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钱完足,再照。
乾隆三十七年四月日。
为中人尹粟老
知见人胞弟陈猜老
代书人朱自南
立杜绝尽根卖田契人陈东使
其田四坵,东至黄家田,西至本家田,南至沟,北至本家田。又其田四坵,东至杨家田,西至黄家园,南至本家,北至杨家田,四至明白为界。
第四三杜卖绝尽根契字
同立杜卖绝尽根契字人观音里赤山仔庄方好、方江,有承祖父自垦水田一所,坐落土名在本庄面前社脚,受种七分五厘,年纳正供租粟三石三斗二升,又带马料粟四石五斗;东至大路,西至林家田,南至林家田,北至本家田。又带园一坵,坐落土名在本庄等店头,年带纳施候租粟一石;东至大路,西至圳,南至本家园,北至林家园,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向卖本庄黄追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园随付银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旧租,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是好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卖杜绝尽根契一纸,并缴上手典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二十大元完足,再照。
咸丰六年二月日。
为中人许阿强
知见人母亲陈氏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人方好、方江
代书人李花
第四四卖断契字
立卖断契人观音里仁武庄沈礼、沈皇、沈厌等,有承父明买水田一所,一甲五分,坐落土名在总督埤■〈口亟〉口,年配总督埤水灌溉,纳马料粟一十二石。坵段载在上手,共十埒,东至郭家田,西至载家田,南至圳,北至崩沟,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卢家炳观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的价佛头银四百大元。银即日同中交讫,田并埤水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纳,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后来子孙不敢言贴言赎。保此田系皇承父明买田业,与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拖欠租项,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皇等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断契一纸,并缴上手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四百大元完足,再照。
嘉庆四年五月日。
知见人嫂王氏
为中人许烈、王带
代书人沈礼、沈礼
卖断契人沈皇、沈厌
知见人二伯
第四五卖尽杜绝田契字
立卖尽杜绝田契字人大竹里顶横街城内李再添,有承祖父明买过岗山仔庄莫迎生水田一所,年带纳马料租银一两,土名坐落在岗仔庄面前洋,水田五分,东至谢家田,西至陈家田,南至大路,北至大圳墘,东西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愿将此田向与岗山仔庄陈新居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出时价六八佛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田随踏付银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不敢阻挡。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洗贴赎。保此田再添有承祖父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旧租,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添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契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知见人老母许氏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李再添
为中人杨立观
代书人自笔
第四六杜绝尽根契字
立杜绝尽根契人大坵田堡马椆后庄颜国妆等,有自置廍份园一段,坐落土名中车路北园东畔,受种南北■〈木庶〉着十二垄,东至本家园,西至颜家园,南至车路,北至沟,四至明白为界。年纳课谷一斗,又带廍饷银一分正。今因乏银回唐,愿将所置之园出卖,托中与本族武孙叔出首承买,三面言义,依着时价契面银九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将园踏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收税纳课,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不敢言及贴赎找洗诸事。保此园系妆自置物业,与房亲戚人等无干,亦无重典他人,并无拖欠旧课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妆一力出头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立尽根绝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佛头契内银九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其上手契与别业相连,难以分拆,不得并缴,合批明,再照。
嘉庆十四年二月日。
为中人陈妈瑗
知见人颜国会
立杜绝尽根契人颜国妆
代笔人颜右单
第四七找绝根契字
立找绝根契人萧天生,有承曾祖父明买过蔡廷草地一所,坐落头桥涂楼、北势学老厝下洋等庄,带田园、荒埔、圹地、埤堀、水圳、山■〈人上番下〉、糖廍等业。东至白灰墓,西至大路,南至溪底水边,北至山脚圳沟,四至明白为界。此草地庄业阄分四股,生承祖父应得一股,年该带正供粟一十九石四斗三升七合,又带■〈勹外云内〉丁银八钱二分四厘九毛三丝,并带下洋庄廍饷银一两四钱,配■〈勹外云内〉补粟一斗一升三合二勺五抄。缘前年兄沛光凭中立契,经典何元英价银九百五十七元,将庄业踏付收掌,十余年无异。兹生穷乏,无力备银赎回原契,将此应份庄业租粟额数,先尽问至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何元英垦找杜卖庄业等项,时值价银八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愿将应份等处草地庄业,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子孙不得生端言找言赎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找绝根契一纸,附阄书佃字司单印契三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找契内银八十大元足讫,再照。
嘉庆元年十二月日
在场人堂叔捷元
为中人陈承业、翁成魁
知见人婶祖母吴氏
代书人陈宗敬
立杜找绝根契人萧天生
第四八谕示
会办给单收费事务委员、前任邵武县正堂丁;钦加同知衔、署理台南府台湾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邑效忠里外武定里楠仔仙溪东西,均系沿海沙埔,及内山沿溪草埔垦成田园,祗能栽种杂粮,收成征箔,若照新章下下则田园定赋,小民未免苦累;惟既已开垦田园,亦箔有种植,若剔归旧未入类,从缓升科,似觉亦未允协。兹本县委员再四商榷,惟有仿照同安沿海田地之式,酌量变通,以硗箔未甚者田,每甲年征银四钱四分;尤甚者田,每甲年征银三钱三分;园照田各递减二成,以纾民力,而示体恤。经会禀府宪请示在案。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业户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该处田园虽然瘠箔,现经本县委员禀请府宪,仿照同安沿海地亩之式,酌量变通,征完新粮,较之原定新章赋则减轻不少,务各激发天良,赶紧赴局承领丈单,并将应纳粮银备齐纳清,领串安业,均毋观望挨延,致干差追,切切,特示。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给。
贴楠仔仙溪西晓谕
第三节物权之得失
第一 归管圹地字
第二 归管字
第三 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
第四 归管字
第五 归管水田屋宇契字
第六 归就字
第七 归就字
第八 归就字
第九 尽根归就契字
第一○ 归就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一 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
第一二 归依字
第一三 垦田约字
第一四 对换园约字
第一五 互易水田约字
第一六 交换店约字
第一七 抽出公园对换约字
第一八 愿换逊赎田契字
第一九 杜易尽根契字
第二○ 对换契字
第二一 换园契字
第二二 换尽根契字
第二三 永远抽出屋宇菜园字
第二四 逊让山林埔地契字
第二五 永远杜送地基契字
第二六 喜献祠地及地租字
第二七 再喜献地租字
第二八 愿充祀典田契字
第二九 付托掌管埔园字
第三○ 送管山田契字
第三一 给山埔地垦字
第三二 给佃批字
第三三 出贌耕字
第三四 贌耕契字
第三五 招耕字
第三六 贌耕字
第三七之一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二 领银状
第三七之三 禀呈
第三七之四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五 批
第三八 永佃批字
第三九之一 执照
第三九之二 谕示
第四○ 票饬
第四一 谕示
第四二 札饬
第四三 执照
第四四 谕示
第四五 补给垦批字
第四六 甘愿退管字
第四七 收回银字
第四八 合约字
第四九 赎回字
第五○ 抽回茶园埔地字
第五一 约字
第五二 收尽工本银字
第五三 托孤字
第五四 当水田契字
第五五 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银字
第五六 收过头银字
第五七 找洗字
第五八 执照
第五九 庄规禁约
第六○ 丈单
第六一 丈单
第六二之一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二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三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四 易知丈单
第六三 合约字
第六四 合约字
第六五 丈单
第六六 丈单
第六七 执照
第六八 执照
第六九 垦谕
第七○ 垦谕
第七一 垦照
第七二 垦照说略
第七三 执照
第七四 执照
第七五 契尾
第七六 契尾后附之规定
第七七 谕示
第七八 札饬
第七九 转行
第八○ 札饬
第八一 札饬
第八二 札饬
第八三 谕示
第八四 执照
第一归管圹地字
立归管圹地字人竹堑社番土目廖安邦暨众社番等,缘因光绪二年间建造众番公馆,不敷银元费用,于光绪三年丁丑岁,土目廖安邦、通事钱玉来暨众番等向得汉人手内,借过银元,以为建造公馆费用,立有借字炳据。其银母利概系钱玉来先行津出赔垫足讫;但玉来垫出此银,无所抵制。邦爰是邀齐众番相议,愿将公馆前旷地一处,东至车路为界,西至义民尝田毗连为界,南至陈家田毗连为界,北至公馆前水沟坜为界,又带有车路面埤塘坵旷地一所,东至洪家田毗连为界,西至公馆前出税之屋滴水为界,南至埤壆为界,北至洪家田毗连为界,各至界址俱各分明。其圹地当日凭中并众番等当面议定,愿将此旷地归就于钱玉来,以抵上年赔垫建造公馆不敷银项,俱各欢允。即日同中沿界踏明,即将此旷地交付钱玉来前去掌管,出税他人,或开辟成田出贌收租,永为己业,日后众番不能与玉来争较此旷地之事;而玉来亦不能与众番向讨公馆不敷之银。此乃银字两讫,并无交加上手来历不明等弊;如有不明等情,系邦及中人、场见人等一力抵挡,不管玉来之事。此系二比欢允,各无异言反悔,口笔有凭,立归管圹地字一纸,付为永照。
即日批明:建造公馆,系正身三间;其落廒横屋四间,系玉来自己建造,批照。
再批明:邦等收过钱玉来佛银一百八十大元,抵还汉人张陈妹、黄香记二人借项银一百八十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七年四月日
中人屯目卫清云
在场房长廖逢时、潘捷隆
知见屯丁廖仁智
代笔人李其元
立归管旷地字人土目廖安邦
第二归管字
同立归管字人线西堡荷岸庄林信记、林恭记、林俭记,即笃振、衍猪、衍灶等,有共承祖父阄分应得明买过黄送叔侄等水田连竹围地一所,址在■〈艹〈束刂〉〉桐脚庄浮枧头西势番仔沟墘,其东西四至界址以及带纳课租谷,俱载在上手契内明白。其田原丈一甲三分,现爵抚清丈一甲八分一厘六毛二丝,信记应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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