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道光朝实录 - 实录卷之四百七十

作者:【暂缺】 【6,280】字 目 录

察使。云南云南府知府张亮基、为按察使。

○辛酉。谕内阁、昨已有旨令赵光祖普泰来京。另候简用。现在裕诚计已抵镇。提讯广和控案。赵光祖、如有应行质讯之处。著暂留云南。俟案结后。再令起程来京。所有云南布政使按察使二缺。著程矞采派员署理。

○壬戌。贷浙江驻防修理兵房饷银。

○癸亥。以经徵钱粮久任无亏。赏山东知县朱家学等、四品顶带。以直隶州知州即补。

○甲子。户部议准、陕甘总督布彦泰疏报。甘肃靖远县、开垦地五顷五十五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

○乙丑。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被灾省分。匪徒藉端抢劫。请饬查严办一摺。据称本年五月间。苏州府饥民聚集阊门。维时有土匪数百人。假冒灾民。将城内俞姓、及城外枫桥地方周姓高姓家。俱白昼抢掠一空。又常州府有饥民数百人。赴府报灾。府县不理。诿之绅士。以致无赖匪徒。纠约千余人。拥至城内绅士余姓家。藉词求赈。抢劫财物。地方文武各官。畏葸避匿。致匪徒益无忌惮。抢夺余姓数家银钱。辄以万计。并有拒伤通判之事。又浙江山阴会稽等县。亦有土匪纠众肆抢。城内居民。急难迁避。各雇乡勇。自为防卫等语。若如所奏。灾区待赈方急。土匪乘机肆掠。地方官、先事既不能设法安抚。临时又不能严拏惩办。其始土匪冒为灾民。其后灾民势必流为土匪。于地方大有关系。著陆建瀛、傅绳勋、吴文镕、迅即选派贤员。驰往被灾地方。按照所奏情节。确切访查。严密拏办。有犯必惩。毋许一名漏网。其地方各官。如查有畏避推诿情事。尤当严参重惩。毋稍徇纵。是为至要。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湖北撤任知县施均、以办灾为由。向本县富室派捐银数千两。并不发赈。致饥民将首事各家房屋、全行拆毁。该县竟不敢办等语。地方偶遇偏灾。不肖州县。藉捐赈为名。浮冒侵吞。以肥私橐。遂致匪类饥民。勾结为患。可恨已极。著裕泰、唐树义、即将该撤任知县施均、被参各情。确切查明。悉心研究。断不准任其狡展。致有不实不尽。傥稍涉徇纵。经朕访闻。或别经发觉。惟该督等是问。恐不能当此重咎也。懔之。将此谕令知之。寻奏、施均、并无抑勒侵吞情弊。惟办理乖方。请交部严议。从之。

○免直隶杨村一带赔补遭风沈损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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