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传 - 周易上经 卷三 周易上經噬嗑傳第三

作者: 春秋·卜子夏6,422】字 目 录

之時用大矣哉。

習,重也。水重至,流而不盈乎,兩坎也。為其嫌於止水也,故以習,坎名之。剛中而有孚,濬之斯流,流之斯止,浮之斯濟,沈之斯溺,不違於人,而人不可欺,不失信於,險也。夫行險而自能通者,固繫於心乎。能剛中志,果濟乎險而得其道者,則行險而有功也。天險絶其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天地猶險以成,而況於人乎。王公設城池以險國也,剛中藏用,以應險也。物之情而為險之用,非知者不能用,而終於正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徳行習敎事,水至柔而順,剛中而信,故能險而不滯也。雖洊流而至,其道一也。故君子以常行而存乎中習敎事,以禦其險,則得其正而有功也。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凶。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初柔而居重險之下,質弱而無心不知,濟險之道,習坎而入於坎窞,何以濟乎,故凶也。習重也,謂治其事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居坎之内,前尚有險也。行險得中,而二柔附之體,險而有功也。雖求小得,未出險中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位剛而以柔治,難矣。況兩坎之間乎。二剛,險也。而且枕之求可得乎。上坎之底,坎窞者也,之可得乎。進退莫可終,無功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陰弱質也,附陽而濟居於上,體依五得位,濟其險矣。夫欲上之盡者,必自盡者也。誠之至,豈假於豐哉。則樽酒而簋,副器約而納寡,自至於牖以盡其忠,剛柔之際,承上之道也,終何咎矣。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在坎中矣,坎豈盈乎。夫濟險者,盡斯泰乎。斯無咎矣。處其險,尊安而不慮,則險為咎矣,未至乎大,可無愼歟。

上六,繫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

三歲也,柔而無心小人也。乘剛而履於極險,居於峻法之時,行極險之事,故用繫纆,索寘於叢棘,失其謀身之道也,以是三歲而凶。乃終。

? 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麗,安附也。而利以正,故能通也。日月得天,故能長守其明。百榖草木得乎附土,故能永保其種。麗其所麗者也。上下皆明,咸安其處,利而不正,何為化成矣。柔麗大中,彊而不武,利而得正,化之元也。是以能通天下也。故畜牝牛,柔而彊力,以濟者相麗之道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兩明嗣麗,天下大明也。得麗之大者,莫過於大人。麗於大位也。累聖之治,兩明而繼,而天下化矣。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求保所安者,履其初,錯然内省而敬懼之,即能保所麗,而免於咎也。

六二,黄離元吉。象曰:黄離元吉,得中道也。

黄者,文之中也。柔居中正,治麗其文,故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三者將進之地也,在於離。麗得其正,則吉,過之則凶。離明而行,陽麗於三,止於所也,可以鼓缶樂,終於此矣過。以求之日之昃也,將何往哉。耊之凶也。易戒其於分,而麗得其所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四者,行上之道,首進之地,進逼於五,不當其位,無徳之至,突如而來如也。五尊嚴之盛,不可陵也,故為焚如而死棄矣。搏殘之而不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柔居尊陽,故為下之謀也。有乘剛之逼焉,故為出涕矣。以柔正而居王公之位,憂嗟之深,天下歸助,故終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柔之道,非天下大服焉,故終於用師之正,以重明之,治為天下之麗,以柔順之徳,為天下之歸。其終或用師,則出征,而折首矣,有其嘉,以剛終也。獲其非類,而天下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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