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 卷第十七

作者: 呂不韋5,854】字 目 录

,約之則無出乎身者也。慈親不能傳於子,忠臣不能入於君,唯有其材者為近之。

田駢以道術說齊。齊王應之曰:『寡人所有者齊國也,願聞齊國之政。』田駢對曰:『臣之言,無政而可以得政。譬之若林木,無材而可以得材。願王之自取齊國之政也。駢猶淺言之也,博言之,豈獨齊國之政哉?變化應來而皆有章,因性任物而莫不宜當,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吳起謂商文曰:『事君果有命矣夫!』商文曰:『何謂也?』吳起曰:『治四境之內,成馴教,變習俗,使君臣有義,父子有序,子與我孰賢?』商文曰:『吾不若子。』曰:『今日置質為臣,其主安重;今日釋璽辭官,其主安輕;子與我孰賢?』商文曰:『吾不若子。』曰:『士馬成列,馬與人敵,人在馬前,援桴一鼓,使三軍之士,樂死若生,子與我孰賢?』商文曰:『吾不若子。』吳起曰:『三者,子皆不吾若也,位則在吾上,命也夫事君!』商文曰:『善。子問我,我亦問子。世變主少,群臣相疑,黔首不定,屬之子乎?屬之我乎?』吳起默然不對,少選曰:『與子。』商文曰:『是吾所以加於子之上已。』吳起見其所以長,而不見其所以短;知其所以賢,而不知其所以不肖。故勝於西河,而困於王錯,傾造大難,身不得死焉。夫吳勝於齊,而不勝於越;齊勝於宋,而不勝於燕;故凡能全國完身者,其唯知長短贏絀之化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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