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道光朝实录 - 实录卷之四十八 

作者:【暂缺】 【10,309】字 目 录

严加查讯明晰。再行核办。以符体制而慎边防。将此谕令知之。寻奏、讯明翁日升向在暹罗贸易。该国因其通晓番语。于上年呈进例贡时。倩令充当通事。许为代奏、恳赏顶带。实属违例。应毋庸议。翁日升虽无捏饰情弊。惟往来该国年久。恐滋事端。嗣后交本籍严加管束。毋许再行出外。从之。

○以工部右侍郎顾皋、通政使司通政使奎耀、知贡举。

○乙未。命大学士长龄、在军机大臣上行走。

○以前任云贵总督史致光、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调刑部左侍郎恩铭、为兵部左侍郎。以署兵部左侍郎廉善、为刑部左侍郎。

○以兵部左侍郎恩铭、工部右侍郎敬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命吏部尚书文孚、毋庸兼管。

○以翰林院编修鄂木顺额、充日讲起居注官。

○丙申。谕军机大臣等、庆祥奏、新疆识略、校有误刻字样、请饬更正。并将查校之废员恳恩鼓励一摺。钦定新疆识略书成。前经颁赏。该将军辄拣派废员陈孝宽照缮。签出各处误刻字样。将原本黏签进呈。万里之外。驰递已颁图书二函。已觉可骇。及至拆阅摺奏。无非吹毛求疵。点画讹误。并无关于切要。曷胜愤闷。庆祥受皇考特达之知。畀以重任。虽日有孜孜。抚绥二万里之边陲。诚非易易。犹恐智不周而力不逮。不料伊反尽心校对文字。太不知轻重也。庆祥著传旨申饬。其递到新疆识略。经朕签驳多处。仍著发还。至该将军以废员陈孝宽查校、辄行奏请鼓励。并以特旨加恩之事、引为成案。操纵之权。应出自上。岂臣下所能拟议。陈孝宽著不准释免。俟效力期满。再行照例奏明请旨。嗣后该将军务当除此市惠见长之举。夙夜匪懈。毋忘职守。以副简任之至意。勉之慎之。将此谕令知之。

○追旌乾隆六十年苗匪滋事殉难捐躯之湖南麻阳县民向遇奇、滕作贤、滕家万、并向遇奇母滕氏、滕作贤妻杨氏、滕家万妻黄氏、及滕满氏。

○丁酉。上幸静明园诣龙王庙拈香。

○戊戌。以刑部左侍郎廉善、为国史馆清文总校官。

○己亥。孝仪纯皇后忌辰。遣官祭裕陵。

○谕军机大臣等、普成奏、围场内达彦梁后石碑工程、估需工料运费银一千七百八十八两零。请由广储司银库支领以便兴修等语。达彦梁后石碑工程。著暂缓兴修。俟道光四年春间办理。所有估需工料运费银两。届期再行奏请支领。购料兴工可也。将此传谕知之。

○礼部奏、福康安之妻伊尔根觉罗氏病故。应否照宗室郡王福晋例遣祭。得旨、照宗室郡王福晋例办理。

○庚子。上诣大高殿行礼。

○奉皇太后还宫。

○移筑山西李绰堰。改穵河身。并修姚暹渠。从巡抚邱树棠请也。

○是月。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孙玉庭奏谢慰留本任恩。得旨、卿其勉力为国宣猷。老当益壮。诚悃均悉。外有条奏盐枭一摺。卿须遴委妥干员弁。按名严密访察。一有确据。不动声色。即行掩捕。以靖地方而裕国课。妥慎为要。如有会同安徽巡抚办理者。咨行陶澍可也。慎勿透漏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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