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女弟為人妻,而使與幸臣姦;又與從弟調等謀殺一家三人,已殺。甘露四年坐廢,徙房陵,國除。後十五年,平帝元始二年,復立戴王弟襄隄侯子瘉為廣德王,〔一〕奉惠王後,二年薨。子赤嗣,王莽時絕。
膠東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立,二十八年薨。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私作兵車鏃矢,〔一〕戰守備,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事,辭出之。〔二〕寄於上最親,〔三〕意自傷,發病而死,不敢置後。於是上聞寄有長子賢,母無寵,少子慶,母愛幸,寄常欲立之,為非次,因有過,遂無所言。上憐之,立賢為膠東王,奉康王祀,而封慶為六安王,王故衡山地。膠東王賢立十五年薨,諡為哀王。子戴王通平嗣,二十四年薨。子頃王音嗣,五十四年薨。子共王授嗣,十四年薨。子殷嗣,王莽時絕。
六安共王慶立三十八年薨。子夷王祿嗣,十年薨。子繆王定嗣,二十二年薨。子頃王光嗣,二十七年薨。子育嗣,王莽時絕。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立,十二年薨。無子,國除。
常山憲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立。舜,帝少子,驕淫,數犯禁,上常寬之。三十三年薨,子勃嗣為王。
初,憲王有不愛姬生長男梲,〔一〕梲以母無寵故,亦不得幸於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內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稀得幸。及憲王疾甚,諸幸姬侍病,王后以妒媢不常在,〔二〕輒歸舍。醫進藥,太子勃不自嘗藥,又不宿留侍疾。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憲王雅不以梲為子數,〔三〕不分與財物。郎或說太子、王后,令分梲財,皆不聽。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梲。梲怨王后及太子。漢使者視憲王喪,梲自言憲王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四〕太子勃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五〕入獄視囚。天子遣大行騫驗問,〔六〕逮諸證者,〔七〕王又匿之。吏求捕,勃使人致擊笞掠,擅出漢所疑囚。有司請誅勃及憲王后脩。上曰:「脩素無行,使梲陷之罪。勃無良師傅,不忍致誅。」有司請廢勿王,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上許之。
勃王數月,廢,國除。月餘,天子為最親,詔有司曰:「常山憲王早夭,后妾不和,適孽誣爭,〔一〕陷于不誼以滅國,朕甚閔焉。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子商三萬戶,為泗水王。」頃王平立二十五年薨。〔二〕子烈王偃嗣,十八年薨。子孝王由嗣,二十二年薨。子安王雍嗣,二十六年薨。子共王普嗣,十五年薨。子陽嗣,王莽時絕。
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子哀王安世嗣,一年薨,無子。於是武帝憐泗水王絕,復立安世弟賀,是為戴王。立二十二年薨,有遺腹子煖,〔一〕相內史不以聞。太后上書,昭帝閔之,抵相內史罪,立煖,是為勤王。〔二〕立三十九年薨。子戾王駿嗣,三十一年薨。子靖嗣,王莽時絕。
贊曰:昔魯哀公有言:「寡人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未嘗知憂,未嘗知懼。」〔一〕信哉斯言也!雖欲不危亡,不可得已。〔二〕是故古人以宴安為鴆毒,〔三〕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漢興,至于孝平,諸侯王以百數,率多驕淫失道。何則?沈溺放恣之中,居勢使然也。自凡人猶繫于習俗,而況哀公之倫乎!夫唯大雅,卓爾不群,河間獻王近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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