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 列传三百二

作者: 赵尔巽7,987】字 目 录

年,归附,改授岩门长官司,世袭。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张佛宝、冯铎为正、副长官司。万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传至张威镇,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甕安县

草塘司土县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传至世宁,万历二十九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宋运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甕水司土县丞,在县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犹恭为安抚司。万历中,改授土县丞。传至犹登第,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馀庆县

土县丞。唐毛巴有功,授馀庆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长官司。万历二十九年,改为土县丞。传至毛鹏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土主簿。元杨正宝有功,授白泥司副长官。明万历二十四年,改为土主簿。传至杨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都匀府:

都匀长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传至吴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副长官。王应祖,同。

邦水长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乐六年,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传至吴昌祚,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麻哈州乐平长官司,在州北四十里。明洪武年间,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传至宋治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平定长官司,在州北一百里。明洪武十年,授吴忠平定长官司。传至吴士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独山州

土同知。明洪武十六年,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以境有九姓蛮为名。弘治八年,改土同知。传至蒙一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丰宁上长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传至杨懋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丰宁下长官司,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传至杨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烂土长官司,在州东一百十里。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传至张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凯里司。杨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镇远府:

土同知。宋时,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明洪武三年,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传至何大昆,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通判。宋时,杨从礼。明正统四年,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传至杨龙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推官。宋时,杨载华。明正统十一年,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传至杨秀玮,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偏桥长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宋时,安崇诚。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传至安显祖,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左副长官,杨通圣;右副长官,杨毓秀:均同。

镇远县

工卩水长官司,在县东八十里。明洪武元年,授杨昌盛为工卩水长官司。传至杨胜梅,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袁洪远,同。思南府:

随府办事长官司。宋时,田二凤。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一年,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传至田仁溥,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蛮夷长官司,在府城西。宋时,安仲用。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蛮夷长官司。传至安于磐,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李际明,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八年,李慧缘事革职。

沿河祐溪长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元时,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传至张承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鼎臣,同。

朗溪长官司,在府东八十里。元时,田穀。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长官司。传至田养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任进道,同。

安化县

土县丞。元时,张坤元。明万历三十三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试,清顺治十八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巡检。明洪武七年,以陆公阅为土巡检。传至陆阳春,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土百户。久改流。

印江县

土县丞。元时,张恢留此。明嘉靖七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应璧,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婺川县

土百户,改流。

石阡府:

石阡正长官司。清雍正八年,改土归流。副长官,在府城西北。元时,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明洪武五年,仍之。传至杨敬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世袭。苗民长官司,在府城西北。明洪武十年,立。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归流。

思州府:

都坪长官司,在府城内。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长官司。传至何学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如,同。

都素长官司,在府西九十里。明永乐十一年,置长官司於马口寨。传至何起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之龙,同。

黄道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黄文听为长官司。传至黄金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副长官。黄士元,同。

施溪长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传至刘师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铜仁府:

省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传至杨秀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戴子美,同。

提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传至杨通正,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张体泰,同。

乌萝长官司,在府西二百里。始自唐时杨通孙。明洪武五年,改授乌萝长官司。传至杨洪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天奇,同。

平头长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传至杨昌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田茂功,同。黎平府:潭溪长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传至石玉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石岩,同。

八舟长官司,在府北八十里。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明洪武四年,仍令吴氏世袭。传至吴遇主,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袭职。龙里长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传至杨胜梯,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中林长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传至杨应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古州长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元置古州八万洞长官司,属思州宣抚司。明洪武五年,以杨秀茂为古州长官司。永乐十年,属府。传至杨云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新化长官司,在府北六十里。元时,欧阳明万以功授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仍袭前职。传至欧阳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欧阳长官司,在府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阳都统为欧阳长官司。传至阳运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吴登科,同。

亮寨长官司,在府北一百里。元置。明洪武四年,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传至龙文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湖耳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传至杨通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杨大勋,同。

洪州长官司,在府东一百五十里。元置洪州泊里等洞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以李氏为洪州长官司。传至李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林起鹏,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杨世勋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东北二百六十里。杨鸣鸾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吴三桂灭安坤,改设四府。二十一年十二月,谕大学士曰:“吴三桂未叛时,征讨水西,曾灭土司安坤,其妻禄氏奔於乌蒙,后生子安世宗。朕观平越、黔西、威宁、大定四府原属苗蛮,以土司专辖,方为至便。大兵进取云南,禄氏曾前接济,著有勤劳,仍复设宣慰使,令世宗承袭。”四十年,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仍请停袭,地方归流官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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