕遠之國。〔八〕非至計也。」漢為其新通,重致遠人,〔九〕終羈縻而未絕。

其康居西北可二千里,有奄蔡國。控弦者十餘萬(大)〔人〕。與康居同俗。臨大澤,無崖,蓋北海云。

康居有小王五:一曰蘇王,治蘇城,〔一〕去都護五千七百七十六里,去陽關八千二十五里;二曰附墨王,治附墨城,去都護五千七百六十七里,去陽關八千二十五里;三曰窳匿王,〔二〕治窳匿城,去都護五千二百六十六里,去陽關七千五百二十五里;四曰罽王,治罽城,去都護六千二百九十六里,去陽關八千五百五十五里;五曰奧鞬王,〔三〕治奧鞬城,去都護六千九百六里,去陽關八千三百五十五里。凡五王,屬康居。

大宛國,王治貴山城,去長安萬二千(二)〔五〕百五十里。戶六萬,口三十萬,勝兵六萬人。副王,輔國王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四千三十一里,北至康居卑闐城千五百一十里,西南至大月氏六百九十里。北與康居、南與大月氏接,土地風氣物類民俗與大月氏、安息同。大宛左右以蒲陶為酒,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至數十歲不敗。俗耆酒,馬耆目宿。〔一〕

宛別邑七十餘城,多善馬。馬汗血,言其先天馬子也。〔一〕

張騫始為武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善馬。宛王以漢絕遠,大兵不能至,愛其寶馬不肯與。漢使妄言,〔一〕宛遂攻殺漢使,取其財物。於是天子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兵前後十餘萬人伐宛,連四年。宛人斬其王毋寡首,獻馬三千匹,漢軍乃還,語在張騫傳。貳師既斬宛王,更立貴人素遇漢善者名昧蔡為宛王。〔二〕後歲餘,宛貴人以為昧蔡諂,使我國遇屠,〔三〕相與(兵)〔共〕殺昧蔡,立毋寡弟蟬封為王,遣子入侍,質於漢,漢因使使賂賜鎮撫之。又發(數)〔使〕十餘輩,抵宛西諸國〔四〕求(其)〔奇〕物,因風諭以(代)〔伐〕宛之威。〔五〕宛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漢使采蒲陶、目宿種歸。天子以天馬多,又外國使來眾,益種蒲陶、目宿離宮館旁,極望焉。〔六〕

自宛以西至安息國,雖頗異言,然大同,自相曉知也。其人皆深目,多須敘。善賈市,爭分銖。貴女子;女子所言,丈夫乃決正。其地(皆)〔無〕絲漆,不知鑄鐵器。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一〕得漢黃白金,輒以為器,不用為幣。

自烏孫以西至安息,近匈奴。匈奴嘗困月氏,〔一〕故匈奴使持單于一信到國,國傳送食,〔二〕不敢留苦。〔三〕及至漢使,非出幣物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騎,所以然者,以遠漢,而漢多財物,〔四〕故必市乃得所欲。及呼韓邪單于朝漢,後咸尊漢矣。

桃槐國,王去長安萬一千八十里。〔一〕戶七百,口五千,勝兵千人。

休循國,王治鳥飛谷,在蔥嶺西,去長安萬二百一十里。戶三百五十八,口千三十,勝兵四百八十人。東至都護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里,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里,西北至大宛國九百二十里,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里。民俗衣服類烏孫,因畜隨水草,本故塞種也。

捐毒國,王治衍敦谷,去長安九千八百六十里。戶三百八十,口千一百,勝兵五百人。東至都護治所二千八百六十一里。至疏勒。南與蔥領屬,〔一〕無人民。西上蔥領,則休循也。西北至大宛千三十里,北與烏孫接。衣服類烏孫,隨水草,依蔥領,本塞種也。

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里。戶二千三百三十九,口萬六千三百七十三,勝兵三千四十九人。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騎君、備西夜君各一人,都尉二人,譯長四人。東北至都護治所四千七百四十六里,西至疏勒五百六十里,西南至蒲犁七百四十里。有鐵山,出青玉。

宣帝時,烏孫公主小子萬年,莎車王愛之。莎車王無子死,死時萬年在漢。莎車國人計欲自託於漢,又欲得烏孫心,即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一〕莎車王弟呼屠徵殺萬年,并殺漢使者,自立為王,約諸國背漢。會衛候馮奉世使送大宛客,即以便宜發諸國兵擊殺之,更立它昆弟子為莎車王。還,拜奉世為光祿大夫。是歲,元康元年也。

疏勒國,王治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里。戶千五百一十,口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勝兵二千人。疏勒侯、擊胡侯、輔國侯、都尉、左右將、左右騎君、左右譯長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二千二百一十里,南至莎車五百六十里。有市列,西當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

尉頭國,王治尉頭谷,去長安八千六百五十里。戶三百,口二千三百,勝兵八百人。左右都尉各一人,左右騎君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千四百一十一里,南與疏勒接,山道不通,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里,徑道馬行二日。田畜隨水草,衣服類烏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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