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壮肃公奏议 - 序

作者: 刘铭33,600】字 目 录

大股捻匪,直東肅清;七月初十日奉上諭:『提督劉銘傳著由三等輕車都尉晉為一等男。欽此』。

是年,因病請假。

八年,呈經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請開缺,奉上諭:『劉銘傳著准其開缺。欽此』。九年,天津教案,經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調,奉上諭:『劉銘傳著即赴天津。欽此』。

十月,奏請陛見;初四日奉上諭:『前任直隸提督劉銘傳,著督辦陝西軍務。欽此』。軍機大臣面奉諭旨:『著即行請訓。欽此』。初六日,陛辭。十一月初六日,到陝。

十年,因病請假,並請開去差事;九月十六日奉上諭:『提督劉銘傳著賞假三個月,所統銘軍交提督曹克忠接帶。欽此』。是年十二月,曹克忠、王家璧先後奏參,暫行革職。

十三年,奉特旨:『已革提督劉銘傳,著賞還原官。欽此』。

光緒六年,奉旨到京,召見後因目疾請假到津調理。

七年正月,續假回籍。十年,奉旨:『劉銘傳著來京聽候差遣。欽此』。五月二十九日,到京請安。閏五月初一、初二日,召見兩次。初四日,奉上諭:『劉銘傳著賞加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欽此』。初五日謝恩,十二日請訓,召見,陛辭出都。二十四日到臺。

七月初二日,於基隆戰勝法兵案內,奉上諭:『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照一等軍功從優議敘例,給予軍功加三級』。

九月十一日,奉上諭:『劉銘傳著補授福建巡撫,仍駐紮臺灣督辦防務。欽此』。是年,於澎湖失守案內,奉上諭:『劉銘傳困守臺北,鞭長莫及,自應稍示區別,著交部議處。欽此』。部議:『降二級留任』。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剿平中、北兩路生番案內,奉上諭:『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照二等軍功從優議敘例,給予軍功加二級』。續因奏保剿服中、北兩路生番出力人員請獎摺內未將各員籍貫、履歷另立清單,奉部議:『照違令公罪律,罰俸九月』。奉旨:『銷去紀錄一次,仍罰俸三月』。

十三年,恭逢皇上親政,恩詔加一級。

是年,奏辦商務摺內抬寫錯誤;四月初十日,奉上諭:『劉銘傳著交部察議。欽此』。部議:『罰俸一年公罪例,准抵銷』。奉旨:『銷去紀錄二次,免其罰俸』。十四年正月十九日,接受新頒巡撫關防,當即奏報啟用,並請旨撤銷督辦防務差使。

是年恭逢京察,奉上諭『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著開復降二級留任處分,照舊供職。欽此』。

是年四月十九日,於捐助皖賑案內,奉硃批:『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給予隨帶五級,臺灣改設行省學政改歸巡撫兼管』。十四年十月初七日,據臺灣道委員送學政關防,即於是日祇領,兼管任事。

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准貴部咨:正月二十二日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現在歸政伊邇,允宜分別施恩,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著賞加太子少保銜。欽此』。又恭逢歸政典禮,恩詔加一級。歸政禮成,崇上皇太后徽號,恩詔加一級。

十六年,恭逢皇上二旬萬壽慶典,正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賞加兵部尚書銜。欽此』。恭逢皇上二旬萬壽,恩詔加一級。

是年四月初十日,准貴部咨:三月初二日奉上諭:『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皇太后懿旨: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著幫辦海軍事務。欽此』。

九月十三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八月十五日奉上諭:『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奏臺灣煤礦招商承辦章程紕繆,請敕停辦一摺,劉銘傳著交部議處。欽此』。未奉部議,現供今職。

伏念本爵部院忝任封圻,受恩深重,涓埃未報,寢饋難安。茲逢考績鉅典,合將年歲履歷,備敘咨達。為此合咨貴部,請煩察照施行。須至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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