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更經七日。照復欲去。貧女悲泣固留。因復停止。女賣髮之直用之已盡。憂恨通宵。莫知出處。忽以手摩頭。覺髮生如故。驚喜踊躍。即便更剪。復經七日還長如前。凡經三剪。照以淹留留久。執持衣鉢決不肯住。女乃頂禮具陳云。師自有料。照等聞此。噎不得言。悼嘖微軀。當斯厚意。照於永淳中忽無疾終於甘泉。寺四輩聚火燒之。唯舌不然。紅赤如本時。慶喜寺寺主戒因等。行頗流俗類。不信有之。乃與合寺僧徒士俗五百。柴炭數車。更燒十遍。形色儼然。方皆悔伏。其舌盛以香函。流傳供養。 出弘贊第八。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 囑累品
芝生墓側蓮出舌根舍利流出於金文光明照耀於寶塔瓶水冬溫夏冷天兵匝地盈空
芝生墓側
清信士韋仲珪。臨卭人也。天性孝弟。武德中父遘病。仲珪勤於孝養。父之卒也。捨遣妻妾。廬於墓左。尤信佛教。誦法華經。晝則負土成墳。夜則誦經。精勤不倦。常有猛獸夜至廬前。蹲踞聽經久而不去。仲珪正念曰。不願猛獸之相逼也。獸即起去。明旦見繞墓生芝草七十三莖。當墳前者行列次第如人種植。皆朱莖紫蓋。蓋徑五寸。光色異常。鄰里以告州縣。時爭君昌為刺史。說裕為別駕。共至墓所嗟歎。採芝草對奏詔表門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八。
蓮出舌根
釋智業。俗姓楊氏。住楊州長樂寺。精勤戒業。誦法華經。隋大業末年。宇文化及在楊州作逆。殺煬帝於宮闈。于時天下崩離。百姓飢饉。斗米萬錢。智業時在別院。居一小屋。專誦不輟。遂餓死房中。無人收葬。此屋因復傾倒。業屍骸竟在其下。及義寧初平定之後。其處忽生一莖蓮花。光色異常。道俗驚嗟。莫知其故。時寺僧有耆舊者乃語曰。此地會有一僧。專誦法華。于時既屬喪亂。於茲捨命。無人埋殯。骸骨在此。必是僧之靈也。乃尋掘花根。其青蓮花乃從髑髏中舌根下生。舌如生存。都不爛壞。寺眾乃將舌及花上堂。鳴鍾集眾為轉法華。其舌聞經猶能振動。道俗聞之觀者如堵。莫不嗟歎咸發勝心。 出弘贊第七。
舍利流出於金文
釋智儼。同州人也。年至十三忽遇梵僧出家。住戒業寺。徧學法華.維摩.般若等。並窮其了義。遂當法匠。實所謂高潔法師。言行兼至者也。顯慶三年。太州仙掌縣道俗請儼於靈仙寺講法華經。儼於寺僧還香房居止閤舍。初夜取法華經舒披案上。方欲尋讀。于時還香并侍者三人並在其處。儼焚香未訖。忽見經上佛字中出三舍利。五色光明散滿經上。流行不住。還香等徧告寺僧俱來禮拜。欲共收取舍利。舍利還流入於佛字。僧等禮拜悲泣。然香發願。更覩真容。舍利還從佛字中出。流行不住。少選之間。別於他佛字中相從隱沒。儼講法華凡數十餘徧。感靈獲瑞難以具言。將終數日。處處巡行。法朋舊識人人共別。忽一旦灑掃庭院。端坐入定。於是而終。忽有異香氛氳滿院。經餘七日。亡後數年其舌不壞。鬢髮加長二寸。顏色如舊。識者以為得道之流也。 出弘贊第三。
光明照耀於寶塔
左僕射宋國公蕭瑀。字時文。高祖梁武帝。父明帝。公深信釋典。時處會讌。每勑別賜素食。公雖參國務而誦念無虧。手著法華義記凡十卷。時於第四為子姪講之。疏成之日。夢多寶佛塔炳耀空中。因召名工造茲妙塔。 出弘贊第三。
瓶水冬溫夏冷
長干寺東闍梨。誦法華經。甚有節行。每有所誦。瓶水冬溫夏冷。略為常候。 出弘贊第七。
天兵匝地盈空
釋玄秀。少出家。住黃州隨化寺。常誦法華。每感徵異。時屬炎暑。同友逐涼。遣召秀來。欲有談笑。既至房前。但見羽衛嚴肅。人馬偉大。怖而返告。同往共觀。如初不異。轉至後門。其徒彌盛。上望空中。填塞無際。多乘象馬。類雜鬼神。乃知其感通也。置而遂却。明晨慚謝。朋徒遂絕。秀專斯業。隋末終寺。 出弘贊第七。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自識前身難通二字檀香遠達佛手親摩藥精入懷池水療病癩瘡即愈氣力鬱增急疾乃瘳大風亦利
自識前身
隋開皇中魏州刺史崔彥武。受職行郡。至一邑。忽謂從者曰。吾昔在此邑中為人婦。今知舊住處。因乘馬循巷屈曲至一家。命扣門。主人老翁開門請入。武升堂而坐。老翁曰官人何事至此。武即言。吾前身是汝之妻。老翁曰憑何為驗。武曰。吾昔誦法華經。并金釵五隻藏東壁中。去地六七尺。其隆高處是也。其經第七卷後一紙。火燒失去文字。吾今誦此經。其後恒忘失也。令人穿壁高處。果然得經。火損後紙。并獲金釵。一如其言。主人泣曰。亡妻在日。常誦此經。金釵亦其所有。彥武又曰。庭前槐樹。吾昔產時解頭髮置樹空中。令人探之。果得其髮。主人見已悲喜交集。武即留衣物賜之而去。 出靈瑞集.弘贊傳.現應錄。
難通二字
釋某。失其名。住秦郡東寺。有沙彌誦法華經甚通利。唯到藥草喻品靉靆二字。隨教隨忘。如是至千。師苦嘖之曰。汝法華一部熟利如此。豈不能作意憶此二字耶。師夜夢見一僧謂之曰。汝不應嘖。此沙彌前生在寺側東村受優婆夷身。本誦法華一部。但其家法華當時藥草喻品白魚食去靉靆二字。于時經本無此二字。為其今生新受。習未成耳。其姓名某。經亦現在。脫不信者。可往驗之。師明旦就彼村訪問此家。言畢問主人云有何經書。答云有法華經一部。索取看。藥草喻品果缺二字。訪云。是太兒亡婦生存受持之。計亡已得一十七年。果與此沙彌年時胎月相應也。沙彌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檀香遠達
師諱灌頂。吳越王諡號總持。生於章安吳氏。三歲時便能隨母稱三寶名。稟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稱心精舍。長講法華。化流囂俗。時有法龍村人。去山三十里。染患將絕。其子奔來求救。師為轉法華經。焚栴檀香。病者遙聞香氣即愈。 出弘贊第三及現應錄。
佛手親摩
宋朝羅璵。妻費氏。寧州人也。費信敬三寶。誦法華經。數年之間勤苦不懈。俄而染患心痛。浸成極熱。闔門惶懼。費作念言。我誦經勤苦。必有善祐。終不因此至死地也。既而睡臥。即夜佛身舒手過窓以摩其心。內外皆都。金光滿室。又聞異香襲入。自此病愈。見者莫不生信。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藥精入懷
釋淨見。不知何許人也。童稚出家。多住崇高及龍門山。誦法華經一萬三千部。既誦持積久。身力疲困。過二十餘年後。忽聞住處北邊有諸小兒言語閙亂。轉覺煩悶。亦不測小兒從何所來。有一白頭老翁著白練裙襦。每參問云。禪師四大何如。師答漸覺羸頓。又不知何處得多許小兒日相煩亂不復可忍。老公云。師往其戲處坐。待彼脫衣入水洗浴。師隨抱一小兒衣還。若來取者慎勿與之。其若罵師師慎勿應答。弟子自來語之。見隨老公語往俟之。諸小兒果脫衣入池洗浴。乃抱小兒衣還房。小兒尋後索衣。見憶老公言囑永不還之。小兒即惡口毀謗禪師及宗祖。師亦不應。白頭老公尋至。語小兒云。汝入師懷裏。小兒初不肯從。老公駈逼數迴。始入見懷。沒在腹內。老公問師四大何如。見云氣力勝於從來。老公尋去。自爾已後氣力休強。誦數倍。識者云。此當是普賢菩薩令山神駈諸藥之精變為小兒。使其服之。除疾病耳。見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池水療病
釋僧明。住濠州石門山。於山頂石山累甎造彌勒天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慧。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已。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神人住空水不能漂屍不生臭虎吼退賊字化為金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已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已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己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力。已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珠林傳。釋道世撰。也有一百卷入藏本。
神人住空
釋玄真。壽春人也。居永福寺。誦法華經無時懈息。時於秋天月夜持誦此經。至第七卷方半。比房有一沙門忽起如廁。乃見庭中有大人形影。因舉頭四望。即觀空中有一神人嶷然而住。此沙門因立足瞻仰。更不移步。久之經文亦了。神忽不現。其僧從此始學誦持。終身不懈。 出弘贊第八。
水不能漂
唐武德中蘇長授巴州刺史。帶家族赴官。因渡嘉陵江。中流風作。船帆傾沒。男女六十餘人一時喪失。唯一女使常讀法華經。浪入船中。女乃頭戴經函。誓與俱沒。既而女即不沉。隨波泛泛。頃刻至岸。捧函而上。開視其經。了無霑濕。此女後嫁於楊州某。篤信讀誦。愈於舊也。 出法苑珠林傳又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
屍不生臭
道士史崇。長安郊南人也。小屬道流。早預黃巾。住玄都觀。後忽發心誦法華經。日恒一徧。私立佛像六時禮懺。每為諸道所嫉。因茲返俗。彌精諷誦。後忽染患身亡。時在盛夏。一無變壞。唯聞香氣。親里敬之。鑿龕安。堵側時時常聞妙香。後經年。餘筋肉都盡。唯舌形顏色與常人不異。或有疑駭之者。乃火燒不變。斧斫無損。遠近見聞。信倍恒百。 出弘贊第八。
虎吼退賊
釋法愛。長沙人也。誦法華經。因緣往交趾。值交人反亂。愛隨例藏避。忽為五賊所得。置在一處。口云待我食竟殺却道人。愛乃見壁邊有一槊子。挾將出外。向北直走。賊食竟起。遙以見愛。奔馳競往。愛到一棘林即投中隱避。乃遇兩虎相抱而臥。虎見愛來。並舉頭看愛。愛轉惶懼。口云。二檀越。貧道被賊逐。急投檀越。願將接救護。二虎即出外奮迅驚吼。賊便退散。愛又北走。虎隨送之。到一水邊。見人持數片飲食授與愛。愛而食之。氣味甚美。即便渡水上洲。虎亦捨去。仍宿洲上。又遇二人亦同在宿。大設異味。至曉方別。仍又囑云。但北向行。自當得脫。於是北出三十餘里。乃逢舊知。相見歡喜。始得免脫。愛後向道俗說之。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字化為金
張萬福。貞觀中為洛州刺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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