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非出于正统观念的考虑。[33]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在重写司马光的史书时,便对这种肤浅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攻击。朱熹以刘备的王朝为真正天命的持有者。对于朱熹来说,刘备的汉皇室血统要压倒曹丕自称正统的一切妄想,所以他写的史书就用了刘备的历法。对于公元264—280年这个时期,即刘备的蜀汉已经灭亡而东南部的孙吴尚未被征服的时期,朱熹就不知怎么办好了。由于他把那个时期通行的历法一律看成伪的,所以他的解决办法是把它们只用小号字来书写。
当吴王朝在公元280年被消灭以后,朱熹认为真正的天命又重新在晋王朝身上出现,所以他又改用大号字来纪年。从这时起,真正的天命在公元317年跟随着晋室南下,只是在晋王朝亡于420年时天命才又消失。公元589年随着隋王朝之再度统一中国而再度出现。据他所见,北方非汉族诸王朝均非正统,正像晋王朝以后所接替的南方诸国那样。[34]
我们已经知道,中国历史学家对公元220年的事件评价不一,他们大多数人对汉献帝逊位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在这方面,曹丕没有能够说服后世,而刘备却在千年以后仍使人们感到他具有身受天命的权利。[35] 现代的中、西方历史学家通常都选用司马光的实用的办法,而在把西历用到了中国历史中去以后,这个问题就逐渐不复存在了。在西方汉学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认为,一个统一的中国比之一个分裂的中国是更正常一些的。其结果便是,只有汉王朝统治的时期(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才通常被称之为汉了。
它的后继的三个国家通常被总称为“三国”,而三国及其以后的分裂时期(公元220—589年)有时被说成“中世纪”。在这个时期倏兴忽亡的二十几个王朝中,没有一个王朝能够使它的国号代表那个时代。只有在公元589年隋朝统一中国以后才使一个王朝的名称又代表了一个时代;公元589—618年时期称为“隋”,公元618—907年时期称为“唐”,即继隋以后的唐王朝时期。显而易见,只有一个王朝统治着全中国的,它的名号才能够代表那整个时代,因此汉的名号以这种巧妙的方式一直传到今天的著作中。因为汉的真正名义不仅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理论问题;它的核心是中国本身统一的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1] 这是罗贯中(约公元1330—约1400)的《三国演义》开头的一句话。它的英译文见C·H·布鲁伊特-泰勒:《三国演义》(上海、香港和新加坡,1925;普及本1929);关于它的节本,见莫斯·罗伯茨:《三国:中国的史诗剧》(纽约,1976)。
[2] 关于从公元前113年起汉代诸帝的年号问题,见上面第2章。关于“太初”的年号,见鲁惟一:《危机和冲突》,第17页以下。
[3] 见上面第2章《世纪之末的风气》。
[4] 见莱班:《天命的操纵》。
[5] 关于这个问题,可看上面注54,以及第3章《内战》。
[6] 见安娜·K.塞德尔:《汉代道教中对老子的神化》(巴黎,1969),特别是第58—84页。关于这些运动的一个初期例子(公元前3年),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络:中国人对长生的追求》(伦敦,1979),第98页以下。
[7] 《晋书》卷一○一,第2649页。这里所写的某些术语是用的比较好懂的对应字眼。例如“神圣的器皿”(holy vessel,神器)通常是指御玺;这即是帝位的象征;“蜀”,处于中国的西南部。
[8] 《晋书》卷一○一,第2649页。
[9] 《后汉书》卷九,第391页。
[10] 关于对这两个皇帝的赞誉,见《后汉书》卷二,第124—125页;以及《后汉书》卷三,第159页。关于王夫之的意见,见《读通鉴论》卷七,第198—199页。
[11] 《资治通鉴》卷六八,第2173—2174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356—358页。
[12] 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四,第15叶。
[13] 这个表形成了《五行志》,即《后汉书》(志)卷十三——十八。
[14] 《三国志·魏书二》,第58、80页。
[15]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卷十七,第5页。
[16] 这句话见于何焯对《后汉书》卷七八的标题《宦者列传》所作的评论;见《后汉书集解》卷七八,第1叶。
[17] 例如见福兰格:《中华帝国史》(柏林,1930—1952)卷3,第415页以下;以及赖肖尔和费正清:《东亚:伟大的传统》(伦敦,1958),第125页以下。
[18]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政制度》,第155页;以及上面第3章《宦官的作用》。
[19] 例如见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的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载《历史研究》,1959年第4期,第45—59页;以及漆侠:《秦汉农民战争史》(北京,1962)。关于西方作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著,见维尔纳·艾希霍恩:《太平和太平教》,载《东方学研究所通报》,5(1957),第113—140页;罗尔夫·斯坦因:《论公元2世纪道教的政治-宗教运动》,载《通报》,50(1963),第1—78页;詹姆斯·哈里森:《共产党人和中国农民叛乱(关于中国人重写历史的研究)》(伦敦,1970)。
[20] 《后汉书》卷七十一,第2299页。
[21] 《三国志·魏书一》,第10页注2。
[22] “季汉”之用于蜀汉,其证据见于《三国志·蜀书五》(卷三五),第927页;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1079页。以“中汉”指后汉,见《三国志·魏书二十一》,第601页注1;《三国志集解·魏书二十一》,第11叶;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1080页。
[23] 《晋书》卷一○一,第2652页;《晋书》卷一○二,第2679页。
[24] 《晋书》卷一○二,第2661页。“应乾受历”之说在600年以后又用过一次,那是另一个国号“汉”的王朝用的,其“汉”帝可能是阿拉伯人。
[25] 《晋书》卷一○二,第2673—2674页。
[26] 《晋书》卷一○三,第2684—2685页。
[27] 《晋书》卷七,第181页;《资治通鉴》卷九六,第3017页。
[28] 《梁书》卷五六,第859页。又见小威廉·T.格雷厄姆:《庾信的〈哀江南赋〉》(剑桥,1980),第11页。
[29] 《旧五代史》卷九九,第100、136页;《新五代史》卷十,第63、65、70页。
[30] 《明史》卷一二三。
[31] 《晋书》卷八二,第2145页。关于正统论的整个问题,见B.J.曼斯维尔特·贝克:《中国的真正皇帝》,载《莱顿汉学研究》,W.L.艾德玛编(莱顿,1981),第23—33页。关于近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香港, 1977)。关于晋王朝认为必须保持它是合乎正统的这种信念,其情况可见迈克尔·C.罗杰斯:《苻坚编年史:标本历史的个案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8),第51页以下。
[32] 《正统论下》,载《欧阳文忠全集》卷十六,第3—4页。
[33] 《资治通鉴》卷六九,第2185—2188页(方志彤:《英译〈三国志〉》〔麻省,坎布里奇,1952—1965〕,第45—48页。
[34] 用于公元264—280年和420—589年的小号字,可见于《通鉴纲目》的任何版本中。朱熹为此所举的理由见于他的书中引言部分的凡例中和序中。
[35] 关于曹魏王朝是否正统的问题,在明代1520年代所谓礼仪之争中也起过作用。在这次辩论中,皇帝的反对者引用了公元229年魏明帝的一道诏令作为权威典范来支持他们的论点,但是他们的论敌却否认这一点,认为魏王朝的正统性实在可疑。1060年代也有一次这样的辩论,把桓、灵二帝视为权威的典范,但这一主张被司马光愤怒地予以驳斥,因为他认为这是两个“昏庸之君”。换句话说,前一王朝的合法性和个别从前皇帝的形象会在后来的政治斗争中被用来作为权威的模式而给人以影响。见卡尼·托马斯·费希尔:《明代大礼的争论》(密歇根大学学位论文, 1971),第42—43、72、223、241页,以及第281页注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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