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8部分

作者:【暂缺】 【69,712】字 目 录

立阄约字人黄志严、黄志弄

暨侄启北、启蟾

第二四阄书字

同立阄书字人陈兄弟观芳、书纯、秋风等。窃谓木大分枝,水浩别派,物情如此,况于人乎!陈兄弟等念同已久,惟恐贤愚不一,不如预立阄书,可为久远长谟。于是邀请房亲人等斟酌妥议,将祖父遗下买典田业摆接堡秀郎枧脚数处,并家资、器椇,屋宇物业等项,内议抽出中厅一间为公祠堂之屋,余一概配踏均平,按作三大房均分。是日祝祖拈阄为质,至公无私,各业各管,务宜安份守己,不得争长竞短,亦不得糊混侵占,永敦和气,克承祖武,以耀国闾,是所厚望也。自此分阄以后,增置田业千仓万箱,富贵荣华,皆是各房子孙之鸿福矣!口恐无凭,笔乃有证,特立阄书三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存贮,以富、贵、春三字为号。

谨将水田物业等项条款开列于左:

一、长房富字号,观芳等拈得二阄,应得厝前承张隆水田一处(以下略)。

一、次房贵字号,书纯等拈得一阄,应得大湖承陈登水田一处(以下略)。

一、三房春字号,秋风等拈得三阄,应得大湖承父田一处(以下略)。

一、批明:长孙观芳应得过圳承陈坤先抽水田一段,东至吴田为界,西至陈田为界,南至自己大房田为界,北至秋风田为界,议系为长孙之业,批照。

一、批明:承陈坤水田一处,议定配搭三大房。二段芳等历年配叛产银四大元一角四点正,头段纯等历年配纳叛产银一十一元九角三点,尾段风等历年配纳叛产银一十一元九角三点正,逐年三大房共纳叛产银二十八元正,割串为凭。陈坤水田一处,配水份一甲,分作四段,芳等水田并长孙田该纳水谷一石五斗九升零五合正,纯等水田该纳水谷二石二斗九升五合正,风等水田该纳水谷二石二斗九升五合正,亦割串为凭,声明,批照。

一、批明:圣王公田分得三十石,按作三大房均分,每房历年各收一十石正。又拳山堡买林贵松柏一所,亦作三大房均分,声明,批照。

一、批明:公厝边典陈屘水田一处,小租谷三十五石。又承五房水田二小段,小租谷一十石。又公厝边园一坵,税银五元。又■〈木旧〉仔林上六房小租谷三石六斗,议系作公为祭祀之资,分作三大房序次轮流,上承下接,不得进前推后,声明,批照。

一、批明:陈佑田带无利碛地银四十大元正,或欲耕之人上承下接,不得推诿刁难。至日后取赎之时,碛地银照算,余亦作三大房均分,批照。

再批明:陈天钟合约一纸,陈永华合约一纸,罗裕谨契一纸,陈国燕典契一纸,合共四纸,付长房观芳收执,日后要用时取出,不得刁难,批照。

再批明:陈天佑字一纸,罗魁声契一纸,陈启泉契一纸,六房阄书一纸,陈海契一纸,陈坤契一纸,合共六纸,付次房书纯收执。又存公司契林贵字一纸,陈光咸阄分一纸,陈仁乱字一纸,又典契一纸,陈文颙契一纸,陈有建合约一纸,陈赤牛一纸,陈老九字一纸,合共八纸收执,日后要用时同取出,不得刁难,批照。

再批明:陈天佑字一纸,陈燕国字一纸,五房阄书一纸,陈坤借字一纸,又找洗字一纸,合共五纸,付三房秋风收执,日后要用时取出,不得刁难,批照。

再批明:同堂议贴出银八十大元,付观秀取妻之资,又贴出银六十大元,付哙云取妻之资。贴出银十二大元,付戆唆取妻之资。其银俟下年冬收清,作三房摊出交清。批明:前有字据,挂账声明,同照日后取出不堪用,再照。

再批明:倘有买典字据,不论出名,再照。

光绪巳卯年十一月日。

知见人林承露、周振贤

在场人母亲林氏、黄氏、林氏

族长人叔祖有建

代书人林子从

同立阄书字人陈兄弟观芳、书纯、秋风

第二五抽出永远掌管合约字

同立抽出永远掌管合约字人蓁捷、许光彩等,缘捷有明买过许家房内人等大份田业一段,置在摆接堡秀朗庄,东西南北四至界址,载在契内注明。兹就契内抽出厝字连地基竹围一座,东至蔡家田为界,西至蔡家田为界,南至蔡家田为界,北至黄家田为界。又抽出东片竹围脚外菜园田一坵,留为历年香祀之需。又抽出祖坟风水四穴,横直任做方员。即日同中将抽出厝字连地基、竹围并菜园田一坵,及风水四穴,各面踏分明四至界址,仍交付光彩房内等永远掌管为业,永为香祀,后日二比子孙永不得言及长短,滋生事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同立抽出永远掌管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道光(丙申)十六年十一月日。

代书人杨廷振

为中人蔡良

在场见人蔡成群、许养

同立抽出永远掌管合约字人蔡捷

许光彩

第二六起耕典山埔水田茶园杂物契字

立起耕典山埔、水田、茶园、杂物等项合约契字人郑门陈氏,有承祖父之业应得份下阄分山埔、水田、茶园、杂物等项,址在大加蚋堡,土名圳藔坑口南港仔旧庄,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并番口粮租谷,以及山税银并水源等项,俱各登载在合约内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山埔、水田、茶园、杂物等项尽行起耕,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典,外托中送与正冠公炉下众等相议出首承典,时值起耕与价银一百六十大元正。银、字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山埔、水田、茶园、杂物等项,亦即踏明,交付银主前去起耕招佃耕作,收租抵利。时三面议定山埔、水田不限年期,若要取赎之日,八月中先送定银十大元为凭,后至冬至前,备足一齐清还,取赎原字,两不得刁难。保此业系是郑门陈氏承祖父明买之业,与别房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此情,陈氏一力出首抵挡,不干典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起耕典山埔、水田、茶园、杂物等项契字一纸,并缴合约字一纸,并缴司单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银一百三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郑门陈氏存在业价银三十大元,交与正冠公,每年该贴利息谷一石五斗,付焕收存,照。

一,批明:郑门陈氏抽起合约内山场茶园等项,付郑门陈氏耕作,以为金都祭祀,再批明,照。

再批明:公同言约郑门陈氏应得山场树木、竹,不许乱砍,声明,照。

光绪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郑铳复

为中人郑拱照、郑宽柔

在场人胞兄新登

胞叔丽水

在场见人男清焕

立起耕典山埔水田茶园杂物契字人郑门陈氏

第二七继嗣约字

同立继嗣约字人蓝远芳,同堂弟妇尤氏、林氏等。芳父亲兄弟七人,阄分之时,长、次、三、四俱各去世,长、次、三各有立嗣,维四房未有后胤。议将沟漕底抽出水田三坵,东至大房田,西至六房田合石界,南至大房田,北至四房田为界,四至明白,年配纳番大租粟一斗正,阄约内批明留存,候四房立嗣之人掌管。兹因芳心思四伯父未有后裔,不忍坐视,是日与弟妇同房亲人等相议,将第二男名唤旺泉,与四伯父继嗣为孙,将此水田交付旺泉掌管,不能变卖,亦不得典借,永远为香灯祭祀。螽斯衍庆,瓜瓞绵绵。今欲有凭,同立继嗣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光绪二十五年(即旧己亥)六月日。

代笔人谢长绵

为证人许江山

房亲人蓝丁教

堂弟妇人林氏、尤氏

同立继嗣约字人蓝远芳

第二八杜卖尽根山田茶欉契字

立杜卖尽根山田茶欉契字人林善庆,有承祖父遗下四房山田得一,先年有已向房侄归一。山田茶欉茅屋二段,毗连合一段,址在拳山保青潭坑载陂内稻仔园坑头。该山田东至刘家山崁为界,西至林公山为界,南至林家为界,北至仑顶分水为界,东西南北四至界址明白,年载纳番租口粮银二钱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业变卖,先尽问亲疏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叶红虾官出首承买,即日同中议定山田茶欉杂物等项,时堪值银二百五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庆亲收足讫;立即同中踏明山田四至界址,以及树木、竹林、茶欉、茅屋、果子、杂物等件,一概尽行悉付买主前去掌管,插种茶叶,开关水田,盖屋出贌他人,收租纳课,听其自裁,永远买主己业,不敢阻挡。保此山田茶欉系庆承父遗下归一己物业,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并上手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等情不明,庆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仁义交关明买,愿买愿卖,价足业断,二比甘愿,各无反悔。自此一卖永断永休,四至界内寸土茶欉俱各无存留,倘日后子孙人等永不敢言及找洗贴赎生端滋事。立杜卖尽根山田契字一纸,并缴归就字一纸,又上手契二纸,又垦批二纸,合共六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场见,庆亲收过契面银二百五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并批明:内抽起坟墓四穴安葬在先,日后要修理,原地方不得偏左偏右。恐其它日,庆欲将坆骸拾起别处,原地付买主掌管,声明,照。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堂侄观木

为中人许开

在场人胞侄新兴、加进、永顺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林善庆

并批明:此业系虾明买之业,惟念当初有苏林氏,相安多年,在家克勤克俭惟持之力,后因结成夫妇,养子功书长成,因苏家从前有些少微资,生息不起,无可置业,恐烟祀朱得尽赖。今虾与子相议,情愿拨出承买林善庆山场茶欉一段,抽存他日苏家永远祀业历年祭祀之费。恐将来苏家子孙不能变化,而叶家子孙不能争较,永存祀业,即日批在契后,以垂久远,而防后患之端。现业虾及林氏夫妇生前管收为奉养之资,他日终年,将业付苏家子孙收税,奉祀祖先,契系仍交叶家收存,其苏家不得强取变售。所有别业,概归叶家子孙掌管,与苏家无干。此系虾既存天良,所望后裔大振家声,自愿拨出,以后不敢翻异,合并声明,照。

代笔人观水再批

第二九赠送字

立赠送字业主南崁社土目掌顺。盖闻阴功为本,积德为先,缘有员仔汤店主原佃管宅,自开庄伊始,承买古佃胡敏益手内田业四坵及店地三间以来,迄今日久。兹有佃人褚夜,承典黄载之手,其业现在乃夜管耕。顺系该庄之主,念及管宅崇祀无依,视为成德之事,愿将递年冬季应纳大租银肆钱,付托耕佃承管之人以为春秋祭祀之费。顺系仁心积德,递年该社之主,冬季给单,付佃执照,耕者既托,仍将租银先后分为两季动用,于今之议,功莫大焉!今欲有凭,合立赠送字付照。

道光六年二月日立。

乐助南崁通社

在场李再兴

知见易成功

依口代笔苏振东

第三○托付字

立托付字人侄志昌,有自置物业一所,坐落土名八里坌堡魏厝坑庄。现属家事清淡,变卖田业大契内另有抽起山田一小段,东至厝前土地坛为界,西至陂塘为界,南至坑沟为界,北至厝后山顶分水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并带厝地、竹林在内,历年配纳大租谷三斗正。今因家门不振,未传后嗣,并无胞侄可赖,不得已即日邀请房亲相议,情愿将抽起山田一小段为香丁踏明界址,当日立字托付记叔秉正掌管,倘昌百岁归后之日,将香丁田应收小租谷烦为奉祀,看顾坆墓,以为年节忌辰费用之资。保此业系是昌自置,与别人无干涉,倘有房亲人等藉端滋事,执字为凭,极力抵挡。此系仁义托付,并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托付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年八月日。

立托付字人侄志昌

代笔人魏顶贤

第三一付托掌管埔园字

立付托掌管埔园字人施东,自垦耕埔园一所,坐落新藔庄大坪顶,并带厝地基以及竹木等项在内,四至界址明白,每年配纳大租银二钱五分三厘正。兹因无男子掌管此业,又兼东前年有将此埔园有胎借过陈洋观佛银三十大元正,其银并无可还。窃思后日烟祀将至无传,不得已,爰是邀请外甥陈光万等到家相议,恳托代备银元送还陈洋观,赎回埔垦字。万即愿代备银元向陈洋观赎回埔垦字;东随即将埔园界址踏明,付托与外甥陈光万前来掌管,永远为业,历年耕种收利,并代施家春秋年节忌辰祭祀,日后施家亲疏人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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