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 - 漢書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第十六

作者: 班固 顏師古2,418】字 目 录

屬孝景曰:「綰長者,善遇之。」及景帝立,歲餘,不孰何綰,〔四〕綰日以謹力。〔五〕

景帝幸上林,詔中郎將參乘,還而問曰:「君知所以得(驂)〔參〕乘乎?」〔一〕綰曰:「臣代戲車士,幸得功次遷,待罪中郎將,不知也。」上問曰:「吾為太子時召君,君不肯來,何也?」〔二〕對曰:「死罪,病。」上賜之劍,綰曰:「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上曰:「劍,人之所施易,獨至今乎?」〔三〕綰曰:「具在。」上使取六劍,劍常盛,未嘗服也。〔四〕

郎官有譴,常蒙其罪,〔一〕不與它將爭;有功,常讓它將。上以為廉,忠實無它腸,〔二〕乃拜綰為河間王太傅。吳楚反,詔綰為將,將河間兵擊吳楚有功,拜為中尉。三歲,以軍功封綰為建陵侯。

明年,上廢太子,誅栗卿之屬。〔一〕上以綰為長者,不忍,乃賜綰告歸,而使郅都治捕栗氏。既已,上立膠東王為太子,召綰拜為太子太傅,遷為御史大夫。五歲,代桃侯舍為丞相,〔二〕朝奏事如職所奏。〔三〕然自初宦以至相,終無可言。〔四〕上以為敦厚可相少主,尊寵之,賞賜甚多。

為丞相三歲,景帝崩,武帝立。建元中,丞相以景帝病時諸官囚多坐不辜者,而君不任職,〔一〕免之。後薨,諡曰哀侯。子信嗣,坐酎金,國除。

直不疑,南陽人也。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一〕不疑謝有之,〔二〕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為長者。稍遷至中大夫。朝,廷見,人或毀不疑〔三〕曰:「不疑狀貌甚美,然特毋柰其善盜嫂何也!」〔四〕不疑聞,曰:「我乃無兄。」然終不自明也。

吳楚反時,不疑以二千石將擊之。景帝後元年,拜為御史大夫。天子修吳楚時功,封不疑為塞侯。〔一〕武帝即位,與丞相綰俱以過免。

不疑學老子言。其所臨,為官如故,唯恐人之知其為吏跡也。不好立名,稱為長者。薨,諡曰信侯。傳子至孫彭祖,坐酎金,國除。

周仁,其先任城人也。以毉見。〔一〕景帝為太子時,為舍人,積功遷至太中大夫。景帝初立,拜仁為郎中令。

仁為人陰重不泄。〔一〕常衣弊補衣溺袴,期為不潔清,〔二〕以是得幸,入臥內。於後宮祕戲,仁常在旁,終無所言。〔三〕上時問人,〔四〕仁曰:「上自察之。」然亦無所毀,如此。〔五〕景帝再自幸其家。家徙陽陵。上所賜甚多,然終常讓,不敢受也。諸侯群臣賂遺,終無所受。武帝立,為先帝臣重之。〔六〕仁乃病免,以二千石祿歸老,子孫咸至大官。

張敺字叔,〔一〕高祖功臣安丘侯說少子也。〔二〕敺孝文時以治刑名侍太子,〔三〕然其人長者。景帝時尊重,常為九卿。至武帝元朔中,代韓安國為御史大夫。敺為吏,未嘗言按人,剸以誠長者處官。〔四〕官屬以為長者,亦不敢大欺。上具獄事,有可卻,卻之;〔五〕不可者,不得已,為涕泣,面而封之。〔六〕其愛人如此。

老篤,請免,天子亦寵以上大夫祿,歸老于家。家陽陵。子孫咸至大官。

贊曰:仲尼有言「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一〕其萬石君、建陵侯、塞侯、張叔之謂與?〔二〕是以其教不肅而成,不嚴而治。至石建之澣衣,周仁為垢汙,君子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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