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在太子宫中巡逻的士兵,太子卫率则指挥宫门的禁卫门卫侍。[36] 最后,太子洗马在太子舆车之前先行,也用他们来做信使。
其他京官
有几位官员由于他们的职务在洛阳并与首都地区的管理有关,因而十分重要。其中第一位即执金吾,其头衔可能来自据其职责所执的权仗。[37] 前汉时期执金吾的品阶与九卿相同,有时列在九卿之内。后汉的执金吾品阶降低,同时其属员也大大减少。他仍然负责皇宫以外首都市区的法律和秩序,为此他派部下按时进行巡逻。执金吾通过武库令掌管位于洛阳东北部的武器和装备的仓库。[38]
将作大匠负责建筑和修缮宫室、庙宇、陵寝及陵园,还负责植树。这个官职于公元57年被取消,但公元76年又得到恢复。劳动力由住在两个圈地内的囚徒组成。后汉一直有左校令一职,右校令在公元124年重设。[39]
水衡都尉一职被后汉的开国皇帝取消,仅在每年举行立秋的仪式时才予恢复。前汉时期水衡都尉曾负责长安的上林苑,后汉用品阶较低的令长期代替他,此人是少府的一名下属,负责洛阳的与上林苑同名的新狩猎场。[40]
城门校尉率1司马、12门候,指挥把守洛阳12座城门的军事分队。他的官职十分重要,因此常授给皇帝的母系亲属。[41]
司隶校尉负责包括七个州、郡在内的京畿地区。[42] 他的职责与其他地区的刺史没有什么不同。他通过组成为曹的职员检察百官的行政、礼仪的举行,首都和其他地区学校的成就。他察举官员的违法行为,但也表扬他们有道德的举动。
正如京畿地区享有特殊的地位一样,京师所在的河南郡也与别的郡不同。虽然掌管河南郡的长官的品价与正规太守的一样,但自公元39年起称为河南尹,除地方官的职责以外,他还关心商业方面和首都的礼仪生活方面的工作。他的洛阳市长监管首都的三个市场和从水路到达的船货。[43] 一位名称不详的下属管理位于洛阳东面130公里处、一定对首都的粮食供应做出贡献的敖仓。公元98年,河南尹的部下廪牺令被重新任命,为国家祭祀仪式准备粮食和牺牲。⑥
洛阳令的地位十分脆弱,因为他必须在皇亲、贵族、权臣居住的城市维持法律秩序,而这些人常常为所欲为。他控制着一座帝国的监狱。他的另一项特殊职责是通过孝廉左尉和孝廉右尉监视由郡、国推荐到京师的官员候选人。[44]
[1]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6页。
[2] 关于公元前8年、前1年、公元51年的变化的情况,见《汉书》卷十一,第344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37页);《汉书》卷十九上,第724—725页;《后汉书》卷一下,第79页;《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7、3560、3562页。
[3] 《汉书》卷七,第21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51页);《汉书》卷六八,第2932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18页。
[4]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7页以下。关于前汉设置这些官职的材料,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页以下。
[5]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1页以下。
[6] 即高帝和光武帝。祠庙的位置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67),第54页以下。关于早期为已死的皇帝建立的灵庙数的增加和减少的情况,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79页以下。
[7] 关于灵台的结构和历史,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61页以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南郊的灵台遗址》,载《考古》,1978·1,第54—57页。
[8] 关于阅读和书写的测试见何四维:《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料的〈说文〉》,载《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1959),第239—258页。关于张衡与他发明的地动仪,见《后汉书》卷五九,第1897页以下;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年—)第3卷,第626页。
[9]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4页以下。
[10]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9页以下。
[11]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1页以下。
[12] 《后汉书》卷六,第272页;《后汉书》卷八,第345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37页、第167页注137和注138。
[13] 关于武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7页。
[14]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2页。本书第9章《司法当局》。何四维:《汉代廷尉的职能》(即出)。
[15]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3页以下。
[16] 在前汉的官制中,译官属大鸿胪所辖(《汉书》卷十九上,第730页)。关于公元75年有译官存在的记载,见《后汉书》卷四十下,第1374页。
[17]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89页。
[18]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页以下。
[19] 太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7、59页。
[20] 这些官员见《后汉书》卷十九上,第731页。皇帝的躬耕仪式,见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汉代的新年和其他节日礼仪》(普林斯顿与香港,1975),第223页。
[21] 关于这些财政机构的不同作用,见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京,1952—1953年)第1卷,第35页。又见本书第7章《中央政府》和第10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22]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2页以下。
[23]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7页。
[24] 关于这两个组织有关联的权力及意义,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3页。
[25] 关于中书,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2页;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2(1949),第172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49页。
[26] 这就是“加官”,也就是授给没有任命任何官职的个别顾问的头衔。《汉书》卷十九上,第739页。
[27] 《后汉书》卷七,第303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2页。
[28] 这些苑林,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80页。
[29]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3页。关于宦官权力的增长和在政府的活动,见本书第3章《宦官的作用》。
[30] 皇帝与他人服饰的详细规定,见《后汉书》(志)卷三十下,第3661页。尚方制造铜镜的劳动情况,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中国人对长生之追求》(伦敦,1979),第166页。
[31]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4页。
[32]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4页;《后汉书》卷七八,第2509页。
[33] 《后汉书》卷八,第337页。
[34]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06页。其前汉的前身在公元前144年也称为“大长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4页。
[35] 《后汉书》卷十下,第442页。《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08页。
[36]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06、3608页。前汉该职隶属于詹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4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69页。
[37]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05页。前汉称为“中尉”,公元前104年改称“执金吾”,《汉书》卷十九上,第732页。
[38] 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7页。
[39]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10页。
[40] 关于“水衡都尉”见本书第10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36页。
[41]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10页。
[42]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13页。七个州郡是河南郡、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及由京畿地区三名特殊官员管辖的三个州。见本书第7章《郡的主要行政单位》。
[43]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页。关于几个市场,见华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8页。
[44] 见《后汉书》(志)卷二八下,第3623页注3所引的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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