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七十九 再生五

作者: 李昉8,699】字 目 录

旁边人说:“要纸钱一千贯。”明达点头。等焚烧了纸钱,明达看见那二吏拿钱走了,自己的病痊愈了。开始时明达到阎王门前,看见好几个小吏挟持一个老太婆到明达居处,说是鄠县灵岩人。进入阎王门后,阎王很生气的说:“你这个老婢,虽然持菩萨戒,却这样不洁净,令人放还,便可清洁了。”出来时与明达同行,百多步后各自去了。明达病愈后去灵岩,看到这老太婆好像是旧日相识。

王 抡

天宝十一年,朔方节度判官大理司直王抡,巡至中城,病死。凡一十六日而苏。初疾亟属纩之际,见二人追去,恍惚以为人间,不知其死也。须臾入大城门,见朔方节度李林甫,相见拜揖,以为平生时也。又见李邕、裴敦复数人,於一府庭,言责林甫命。抡方悟死耳。林甫手持纸笔,与邕等辩对。俄而见其案,冥司断曰:“林甫死后破家,杨国忠代为相。”其冬,林甫死。杨国忠果代之。抡兄摄,亡已六年,时见之。摄云:“尔未当死,若得钱三千贯,即重生也。”抡家在西定远,去中城数百里。便见一山下有崎岖小道(“道”原作“遥”,据明抄本改),驰归其家。斯须而升堂告妻曰:“我已死矣,若得钱三千贯,即再生。”其夕,毕家咸闻窗牖间,窣然有物声,犬亦迎吠。既明,其妻泣言,梦抡已死,求钱三千贯。即取纸剪为钱财,召巫者焚之。抡得之,即与人间钱不殊矣。冥中无昼夜,长如十一月十二月太阴雪时。有鬼王,衣紫衣,决罪福。判官数十人。其定罪以负心为至重,其被考理者,多僧尼及衣冠。抡在生时无他过,及定罪,唯举食肉罪。旁见小吏(“小吏”原作“丁史”,据明抄本改),曰:“此人虽食肉,不故杀。”然食肉者信罪矣,杀而食之,罪又甚焉。抡未病时,曾解衣写《金光明经》。手自封裹,置于佛堂内。及冥中,以此业得见地藏菩萨。汝同此善,当得更生。即令取经,经即抡所封裹之经也。鬼王判官数人,皆平生相友善,相见恍惚,不叙故。亦见其先府君夫人,拜伏之后,都无问讯,如不相识。又见诸先亡兄弟,亦无兄弟情。兄摄近亡,相睦如生,当以日近故也。至其视事之所,见亲故有当贵及寿夭,皆宿命先定,不可移改。俄而放归,有一吏曰:“君有禄及寿,然此中之事,必不得泄之。”言毕,奄然而活,亡已十六日也。(出《通幽记》)

【译文】

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朔方节度判官大理司直王抡,巡视到中城时病死,十六天后又复活。初病危即将死去的时候,看见两个人追去,恍恍惚惚以为还在人间,不知自己已经死了。不一会儿,进了大城门,看见了朔方节度李林甫,互相拜揖,以为还是生时一样。又见了李邕、裴敦复等数人在一个官府庭中,谈论责怪李林甫,王抡才悟到自己是死了。李林甫手拿纸笔,和李邕等人辩论。一会儿,看见了他的案卷。冥府判词说:“李林甫死后家庭破落,杨国忠代替他当宰相。”这年冬天,李林甫死,杨国忠果然代替他当宰相。王抡的哥哥王摄已死六年,当时见到他,王摄说:“你不应该死,若是拿出三千贯钱,就能重生。”王抡的家在很远的西定,离中城数百里。看见山下有条崎岖小路,奔跑到家。他进屋告诉妻子说,我已经死了,如果拿出三千贯钱,即可再生。这天晚间,全家都听到窗户间好像有什么东西响,狗也叫。到天亮,他妻子哭着说,我梦见王抡已死,要三千贯钱。马上取纸剪成纸钱,叫来巫婆焚烧,王抡得到钱,和人间的钱一样。阴间无昼夜之分,长如十一月十二月太阴雪时。有个鬼王穿着紫衣,管判决祸福,还有判官数十人。他们定罪时以负心为最重,被他们考问的人,多是僧人尼姑和衣冠整洁的人。王抡生时没有什么大过错,定罪时,唯有吃肉的罪,旁边的小吏说:“这人虽然吃肉,不杀生。”那末吃肉的人本身就有罪,如果又杀又吃,罪就更重了。王抡没病时,曾虔诚地写过《金光明经》,亲手封裹,放在佛堂内。到了阴间,因此见到了地藏王菩萨。你有此善举,应当再生。马上叫人取经,这经就是王抡所封裹的经。鬼王判官数人,都是生时友好,见面时都恍恍惚惚不能叙说旧事。也见到了他生时的府君夫人,拜揖之后,都无问讯,像不认识似的。又见到先死的兄弟,也没有了兄弟之情。他哥王摄最近死的,像生时一样和睦,是因死的日子近的缘故。到了他办事的地方,看见亲属故旧有富贵的和长寿或短命的,都是命中注定,不可更改。一会儿便放他回来,有一小吏说:“你有福有寿。这里的事,一定不要泄露。”说完,他便突然活了,他已死了十六天了。

费子玉

天宝中,犍为参军费子玉官舍夜卧,忽见二吏至床前。费参军子玉惊起,问谁。吏云:“大王召君。”子玉云:“身是州吏,不属王国,何得见召?”吏云:“阎罗。”子玉大惧,呼人备马,无应之者。仑卒随吏去。至一城,城门内外各有数千人。子玉持诵金刚经,尔时恒心诵之。又切念云,若遇菩萨。当诉以屈。须臾,王命引入。子玉再拜,甚欢然。俄见一僧从云中下,子玉前致敬。子玉复扬言,欲见地藏菩萨。王曰:“子玉此是也。”子玉前礼拜。菩萨云:“何以知我耶?”因谓王曰:“此人一生诵金刚经,以算未尽,宜遣之去。”王视子玉。忽怒问其姓名。子玉对云:“嘉州参军费子玉。”王曰:“犍(“犍”原作“此”,据明抄本改。)为郡,何嘉州也?汝合死。正为菩萨苦论,且释君去。”子玉再拜辞出,菩萨云:“汝还,勿复食肉,当得永寿。子玉礼圣容,圣容是铜佛,头面手悉动。菩萨礼拜,手足悉展。子玉亦礼,礼毕出门。子玉问:“门外人何其多乎?”菩萨云:“此辈各罪福不明,已数百年为鬼,不得记生。”子玉辞还舍,复活。后三年,食肉又死。为人引证。菩萨见之,大怒云初不令汝食肉,何故违约?子玉既重生,遂断荤血。初子玉累取三妻,皆云被追之,亦悉来见。子玉问:“何得来耶?”妻云:“君勿顾之耳。”小妻:“君於我不足,有恨而来,所用己钱,何不还之?”子玉云:“钱亦易得。”妻云:“用我铜钱,今还纸钱耶?”子玉云:“夫用妇钱,义无还理。”妻无以应。迟回各去也。(出《广异记》)

【译文】

唐玄宗天宝年间,犍为参军费子玉,在官舍中睡觉的时候,忽然见两个小吏到床前,费子玉惊起,问是谁?吏说:“大王召见你。”子玉说:“我是州官,不属王国。怎么能召见我?”吏说:“是阎罗王。”子玉很害怕,招呼人备马,可是没人应声,仓促间便跟随二吏走了。到了一座城,门内外各有数千人。子玉平日总念《金刚经》,这时就专心地念诵。又急切地想道,若遇菩萨,应去诉屈。片刻,阎王命人领他进去,子玉又拜,很高兴。一会儿见一僧人从云中下来,子玉向前致敬,又说,想见地藏王菩萨。阎罗王说:“子玉,这就是。”子玉向前致礼拜揖。菩萨说:“你怎么知道我呢?”他又对阎王说:“此人一生诵念《金刚经》,计算他的寿命没尽,应该让他回去。阎王看了看子玉,忽然愤怒地问他的姓名,子玉回答说:“嘉州参军费子玉。”阎王说:“犍为郡,为什么说嘉州?你应该死,因为菩萨苦苦讲情,才放你回去。”子玉又拜谢辞别出来,菩萨说:“你回去不要再吃肉,就能长寿。”领子玉到圣容前礼拜,圣容是铜佛,头面,手都能动。菩萨礼拜时,手、腿也舒展开了。子玉又礼拜,然后出门。子玉问:“门外怎么这么多人?”菩萨说:“这些人都是因为罪和福不明,已经当数百年的鬼,不能重生。”子玉辞告回家便复活了。三年后吃肉又死了,被人领着见菩萨,菩萨见他很愤怒地说,当初我不叫你吃肉,你为什么违约?子玉又重生了,便断绝荤腥。当初子玉曾娶了三个妻子,都说被追赶,也都来见他。子玉问:“为什么来?。妻说:“你不管我们。”小妻说:“你对不起我,有恨而来,你用我的钱,为什么还?”子玉说:“钱很容易得到。”妻说:“用我的铜钱,现在还我纸钱。”子玉说:“丈夫用妻子的钱,没有还的道理。”妻子无理可说,慢慢地各自走了。

梅先

钱塘梅先恒以善事自业。好持佛经,兼造生(明抄本“造生”作“遂主”。)七斋,邻里呼为居士。天宝中,遇疾暴卒而活。自说,初死为人所领,与徒十余辈见阎罗王。王问君在生复有何业,先答曰:“唯持经念佛而已。”王曰:“此善君能行之,冥冥之福,不可虚耳。”令检先簿,喜曰:“君尚未合死,今放却生,宜崇本业也。”再拜。会未有人送,留在署中。王复讯问,次至钱塘里正包直。问何故取李平头钱,不为属户。直曰:’直为里长团头身常在县夜归早出实不知山乞追子问。”王令出帖追直子。须臾有使者至今送直还。遂活。说其事,时其子甚无恙,众人皆试之。后五六日,直子果病,即二日死矣。(出《广异记》)

【译文】

钱塘人梅先,经常以行善事为自己的事业。喜欢持经念佛,同时斋戒不杀生,邻里称他为居士。唐玄宗天宝年间得急病死而复活。自己说,初死时被人领着,和十多人一起见阎王。阎王问他在世时以什么为业。梅先答,只有诵经念佛而已。阎王说,你能这样做善事,冥冥之中可以得福,但不可有虚假。”令人检查梅先册簿,高兴地说:“你还不该死,现在放你,你应该继续做善事。”梅先又拜,恰巧没人送他,留在了阴府中。阎王继续讯问,下面轮到钱塘里正包直,问他为什么拿李平头的钱,他又不是你属下的民户。包直说:“我是里长团头,常在县里,早出晚归,实在不知道,请问我儿子。”阎王又令人持帖去追捕包直的儿子。一会儿,有使者到。叫送包直还阳,包直便活了,说了这事,当时他儿子什么病没有,大家都想看看这事的结果,五六天后,包直儿子果然病了,两天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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