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克商后,开始分封诸侯。周公杀武庚,灭东方十七国,才实行大封建。《史记》说武王首封太公于齐、周公于鲁,恐不可信。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立七十一国,其中兄弟(周公的兄弟)十五人(一说十六人),同姓四十人,周子孙一般都得到封地,做大小诸侯。孟子说,周公灭五十国。《逸周书·世俘解》说,自武王以后,周共灭九十九国,降服六百五十二国。上述国数未必可信,但灭多数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降服多数小国,使遵守周朝制度,向周王朝贡,则是事实。周初大封建,对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说来,多少含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显然是一个进步。强迫奴隶制度的小邦接受周朝的封建制度,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商朝有侯、伯、子等爵位,有侯、甸、男、采、卫等五服名称。周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卫称外服,封在外服的是正式的国家。采称内服,封在内服的是卿大夫食邑。服定贡赋的轻重,爵定位次的尊卑。晋国侯爵,列在甸服,曹国伯爵,列在甸服,郑国伯爵,列在男服。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爵和服,政治的经济的正式关系才建立起来。周灭商以前,周国内有周公、召公、毕公、太公、康叔等人的封邑;灭商以后,封建制度扩大到周势力所达到的地方,在奴隶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许多封建制度的国家。
周要统治广大新疆土,必须建立属国,拥护王室。当时最难平定的是商贵族,周公迁他们到成周,封同母弟康叔做卫侯,统治旧商国的遗民。他教训康叔说,你对一般平民要宽厚,行施文王的裕民政治,不要枉法杀人。对掠夺财货,不孝养父母,不和睦兄弟的商人,用严刑诛戮。商人群聚饮酒,除了百工,不论是谁,全数拘获送周京,我杀戮他们。康叔封地最大,权势最重,带八师兵力镇压商人,在当时是主要的侯国。
东方奄和蒲姑两个大国,曾助武庚叛周。成王把奄国封给周公长子伯禽做鲁侯(都曲阜),又封外祖父太公吕尚做齐侯。吕尚都营丘(山东昌乐县),灭蒲姑国。齐鲁两大国代替奄和蒲姑,商不能反叛了。召公的儿子封燕(故都在易,河北易县。后迁都蓟,北京),成王弟叔虞封唐(都唐,山西太原县,后称晋国)。从远大处安设据点,抵御戎狄,掩护卫周两国,受封者都是周朝最重要的贵族,足见周初分封确有政治上的远见。
当武王克商时,纣庶兄微子启抬着棺材到军前投降。武庚死后,周公把商旧都商丘封给微子,爵为公,国号宋。宋附近有陈(舜后裔。都宛丘,河南淮阳县)杞(夏后裔。河南杞县)焦(炎帝后裔。安徽亳县)三个国家,隐含监视宋国的意义。
周初南方没有强国,汉水流域有些姬姓小国,并不被重视。成王封熊绎(音易yì)做楚蛮小国君,岐阳大盟会,派熊绎和鲜卑(东胡小部落)看守祭神火堆,不得正式参与盟会。后来楚强大,怨恨周朝,自称楚王,成为南方大国。凡周势力不能控制的地方,强国甚至小国多自称王,不向周天子朝贡。
西周封建制度与宗法有密切的关系。周天子自称是上天的元子(长子),上天付给他土地和臣民,因此得行施所有权。天子算是天下的大宗,同姓众诸侯都尊奉他做大宗子。天子分土地臣民给诸侯或卿大夫。大侯国如鲁卫晋等国附近,封许多同姓小国,小国君尊奉大国君做宗子,如滕宗鲁,虞宗晋。一国里国君是大宗,分给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主尊奉国君为宗子。采邑里采邑主分小块土地给同姓庶民耕种,同姓庶民尊奉采邑主为宗子。同姓庶民有自由民身分,不同于农奴身分的庶民。天子封同姓诸侯以外,又封异姓诸侯。诸侯在国内也分土地给异姓卿大夫。自天子以至于卿大夫采邑都分小块土地给非同姓庶民(农奴)耕种。同姓与非同姓两种庶民,分得小块土地,成为户主,做一家人的尊长。户主由长子继承,诸子称为余夫,或分得更小的一块土地,或谋其他生计。《礼记·坊记篇》载孔子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实际意义就是土地一级一级自上而下归一个人所有。周制同姓百世不通婚姻,这样,各国间同姓既是兄弟,异姓多是甥舅,彼此都有血统关系,可以加增相互间的联系。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诸侯在国内称异姓卿大夫为舅。想见有宗的庶民与无宗的庶民互通婚姻,同样也保有甥舅关系。上起天子,下至庶民,在宗法与婚姻的基础上,整个社会组织贯彻着封建精神,而最真实的经济基础自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以土地为枢纽,凡授予土地者有权向接受土地者征收贡赋,反之,接受土地者有义务向授予土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天子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有权向每一个生活在土地上的贵族和庶民取得贡赋,也有权向接受土地者收回土地。行施这种收回土地权,依靠武力和刑法。行施取得贡赋权的方法是(一)庶民助耕公田;(二)诸侯采邑主朝觐贡献。《尚书·洛诰篇》载周公教成王说,“你得用心考察众诸侯谁纳贡,谁不纳贡。纳贡的如果礼貌不好,即是侮慢王朝,等于不贡。诸侯不贡天子,庶民也不贡诸侯,政治就乱了。”《小雅·北山篇》说,“溥天之下,莫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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