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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
第一章 绪论
行宪要义
统一为立国之本
第二章 统一可以攘外
费城制宪会议之目的
国家安全与抵卸外侮有关
团结统一乃其主要条件
招致外侮之原因
统一政府临难应变胜于分裂
统一可以增强国家威望
统一可以充实国家防务
国家安危与繁荣皆系于团结统一
第三章 统一可以安内
国家分裂足使各州自相倾轧
争取机会均等有酿成内乱之危
分裂仍可和衷共济乃自欺欺人之谈
分裂引起内乱之原因
分裂且易招致外患
分裂将无以抵卸外来侵略
惟统一始能保国安民
行宪可以促成统一
第四章 统一首须行宪
新宪法志在组成联邦共和国
国基巩固始可攘外安内保障和平与自由
联邦条例不足保持合众国团结
制定新宪法之意义即在增强团结
第五章 合众共和政体
新宪法之要旨
统一政府之主要任务
共和国政体之特质
共和政体具有联邦与国民之复合意义
第六章 宪法所定之政府权力
第七章 三权宪法与平衡制度
第八章 立法机关--众议院
第九章 立法机关--参议院
第十章 行政机关
第十一章 司法机关
附录之一
附录之二
附录之三
附录之四
附录之五
附录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