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 卷第二十三

作者: 呂不韋3,340】字 目 录

貴直

一曰──

賢主所貴莫如士。所以貴士,為其直言也。言直則枉者見矣。人主之患,欲聞枉而惡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是賤其所欲而貴其所惡也,所欲奚自來?

能意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好直,有之乎?』對曰:『意惡能直?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亂國,身不見污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好事,長而行之,王胡不能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舍之。能意者,使謹乎論於主之側,亦必不阿主。不阿主之所得豈少哉?此賢主之所求,而不肖主之所惡也。

狐援說齊湣王曰:『殷之鼎陳於周之廷,其社蓋於周之屏,其干戚之音,在人之游。亡國之音,不得至於廟;亡國之社,不得見於天;亡國之器陳於廷,所以為戒。王必勉之。其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無使太公之社蓋之屏,無使齊音,充人之游。』齊王不受。狐援出而哭國三日,其辭曰:『先出也,衣絺紵;後出也,滿囹圄。吾今見民之洋洋然東走而不知所處。』齊王問吏曰:『哭國之法若何?』吏曰:『斮。』王曰:『行法。』吏陳斧質於東閭,不欲殺之,而欲去之。狐援聞而蹶往過之。吏曰:『哭國之法斮。先生之老歟昏歟?』狐援曰:『曷為昏哉?』於是乃言曰:『有人自南方來,鮒入而鯢居,使人之朝為草而國為墟。殷有比干,吳有子胥,齊有狐援。已不用若言,又斮之東閭。每斮者以吾參夫二子者乎!』狐援非樂斮也,國已亂矣,上已悖矣,哀社稷與民人,故出若言。出若言非平論也,將以救敗也,固嫌於危。此觸子之所以去之也,達子之所以死之也。

趙簡子攻衛附郭,自將兵。及戰,且遠立,又居於犀蔽屏櫓之下,鼓之而士不起,簡子投桴而歎曰:『鳴呼!士之速弊一若此乎?』行人燭過免冑橫戈而進曰:『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艴然作色曰:『寡人之無使,而身自將是眾也,子親謂寡人之無能,有說則可,無說則死。』對曰:『昔吾先君獻公即位五年,兼國十九,用此士也。惠公即位二年,淫色暴慢,身好玉女,秦人襲我,遜去絳七十,用此士也。文公即位二年,底之以勇,故三年而士盡果敢;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圍衛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於天下;用此士也。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乃去犀蔽屏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一鼓而士畢乘之。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行人燭過可謂能諫其君矣,戰鬥之上,枹鼓方用,賞不加厚,罰不加重,一言而士皆樂為其上死。

直諫

二曰──

言極則怒,怒則說者危,非賢者孰肯犯危?而非賢者也,將以要利矣。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無賢者。無賢則不聞極言,不聞極言則姦人比周、百邪悉起,若此則無以存矣。凡國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不知所以,雖存必亡,雖安必危,所以不可不論也。

齊桓公、管仲、鮑叔、甯戚相與飲酒酣,桓公謂鮑叔曰:『何不起為壽?』鮑叔奉杯而進曰:『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縛而在於魯也,使甯戚毋忘其飯牛而居於車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與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則齊國之社稷幸於不殆矣。』當此時也,桓公可與言極言矣。可與言極言,故可與為霸。

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穀免衣繈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之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不變,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死罪。文王曰:『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王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知化

三曰──

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不論,以雖知之與勿知同。凡智之貴也,貴知化也。人主之惑者則不然。化未至則不知,化已至,雖知之與勿知一貫也。事有可以過者,有不可以過者。而身死國亡,則胡可以過?此賢主之所重,惑主之所輕也。所輕,國惡得不危?身惡得不困?危困之道,身死國亡,在於不先知化也。吳王夫差是也。子胥非不先知化也,諫而不聽,故吳為丘墟,禍及闔廬。

吳王夫差將伐齊,子胥曰:『不可。夫齊之與吳也,習俗不同,言語不通,我得其地不能處,得其民不得使。夫吳之與越也,接土鄰境,壤交通屬,習俗同,言語通,我得其地能處之,得其民能使之。越於我亦然。夫吳、越之勢不兩立。越之於吳也,譬若心腹之疾也,雖無作,其傷深而在內也。夫齊之於吳也,疥癬之病也,不苦其已也,且其無傷也。今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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