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生旺死绝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此十干寄临十二名词也。
甲木长生在亥,乙木长生在午,丙火、戊土长生俱在寅,丁火、己土长生俱在酉,庚金长生在巳,辛金长生在子,癸水长生在卯。阳干顺行,阴干逆行。自长生、沐浴、至胎、养,十二支周矣。
五阳干生旺死绝定局
甲 丙 戊 庚 壬
长生 亥 寅 寅 巳 申
沐浴 子 卯 卯 午 酉
冠带 丑 辰 辰 未 戌
临官 寅 巳 巳 申 亥
帝旺 卯 午 午 酉 子
衰 辰 未 未 戌 丑
病 巳 申 申 亥 寅
死 午 酉 酉 子 卯
墓 未 戌 戌 丑 辰
绝 申 亥 亥 寅 巳
胎 酉 子 子 卯 午
养 戌 丑 丑 辰 未
五阴干生旺死绝定局
乙 丁 己 辛 癸
长生 午 酉 酉 子 卯
沐浴 巳 申 申 亥 寅
冠带 辰 未 未 戌 丑
临官 卯 午 午 酉 子
帝旺 寅 巳 巳 申 亥
衰 丑 辰 辰 未 戌
病 子 卯 卯 午 酉
死 亥 寅 寅 巳 申
墓 戌 丑 丑 辰 未
绝 酉 子 子 卯 午
胎 申 亥 亥 寅 巳
养 未 戌 戌 丑 辰
沈孝瞻曰: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考原》曰:木长生于亥,火长生于寅,金长生于巳,水长生于申,土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各由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顺历十二辰,盖天道循环,生生不已。故木方旺而火已生,故火方旺而金已生,故金方旺而水已生,故水方旺而木已生。由长生而顺推,则必壮,盛则必衰,终而复始,迭运不穷,此四时之所以错行,无气之所以顺布也。至于土生申而寄于寅,则后天坤艮之位,故易于坤,曰万物皆致养焉,于艮,曰万物之所以成终而成始也。
《协纪辩方》云:五行长生之义,《考原》之说甚明,而土之生于寅申,则引而未发,由今考之,水土之同生于申也,申为坤,坤为地,水土之所凝也。土寄于寅者,寅为孟春之月,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所以和同,草木所以萌动也。是故洪范家独以土生于申,为五行之体。阴阳选择著家,皆以土生于寅,为五行之用。盖长生在寅,则临官在巳,乃为土旺金生,与木火水同为一例。然则以土为生于寅者,所以顺五行相生之序,与月令土旺于夏秋之交,以顺四时相生之序者,同出于理之自然,而非臆说也。此外又有阳死阴生,阳顺阴逆之说。甲木死于午,则乙木生焉。丙戊死于酉,则丁己生焉。庚金死于子,则辛金生焉。壬水死于卯,则癸水生焉。由长生而沐浴,十二位皆逆转,阳死则阴生,阴死则阳生,此二气之分也。顺逆分合,俱极有妙理,论十干则分阴阳,论五行则阳统阴,皆天地自然之义,故凡言数者皆祖之。
五行用事
甲乙寅卯木,旺于春;丙丁巳午火,旺于夏;庚辛申酉金,旺于秋;壬癸亥子水,旺于冬;戊己辰戌丑未土,旺于四季。
《神枢经》云:五行旺各有时,惟土居无所定,乃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
历例云: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十八日,合之亦为七十二日。总三百六十日,而岁成矣。
《白虎通》云:土所以旺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历成其道,故五行更旺亦须土也。旺四季,居中央,不名时。沈新周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非言其形,言其气也。
醉醒子曰:立春之后,则用阳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戊长生。惊蛰六日后,则用阴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清明后十二日,则用戊土十八日,阳水归库,阴水返魂,夏秋冬亦如此。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论,年日时不论,盖人命重提纲也。
四时休旺
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四季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五行大义》云:凡当旺之时,皆以子为相者,以其子方壮,能助治事。父母为休者,以其子当旺气正盛,父母衰老,不能治事,如尧老禅舜,委以国政也。所克为死者,以其身旺能制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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