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见族兄达昌、远昌同收田价弟岳昌、集昌、明昌、进昌、琦昌、六昌、奕恶、奕佑、奕魁、奕杰、奕贤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吴永昌、吴干昌、吴汝昌
第二○山批土窨字
立给山批土窨字霄里明兴庄业主萧东盛,缘因自垦有山林埔地,址在铜锣圈深窝仔五段田面。兹有土窨一穴,坐北向南,给与甘清喜安葬祖坟。原纳业主萧东盛大租银一钱,当日清喜备出礼银六员正,现交东盛收讫;即日踏明窨穴基址,横直各八丈。自给山批之后,任从甘清喜前去点穴安葬,永为佳城,盛不敢骑龙斩穴及生端滋事等情。口笔有凭,立给山批土窨一概,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东盛实领到字内礼银六大员正足讫,批照。
道光四年十月日。
在见侄燕麟
男鸣皋
中人锺坤清
代笔人锺锦祥
立给山批土窨字业主萧东盛
第二一杜卖风水字
立杜卖风水字人族弟坛,有向李家明求过风水地一穴,址在蜂岫腰崎脚青园。今因此地葬后不利,欲迁改他处,无从所出,费用无资,愿将此坟地出卖于人,托中引就与牛屎崎庄族兄振理官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佛银六大元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坟地随即踏明,交代理前去掌管,任从开筑,不得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坟地系圹明求过,与他人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字内佛银六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一年四月日。
为中并代笔人谢正中
知见人男狮
立杜卖风水字人族弟坛
第二二碑文
立碑记人张江缵,因通事公朝英路由金狮寮口,视其数位枯骨漂淋无归,恍视不忍之言,何无发心人乎?谁收此骸者有荣昌之日也。缵遂诚发心,即将鸠舍葬竹一坟,文立万善归同之墓,收整既美矣!又念有坟必有祭;但祭资无出,缵将买陈家之田一段,该小租谷四石正舍之。通事见缵阴功甚足,通事亦将陈、刘二项大租谷三石五斗正同舍,落此为祭扫之资。此乃万载传流,永世有赖,后日不得争废,立碑记为照。
道光十年八月吉旦立。
第七节 埤圳
第一 规定
第二之一 碑文
第二之二 甘结状
第二之三 谕示
第二之四 遵断甘愿结状
第二之五 遵断甘结字
第三 谕示
第四之一 碑文
第四之二 禀呈
第五之一 和解书
第五之二 和解书
第五之三 和议分水合约书
第六 抽卖坑沟荒埔契字
第七 垦佃批字
第八之一 出典契字
第八之二 卖杜绝断根契字
第八之三 土地台帐誊本
第九之一 谕示
第九之二 谕示
第一○ 呈及批
第一一 碑文
第一二 杜卖圳路契字
第一三 合约字
第一四 合约字
第一五 谕示
第一六 杜卖圳道契字
第一七 逊埔园开圳过水字(中藔圳)
第一八 合同契约书
第一九 给垦圳地契字
第二○ 朱单
第二一 筑圳合约字
第二二 合约字
第二三 合约字
第二四 合约字
第二五 合约字
第二六 合约字
第二七 合约字
第二八 合约字
第二九 合约字
第三○ 合约字
第三一 合约字
第三二 合约字
第三三 招股伙合约字
第三四 请约定
第三五 合约字
第三六 认纳水租约字
第三七 永远认纳水租合约字
第三八 合约字
第三九 合约水圳字
第四○ 合约字
第四一 开圳合约字
第四二 约字
第四三 合同约字
第四四 合约字
第四五 合约字
第四六 杜卖尽根圳低地契字
第四七 合约字
第四八 合约埤水灌荫字
第四九 议请开圳认纳水租约字
第五○ 杜卖尽根契字
第五一之一 谕示
第五一之二 卖杜绝尽根船寮港契字
第五一之三 杜卖尽根契字
第五一之四 卖杜绝尽根字
第五一之五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五二之一 谕示
第五二之二 谕示
第五二之三 谕示
第五二之四 杜绝卖尽根契字
第五二之五 杜绝卖尽契字
第五二之六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五二之七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五二之八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五三之一 合约字
第五三之二 合约字
第五三之三 合约字
第五三之四 卖杜绝尽根港业契字
第五三之五 卖杜绝尽根港业契字
第五三之六 卖杜绝尽根港业字
第五三之七 合约字
第五四 杜卖尽根水圳字
第五五 杜卖尽根圳底水租契字
第五六 杜卖圳契字
第五七 杜卖尽根水圳地基契字
第五八 杜卖尽断根水圳契字
第五九 杜卖尽断根埤圳契字
第六○ 杜卖尽根朴仔篱口大埤水圳字
第六一 杜卖尽根水圳契字
第六二 杜退荒埔水圳底契字
第六三 杜卖开圳田头地契字
第六四之一 卖水圳管甲杜绝尽根契字
第六四之二 出卖水圳字
第六五 谕示
第六六之一 杜绝甲首契字
第六六之二 凭单字
第六六之三 卖旧圳甲首字
第六六之四 典契字
第六七 合约字
第六八之一 合约字
第六八之二 卖杜绝尽根埤契子
第六八之三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六八之四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六八之五 卖埤长字
第六八之六 甘愿杜卖埤长字
第六八之七 卖埤长契字
第六八之八 卖埤长契字
第六九 贌耕合约字
第七○ 杜卖圳份尽根归管永断字
第七一 杜卖根圳底水租契字
第七二 垦田约字
第七三 给垦约字
第七四 请帖约字
第七五 合约字
第七六 合约字
第七七 签举陂长合约字
第七八 合约字
第七九 合约字
第八○ 合约字(温厝南埤)
第八一 保贌埤字
第八二 招贌水圳合约字
第八三之一 合约契字
第八三之二 再备资本承顶水圳股份字
第八四 退顶办字
第八五 出贌字
第八六 旧社埤水利组合契约
第八七 谕示
第八八 移文
第八九 谕示
第九○ 谕示
第九一 执照
第九二 执照
第九三 执照
第九四 谕示
第九五 胎借银字
第九六 规约字
第一规定
一、民间农田,如有于己业地内费用工力,挑作池塘潴蓄之水,毋论业主巳未车戽入田,而他人擅自窃放以灌己田者,不论黑夜白日,按其所灌田禾亩数,照侵占他人田,一亩以下笞五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有拒捕者,依律以罪人拒捕科断。若于公共江河、川泽、沟渎筑成渠堰,及于公共内地挑筑池塘,占为己业者,自不得滥引此例。如有杀伤,仍分谋故斗殴定。
一、部覆御史奏:窃放塘水灌田,致有杀伤之案,仍照五十二年所定之例办理。凡有水田地方,如在本人田产内独出已资开蓄塘水,毋论巳未车戽,一经窃放,即照罪人向拟。其公共池塘遇有渗漏坍塌,亦当通方修补,不得一人借端图占,致酿事端。
一、福抚吴示:闽省滨海环山民间田地,均藉沟渠塘圳,按引灌溉;形势既有不同,得水亦分难易。或自上及下,或按股轮分,自有一定之规,原不容互相争夺。嗣后各该村庄近水之区及按引陂塘沟圳之处,均着本管乡保、族正、里长遵照成规,列榜晓谕。或按股,或分日,务须按次轮流,毋许强争私控。如有恃强妄行者,重责三十板;聚众报械混争夺者,将首犯枷号两个月,满日重责四十板;其随从之犯,论本家异姓,俱重责四十板。乡保、族、甲长失察一次,重责二十板,纵容者倍之。
一、田土界地不清及争夺水利,须吊鱼鳞、柳条等册,并吊验契据。四至亩分,亲诣勘断,庶免混淆。
第二之一碑文
为沥陈苦情等事。案蒙钦命巡按台湾按察、户科掌印给事中觉罗■〈女月〉,工科掌印给事中朱,批据傅兴球、李鼎耀、英文和、纪文环、黄若彩、萧元登等具控张凤萃、墩仔、秦鉴等违断绝流,奉批:仰县查案详报核夺等因。经本县备录周元良、杨仕揵等原断控案,详看得猫雾捒大肚东西保民番分争水利一案,缘处水道由大甲溪发源,涯经朴仔篱口分流灌溉,东西保民番田地向来三七得水。及东保墩仔、秦廷鉴、张亨生等经就朴仔篱口砌塞源流,故西堡周元良等具词,仰县集讯之下,悉得前情,当将该犯分别押枷,比差押令疏通,定汴三七分灌。随据差保会同二比前往朴仔篱首埤开圳处所,公同执索量明共十五丈,照断三七,东堡民番应得水汴十丈零五尺,西堡民番应得水汴四丈五尺,浅深均分,各投具结。定过水汴分灌,具依存卷外,嗣后毋论溪流变迁盈涸,永远定以三七为汴,分流灌溉,毋许奸番、奸民抗断滋事,复起争端,致干严究。查批,该业户等均于雍正年间开垦水田,共享灌溉久矣!东西相安,而东埤各业佃倚居上游,忽于旧有二埤之外添筑第三埤,遏绝西保下流分灌,致起争端。前任张令亲勘,实有三埤,押令折毁,是肇衅固由来矣!讯断后不能翻案添筑。又于第二埤内草席遮断,泥填石缝,每逢岁旱,辄肆曲防校计。其曲固在东保,若仍照断草率了事,不但构讼不休,而且西保民番实有旱患。况均之岁旱欠水,东埤自救不暇,焉有盈余以济西保;使果有余水卖人接济,则其从前之添埤、草拦、泥填种种横毒,原为霸占卖灌起见,并非自己灌田之不足,其获罪更无可贷矣!本院秉公查核,遵上谕有兴修水利之文,念皇朝无令农买水之例,嗣后应定汴三七分灌,就朴仔篱第一埤圳处,前断照古量十五丈之数,令东保民番得水汴十丈五尺,西保民番得水汴四丈五尺,以便分溉田地。至定汴以后,遇有修浚埤圳工程,俱照东七西三份数出力公办,不得推诿,亦不许埤长人等借端索骗;违者重处。仰县遵行,勒石永守,以杜争端,以昭平允;慎无阳奉阴违,致干察出题参可也,各等因。均奉此,除备录批断缘由报明本道本府外,复移分县,就近勘定绘图贴说移覆去后,续准移覆,亲诣该处,限同东、西两保及通土、民人等查勘原定汴之处,大溪中央经淤成石坝,南北分流难以定汴,就处相度情形,将原保原开小圳着令填塞,即于下而合流宽窄相等处所,通丈一十四丈,东保分出七分,计九丈八尺;西保分出三分,计四丈二尺,于汴口两旁堆积石仔为界。仍当场面谕;嗣后毋许混争,致生事端。现在流灌两平,民番相安等因。准此,合饬勒石遵守,以杜争端。为此,示仰猫雾捒大肚东西保民、民番遵奉宪行批断事理,立即勒石,永远遵守,嗣后毋论溪路变迁广狭,水源盈涸,总以第一埤源头处所,照断东七西三,浅深均平,分流灌溉;倘敢阳奉阴违,曲防遮栏塞绝,或被告发,立即严拿通详治罪,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乾隆三十三年四月日立。
第二之二甘结状
特授台湾府知府、在任候补道陈,仰台令叶、苗令沈勘谕具遵依甘结状。本年亢旱,台湾县大肚保之人循照旧章程,朴仔篱地方决三分之水,不意中途被苗栗县民张廷材,即张戆,在枋藔地方之下凿圳两道,横截溪流,致台邑大肚保水田更益干涸,纷纷争控,致令填塞圳道。今经台、苗两县会勘定断,查张廷材,即张戆,所开两圳已历二十余年之久,其上流穿山数十丈,所费工资尤属不轻,以两圳须令填塞,实有为难。且当年溪水充足,以其有余分润墩仔脚等处各庄之旱田,于此无损,于彼有益,有何不可!断令不必填塞,常年溪水充足,仍照旧引灌。至现时圳道不通,墩仔脚等处各庄人民牲畜皆忧干渴,断令于四月初三日引灌一昼夜。如再不雨,四月十一日复引灌一昼夜。嗣后每隔八日引灌一次,仍以一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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