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上进者必要设立膏伙、花红等项,今将规条开列于左:
一、议:文武进庠者无论内外,每年崇文典内拨出膏伙谷六十石,作两季交于进序者均收,立规。
一、议:补禀者内膏伙谷六十石,庠生交一年于补禀人收,俟次年仍归庠禀生均收,立规。
一、议:禀贡生典内膏伙谷六十石,庠禀生交一年与禀贡人收,俟次年仍归于庠廪生均收,禀贡人以下免议,立规。
一、议:廪贡生中举者不得再议向领膏伙谷石,仅领花红银四元,立规。
一、议:家乡移居各处,倘有上进不得向领膏伙、花红等项,立规。
一、议:捐纳无论大小职衔,每次领花红银四元,立规。
一、议:单功无论品级,实领部照,领花红银四元;至委牌功牌不得向领,立规。
一、议:在家春秋两季祈福津拈银钱甚属艰难,在台叔侄商酌每年寄回银二十二元,均作两季祈福应用,依照烟户份内,立规。
一、议:祈福日,无论男妇,年至七十者,依照烟户外,预先分内一份,永为定例,立规。
第二七阄书字
立阄书字文达尝三十二份人等,情因干隆年间,各祖父共敛文达尝七十二份,陆续建置东栅门首、埔头仔、埔尾仔三处田业,带有尝屋两座。迨道光年间,尚存三十二份。至今连年争讼,于光绪十年三月间,蒙朱县令宪断,令分作两尝,刘秉先管理二十份,应得实租二百三十石,东栅门实租二百石,埔仔尾实租三十石。其庄内尝屋除阄分东川尝外,俱归二十份,刘廷骏管理十二份,应得实租一百四十石,埔头仔实租一百一十石,埔尾仔实租三十石。其庄内西片尝田屋尽归十二份,现在埔尾仔共有实租六十石,系两尝半分之额,合请房族到场凭阄分管,今欲有凭,立阄书字二纸一样,分执为照。
第一阄:田在北片一段,东至大河为界,西至水头坵田腾为界,南至小圳直下尖角坵田腾直透东为界,北至吴家田为界。此阄系十二份人拈得,应归管理,至于埔头、埔尾之田契概交给二份收执,立批。
第二阄:田在南片一段,东至大河为界,西至阴沟带北段水头二坵为界,南至牛角沟为界,北至小圳直下自己尖角坵田腾透东为界。此阄系二十份人拈得,应归管理,立批。
光绪十年六月日。
在场见人刘定山、刘庆梅
依口代笔人刘銮奎
立阄书字人刘秉光、刘延骏
第二八卖归公会份尽根字
立卖归公会份尽根字人林老朴,有承先父林为政应份与林狮铃公会份,父子相商愿将此应份出卖与人,外托中向与林狮铃公管理出首承归,三面言定时值卖尽根会份七钱价银六十大元正。即日同中银收字立,两相足讫;朴等随即应额会份,任从注销归公掌管,其会内所有祀业田厝并春秋祭祀,朴等不敢与及滋事。自此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朴等子孙不敢言及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卖归公尽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朴亲收过卖归尽根字内七钱银六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三十(甲辰)年梅月日。
代笔并为中人林婴
在场知见人林连(即林清)
立卖归公尽根会份字人林老朴(即林信)
第二九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文达公十二份人等,情因承父遗下合置有田业一所,坐落土名嘉盛庄埔头仔,东至水圳与吴家毗连为界,西至阴沟为界,南至圳为界,北至阴沟透圳与汤家堂毗连为界。又带庄内茅屋一座。其田园东至石路,西至大堋,南至石堋,北至屋后为界。各处界址面踏分明,经宪丈明田甲三甲九分,原带大坡圳水通流灌溉。今因公众借欠人上债务,无可措还,叔侄商议,愿将此田出卖与人,爰托中引就于刘日有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七兑银二千一百五十元正。即日同中银、契两交明白,其中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弊。自卖以后,即将此契内田踏交于买主永远掌管,日后祀内人等不得言赎,亦不得言增。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此系二比允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一纸,又带丈单一纸,又带印契一纸,共三纸,付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契内田价七兑银二千一百五十大元正足讫,立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十月日。
在场见人族刘俊初、戚何干衣
说合中人刘捷三、刘维新
依口代笔刘德昌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刘兆福、刘河昌、刘河水、刘双庆、刘增房、刘河发
刘河辛、刘河添、刘道福、刘福和、刘琳石
刘隆庆、刘大满、刘清河
第三○杜卖尽根水田字
立杜卖尽根水田字人詹昭现,有自置水田一处,坐土在罩兰老庄溪仔■〈土唇〉,经丈明甲声一分三厘五丝正,东至赖禄兄田为界,西至叶炳兄学传公田为界,南至溪■〈土唇〉为界,北至刘番兄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带大埤圳水通流灌足。兹因乏银别创,情愿将此田出卖,先问至亲人等俱不欲承受,后托中引就于孝子会内三十二份人等出首承顶,当日经中三面言定出得依时值三佃水田价银三百一十四元一角正,又碛地银十大元正。即日经中银、契两相交收足讫;其田同中踏明界址,交于承业人前去管业,收租纳课。保此业委系现自承自置之业,与至亲人等无涉,中间并无重张典当别人财物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情弊不明,系现自己一力抵挡,不干承业人之事。此乃仁义交关,各无反悔。一卖千休,永断瓜葛,日后子孙永不敢言赎言赠等弊。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卖尽根水田字一纸,并带上手老约三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现亲收过字内尽根价佛银三百一十四元一角正,又收到碛地银三大元正足讫,批照。
大清同治岁次乙亥年二月日。
依口代笔族叔祯祥
为中人族叔寿元
在场族长文炳
同收田价银男德旺
立杜卖尽根水田字人詹昭现
第三一杜卖尽根水田字
立杜卖尽根水田字人孝子会管理人江相汉,有会内人等共置三佃水田一处,坐落土名罩兰庄老庄溪仔■〈土唇〉,东至赖阿来田,西至詹学传尝田,南至溪仔■〈土唇〉,北至刘世才及叶氏阿来田各为界。经业户丈明甲数一分三厘五丝正,旧丈明二甲一分六厘四毫八丝正,新调查丈明地番五六八番甲数一甲九厘五丝正,及五七四番甲数三分五厘五丝正,原带埤圳水通流灌足。今因孝子会完满,尚有欠人债项,理应清还,是以集会内人等商定,愿将此田出卖与人,故托中引就会内人叶松兴出首承买,当日凭中议定出得依时值尽根田价龙银八百十四元正。即日银、字两相交收足讫;其田亦即踏归与叶松兴子孙前去管业。保此田系孝子会人等共置之业,与他人无涉,其中并无重张契字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大租钱粮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相汉及会内人等共当,不干承买人之事。一卖千休,界内寸土不留,永不得言赠找赎等情。此乃契明价足,各相喜悦,异日永无反悔,口恐无凭,特立杜卖尽根水田字一纸,及老约一纸,旧丈单一纸,计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相汉及会内人等经实收到字内尽根水田价龙银八百十四元正,各照会份均分足讫,批照。
又批明:上手老约三纸,因管理人变换,不知遗失何处,倘异日拾出,作为废纸,不堪行用,批照。
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代笔詹德感
为中人黄阿昂
场见陈阿矮、叶日兴、詹福元、陈阿包、罗海贡、叶万盛、黄阿港、詹天送
会内关系人詹名捷、廖阿论、詹昭财
李阿安、詹阿才、詹清男、陈明石、詹水发、陈顺发、蔡阿积
黄阿昂、叶五香、刘阿宝、詹娘兴、黄财旺
立杜卖尽根水田字人孝子会管理人江相汉
第五节慈善事业
第一 谕示
第二 育婴堂记事
第三 执照
第四 献业字
第五 转典契字
第六 碑文
第七 呈及批
第八 谕示
第九 义冢
第一○ 谕示
第一一 义冢碑文
第一二 合约创建义冢乐施田业字
第一三 谕示
第一四 转典契字
第一五 卖断山园契字
第一六 执照
第一七 执照
第一八 谕示
第一九 谕示
第二○ 谕示
第二一 义渡碑文
第二二 谕戳
第二三 禀呈
第二四 义渡碑文
第二五 谕示
第一谕示
起废继绝,亦仁政之大本也;况无告穷民,可不加意济恤乎!本帅莅任台岛,下车伊始,即与群僚熟筹再兴养济院等。无如该院从无业产,有业产者唯育婴堂、同善堂耳!然尚恐其数之不敷,于是本帅捐俸唱之,官民出赀助之,且加向蒙颁赐英照太后布施遗金三千九百八十三元六角八点一厘正,共计现金有一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元二角一点五厘正。至此,财产基本略备,乃将养济院及育婴、同善两堂合而一之,因题其名曰仁济院,专属台北县掌管,定其章程,稽其出纳,按母子之利,设救恤之方,现使鳏寡孤独废疾诸人栖止衣食,各得其所,仰副皇仁怜恤穷民之至意焉!惟是本帅初志谅必渐行,各县不卜可知矣!本年四月,行向老典于彰化城,淹留数日,屡会台中绅民,谕以养济留养等事,众绅莫不誓愿赞助。本帅遂躬为委员长,选委员于县官乡绅,劝奖治下一切人等克鉴台北,速讲再兴良策。且期台南复鉴台中,庶全台古来趋善急公之休风历久不坠,而今日起废继续之美意四处乐从,是则本帅首唱之大旨也。若夫义捐金额,自一钱以上即将姓名载诸新报等事,另有所定。故有通集腋成裘之义者,前赴附近官署或县署参事,以及各街庄长等处面商可也。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
合将劝募捐银再兴养济事业规程列左:
一、募集期限:自本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明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一、欲应募捐银之人,理应每区制册,注明金显、姓名、住址,申报所在办务署长。
一、损银额数固不论其多寡,然自一钱起为可。
一、各办务署长查收捐银,随即权交收单,嗣后或当有登载金额、姓名于台湾日日新报或台中新闻之事。
一、各办务署长收银已完,一面汇解于第三十四银行出张所贮存,一面详报本县厅内委员。
第二育婴堂记事
从前嘉义四方贫民者多,而养育时家贫,生产女儿不舍抚养,由小儿自己抱埋。当时众绅商人等目击心伤,邑绅出为劝捐置业,大举行善,建设公堂一所,在本城隍庙左边,名曰育婴堂。告示达知四方贫民,如遇生产无力抚养者,抱送来堂,由堂管事转倩乳媪代养至十六岁。查贫民家无力娶妻,将婴女许配,或三、四岁,五、六岁,该乳媪自要为女为媳,先行通知管事,查实妥人许之。嘉庆初设起,历至道光、咸丰。于同治年间,因损款不敷费用,蒙嘉义城内绅士陈熙年出首重振,禀官再兴,加捐置业,有千余租,为永远义举者。
一、管事前薪金十元,今降五元。
一、前外管事四元,今改书记五元。
一、堂丁一名前金三元,今加五元。
一、堂妇一名前一元五十钱,今加二元。
一、乳媪每月每名一元。
一、自养每月乳媪六十钱。
一、每年春、冬两季,堂女衣裙由管事给发。
一、每月堂内油火杂用,上月费用翌月造报。
一、每年如遇荒年旱时,收租照减。
第三执照
遇缺即补知府、署台湾府正堂朱,为给照事。本年十一月初八日,据业户石仰轩禀称:案蒙钧示,以竹仔街和丰店一所,前后两进,上月楼棚。因官钱局向苏洪氏买来价银六八重四百元,今因官局歇闭,照价招卖归款,凡有承买之人典禀缴价,给照管业等因。轩愿遵缴原价承买管业,禀请颁给执照等由。据此,除缴原价银四百元贮库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该业户石仰轩即便将后发契据,并上手老契□纸领管执掌。此系当官承买,并无违碍,照例并免投税,恪遵毋违,须至执照者。
计开:发给苏洪氏写立原契一纸,又上手白老契连司单二纸,共十三纸,总共十四纸,此照。
右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