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帅兵归,弗许,乃潜向北走。朝兵衔之刺骨,於其出城时枪击之,死者不可称计。日军复要之山隘,兵溃,回旋不得出,挤而死者相枕藉。诸将尽委械而去,於是朝境内无我军矣。
志超奔安州,士成谓安地备险奥,可固守,弗听。迳定州,亦弃不守,趋五百馀里,渡鸭绿江,入边始止焉。事闻,夺志超职,鸿章请留营效力,弗许。次年,械送京师,下刑部鞫实,定斩监候。二十六年,赦归,岁馀卒。
论曰:甲午之役,海陆军尽覆,辱莫大焉。汝昌虽有罪,而能以一死报国,尚知畏法。汝贵、志超丧师失地,遗臭邻邦,靦然求活,终不免於国典,何其不知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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