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道光朝实录 - 实录卷之七十三 

作者:【暂缺】 【10,596】字 目 录

赎、含混双请。已革知府重喜、承审原案。取有犯亲年岁亲供。乃于查办赎罪时。茫不记忆。已革千总衔梁纲、在京开帐局多年。与官吏交结。委非安分。得旨、福建汀漳龙道张曾霭著革职。重喜业经革职。著无庸议。梁纲著递回山西原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赏服阕长芦盐政福珠隆阿三品卿衔。

○丙辰。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展缓广东省河疲商奏销上年课饷。

○丁巳。上诣大高殿行礼。

○还宫。

○谕内阁、前据阿尔邦阿奏、长芦商力日疲。请照嘉庆十四年成案。盐斤加价二文。津贴商人。清完积欠。经部议交蒋攸铦、程祖洛、会查情形具奏。嗣据蒋攸铦等奏、请酌加一文。复经部议。俟本年秋成后。再行察看具奏。彼时朕即以盐斤加价。究非朝廷善政。所以屡交部议。不肯辄允所奏。旋据御史蔡学川奏、请停止长芦盐斤加价。缕陈四条。所奏甚是。兹据蒋攸铦等奏、秋成后察看引地情形、仍请酌增盐价。自因秋成丰稔。粮价平减。商力疲乏。积欠滋多。为调剂芦商起见。朕思直隶节年被灾。今岁虽获丰收。而民困未苏。岂可再议加徵。且据蔡学川所奏、溯查嘉庆十四年以南河要工加价。今长芦捐办卫河袁村等处工需。非南河大工可比。若加价取偿。是使民代商捐。亦属不成事体。芦商积欠至九百九十余万之多。屡次加价。以抵完积欠为词。及奏销之期。正课频年请缓。于帑项仍属无益。况加价之后。官盐愈贵。私盐充斥。必致官引愈滞。商人愈困。是恤商而转以累商也。所有蒋攸铦等会议酌增盐价之处。著毋庸议。

○裁贵州册亨州同属江边亭土外委、下分亭土把总缺。从署巡抚吴荣光请也。

○予福建巡洋遭风伤毙外委叶青山、祭葬恤荫。兵丁李洪升等三十三名赏恤如例。

○旌表守正捐躯江苏赣榆县民孙三妻荣氏。

○上以孟冬时享太庙。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戊午。孝敬宪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

○谕军机大臣等、魏元煜奏、立冬后黄水尚未消落、帮船久阻河北一摺。河口黄水高于清水。现在节交冬令。黄水尚未消落。本年回空船数。虽比往年较少。而守待日久。不能挽运入口。关系甚重。兹据魏元煜奏称、河督张文浩、已查照从前办法。酌将桃源县境内之祥符闸。挑穵引河。作减黄蓄清之计。但此时黄水太高。减之仍恐无益。须俟消落。再为相机办理。著孙玉庭等、会同详勘该处情形。上紧妥筹。务将清水设法擎托。足以敌黄。俾帮船及早遄行。各归水次。无误冬兑冬开之期。是为至要。将此谕令知之。

○户部议准、署浙江巡抚黄鸣杰疏报、开垦江山县积荒田塘地一顷七亩有奇。遂昌县积荒水冲田九顷六十八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

○以江南粮价较昂。缓买江安苏松各帮丁行月等米。

○己未。谕内阁、中书长贵、荣汇、恭缮皇考仁宗睿皇帝圣德神功碑文清字。端楷敬慎。长贵、荣汇、著加恩每人赏给大缎二匹。笔二匣。墨二匣。砚一块。仍各赏给纪录二次。

○以江苏上年被灾较重。准苏松等属原缓白粮正耗米石分年搭运。

○给陕西沔、略阳、宁羌、西乡、四州县被水灾民两月口粮。贷安定、雒南、镇安、三县被水被雹村庄常平仓谷。并缓徵沔、雒南、二县未完本年钱粮仓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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