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7部分

作者:【暂缺】 【83,090】字 目 录

随将水圳并圳寮、■〈马卜〉船各件器具,并陡门、浮枧、木■〈木函〉、圳道,又圳头、溪头各处石簻,一概修理完好踏明,交付贌圳人前去料理。明议每年贌圳人应纳圳租粟九百八十石,分作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清楚,早季该圳租粟六百八十六石,晚季该圳租谷二百九十四石。届期务要将收入租粟向日晒干,经风搧净,不得以湿冇抵塞,若非遇风灾水灾,亦不得少减升合;如有少减者,应将碛地银付圳主扣抵足数;若有不敷,就保认人赔足,任从将水圳起清,另贌他人,不得异言。若庄中科派什费,是贌圳人之事,与圳主无涉。该圳议贌十二年为限:自光绪戊戌二月终起,至庚戌年二月终止。限满之日,自当将碛地银备足,送还贌圳人;而贌圳人亦应将圳道并圳寮、■〈马卜〉船各件器具,及陡门、浮枧、木■〈木函〉、又圳头、溪头各处石过修理完好,交还圳主另招别佃,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同立招贌水圳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中保,宗等亲收过合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百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贌圳之人,每年所收水租粟如有被众佃拖欠者,不论多少,贌圳之人应自己向佃取讨,不干圳主之事,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逐年应给看视圳道者之粟,系贌圳之人支理,不干圳主之事,批明,再照。

一、批明:每年早晚两季,贌圳人应纳水租谷,明议:顶下寮两处俱作对半照数配纳,不得增减,批明,再照。

一、批明:逐年贌圳人应纳水圳租,若无遇风灾、水灾,要照数完纳;倘遇风灾、水灾损坏田稻,其水租有被各庄佃人裁减,圳主与贌圳人自应照所收租额,临时酌议摊减完纳,批明,再照。

一、批明:自未贌以前,有被佃户拖欠旧圳租,应归圳主自收,与贌圳人无干。若限满之时,将圳交还圳主,所有限内被佃人拖欠水租,亦归贌圳人向佃自收,与圳主无涉,批明,再照。

一、批明:若限满之年,欲将圳退贌者,贌圳人应于是年八月半前,送定银为准,不得异言推诿,批明,再照。

一、批明:圳寮二处:一在竹林庄瓦屋一座,一在大埔庄茅屋一座,每年另应圳寮税六十石,系宗应得之额,与别房无干,每年早季收之日,自当纳宗清楚,不得拖延少欠。倘圳有损坏之处要修理者,宗应出木料,贌圳人应出工食,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倘被大水冲崩,损坏圳道,自当买地开圳。其地价系圳主自理,其工食系贌十人应出。徒门及浮枧、木■〈木函〉如有损坏要修理者,圳主出枋料,贌圳人出工食,不得推诿,批明,再照。

一、批明:贌寮二处有栽种竹围、花木、果子,又圳头堤岸有栽种树木,议明贌限年内以及退贌之时,不许砍伐,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宗等四房阄分之时,振作十四份内抽出六分,归付宗作出嗣并酬劳之额。又宗次房应得二分,共八分,应收无利碛地银三百四十二元八角八点,又全年应得水租粟五百六十石。其余石朝、绍经、绍年三房,每房应得二分之额,共六分,各房应收无利碛地银八十五元七角一点,共二百五十七元一角三点。又各房每年应得水租粟一百四十石,逐年计共四百二十石,各自向贌圳人量收。各房各设油格簿一本,付贌圳人登记,以凭会算,足与不足,各无干涉。若限满退贌之时,各房应将所收无利碛地银照数取出,交还贌圳人收讫,各不得刁难,批明,再照。

一、批明:逐年陡门并浮枧、木■〈木函〉如有损坏要修理者,预先通知,所有应用木料若干,明议贌者要先出金采买,记明在簿,然后将圳主水租粟作十四分均摊,付贌圳人扣抵足数,不得异言,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四(岁次戊戌)二月 日。

代笔人 黄陆成

保认人 石朝

为中人 绍年

同立招贌水圳合约字人圳主 李绍经

李绍宗

贌圳 简启成

第八三之一合约契字

同立合约契字人大甲街圳户王永浩源、朴仔口修理圳务银主张克仁等,前年间,王瑶记自备工本金,开筑内埔水圳一条,水源由七块厝前经过,通流顶下月眉四块一带地方。因子年来洪水为灾,屡被水冲崩,损坏水源,不能疏通,该良田变为荒埔,钱粮国课无依。源等六房叔侄会议,难以筹款,愿将此水圳托中保招得朴仔口张克仁前来修筑,所有圳务一切章程,豫定条款,开列于左。张克仁股份自备工本前来,修缮圳务,按现开用费银二千元,面约张克仁股份自理,与永浩源房内无干。倘限内逐年修理圳途之费,应归张克仁股份自当,不得异言滋事。各人喜悦,定限十年内抽二年,系前修圳借张程材之项,按二年母利还清,将水圳交付张克仁掌管。及前后所应抽他人四成之田,应归张克仁出贌,以及房公租十成之谷四成,仍归张克仁收用,以为工本之资。其水圳自己亥年十月起,至己酉年十月止,限满之日,水圳应归还圳主,不能言及修理费金若干,亦不得藉端抗还滋事。而圳主应当就约所行,未满年限,不能另招别人修理。此系仁义交关,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契字一样二纸,谷执一纸为照,行。

第一条:定限十全年为期,内抽二年,抵还张程材母利。限满之日,该水圳自应归还圳主;而银主所花费项、圳金等,至满期抹销,批照。

第二条:按修理圳金二千大元,议归银主自备工本金开筑修缮,不干圳主之事,批照。

第三条:面约银主自应照所开之旧圳路,由顶下月眉庄田园灌溉,通至四块厝庄田园充足,不得擅自挪移,引灌别处,开筑圳路,批照。

第四条:面议所有四成之租谷,逐年付交银主收作工本之资,后日银主不能言及修理圳金若干,批照。

第五条:面约六房之私田及公田,按十分仍抽四分,付出工本金之人收用,批照。

第六条:公抽四成之田额,例应归股内修圳之人出贌招佃,批照。

第七条:所有水圳灌溉之田园,前后应抽他人之四成租谷,一切归修圳之人收用,批照。

第八条:面约每年圳路被风雨崩坏,修理圳工金等项,系银主支理,不干圳主之事,批照。

第九条:六房无论公私房分之租谷,俱作两季均收,不能拖延,批照。

第十条:期限未满,不得招贌别人;及至限期已满,修圳之人立即将合同圳约交缴,圳主自行主裁,不干修圳人之事,批照。

第十一条:面约银主合股修缮圳路,自当协力料理妥当,祈望源远流长,批照。

第十二条:限十年已满,面议己酉年终,其修圳费金系张程材自行独理,不干圳主之事,批照。

第十三条:彼此会议,两相喜悦,凭中保面前立契约一样二纸,盖印各执一纸,永远为凭,批照。

第十四条:己酉年限已满,其水圳若无修理者,则将己酉年晚冬租谷抵扣修圳之费,批照。

光绪二十五年(岁次己亥)十月日。

在场人王采臣

为中保人李屘

代笔人罗凯臣、王永浩源

同立合约契字人张克仁

张克仁

批明:与王家立约,系张克仁之名目。其份额,张天德应得二股、敦礼二股、文瑞半股、万成一股、张德枝一股半、张派、张蚶二股,共九股,分抽出天德二股、敦礼二股、文瑞半股、万成一股,共五股半,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退与张派、张蚶承顶,其退股价银八百二十五元,理合批照,行。批笔廖镜堂。

第八三之二再备资本承顶水圳股份字

同立合约再备资本承顶水圳股份字张启春、廖镜堂、张沛、张青云、张蚶等,情因前年间,旧股公条张克仁与王家立约,修理王永浩水圳一条,灌溉上、下月眉庄田园等处一带地方,约限十全年为满,抽出末二年,抵还张程材之额。自庚子年修理,至癸卯年早季,共收七冬租。因水圳无所得利,开费不敷,股内难以合理,张克仁份下之五股半自己退辞,不欲办理。爰招新股张启春、廖镜堂、张沛、张青云、张蚶等,公议以合源为公号,再备资本八百二十五万元,付交张克仁份下五股半人等亲收足讫;该水圳五股半,交纳新股张启春、廖镜堂、张沛、张青云、张蚶等承管,任从合于旧股三股半,仍分为九股,前去按办管理修筑。其水圳等利,按作九股均得;而修理开费,亦作九股均摊。诚恐口说无凭,爰同立合约再备资本承顶水圳股份字四本二式,各执一本,付为永远存照。

批明:十年限内,本拟抽出末二年,以补张程材前备与王家修圳之项。现新股人等再为公议,将末二年所收之租踏为公收,另按银一千一百元,候至第八年终,即交张程材之阿沛兄弟收回足讫,以抵末二年之额;倘若第八年终冬至期,每股人等若无银抵还阿沛,将末二年归张沛自收,批照,行。

谨将新、旧股份名次列明于后:

张启春新股一股半,应出龙银二百二十五元正。廖镜堂新股二股,应出龙银三百元正。张青云新股一股,应出龙银一百五十元正。张沛新股一股,应出龙银一百五十元正。旧股张启春一股半正。旧股张沛一股正。旧股张蚶一股,此股限至第八年终为满,批照。以上新、旧股份合九股是实。

谨将抽王家田四成,以及诸姓田四成,总共甲数列明于左:

谨将合约四本:元、亨、利、贞,每人名次收存,列明于左:

元字张青云、张沛收执,亨字张蚶收,;利字张启春收执,贞字廖镜堂收执。

光绪二十九年(岁次癸卯)九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张沛、廖镜堂、张启春

张青云

张蚶

代笔人罗开亲

一、批明:此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张沛抽出二股,退与张启春承接办理,批照,行。

谨将上、下月眉直透樟脚即止四成田甲数、佃户开列于左:

一、抽王俊月眉头张月成田五甲,现耕细人吴太(以下略)

谨将上、下月眉直透樟脚即止四成田甲数佃户开列于左:

一、抽张沛月眉庄四成八甲,现耕佃人庄鹤(以下略)。

谨此灌溉新耕抽收四分甲数佃户开列于左:

一、抽茶铺四成田一甲三分九厘,现耕佃人张桀(以下略)。

第八四退顶办字

立退顶办字人谢溪,缘前年蒙■〈艹禀〉果洋众田主等延溪充当埤长,溪是以佣雇工人,开筑埤圳,用费银一百大元,逐年竭力修造,未尝水份失其灌溉。今因无力承办,自情愿将此埤长退与萧六艺官承充顶办,萧六艺备出埤底银一百大元正,补贴溪前年用费。工资银即交收足讫;其埤圳,萧六艺自应认真修筑坚固,不致埤水灌溉不敷。每阄水份贴薪劳粟一石,计共八十阄,合共水粟八十石,早、晚二季,付萧六艺收取,以为修补圳费,众田主等不得少欠。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退办事一纸,并带愿约字一纸,共二纸,付执照行。

即日收过退顶办字一百银元完足,照,行。

嘉庆二十四年月日。

代笔人郑英豪

知见人田主鲁合外二十一名

立退顶办字人谢溪

第八五出贌字

亲立出贌字人总理张振绶,有承祖父遗下十八张水圳一条,带埤一个在内,凡十八张田,藉此圳水灌溉者,逐季按甲完纳水粟。今因自己乏力修造,将此圳及埤出贌,于是托中招得族内茂官、万岱官、陈文龙官等出首承贌。三面议定于咸丰九年起,至咸丰十四年止,每年圳租粟六十石,分早、晚两季完纳,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听绶实时讨起,另贌他人。其九月重阳佳节,筵请众佃圳主,应出酒席银八大元,系绶支理,与贌主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贌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咸丰八年十月日。

亲立出贌字人总理张振绶

为中保人总理陈武

第八六旧社埤水利组合契约

甲号:旧社埤水利组合规约

兹遵奉台湾公共埤圳章程旧社埤利害关系人等议定组合规约,以期保全水利。其所定各条开列于左:

第一条:本规约内所称利害关系人,即系灌溉旧社埤水田园业主、佃户以及管理人等。

第二条:利害关系人所有应行责务一切如左:

一、管理人每年于用水时期以前,应以不妨碍灌溉之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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