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秦汉史 - 刑罚的种类

作者:【暂缺】 【2,385】字 目 录

[4] “城旦”这个辞中的“旦”字的真正意思仍不明瞭。

[5] 这些人是因大赦而在特定的环境下劳动,以此完成对他们的课刑;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131页、147页注9、240—242页;鲁惟一:《汉代行政记录》第1卷,第79页。

[6] 《睡虎地》,第44—45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29—30)。

[7] 关于汉代的大赦,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25—250页;马伯良:《慈惠的本质:大赦和传统中国的司法》(檀香山,1981)。关于公元前205—公元196年之间的一系列大赦,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165—171页。

[8]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08页;韦慕庭:《西汉的奴隶制》,第419页注102。

[9] 《睡虎地》,第91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72)。

[10] 《睡虎地》,第84—85、 143、 178、 179、 200、 231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68、C20、D52、D94、D136、D164)。

[11] 《睡虎地》,第84—85、152、164、231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68、D3、D25、D164)。

[12] 《睡虎地》,第200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D94)。

[13] 《睡虎地》,第84页以下(何四维:《秦法律残简》,68)。

[14]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05—14页。

[15] 《睡虎地》,第84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68)。

[16]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07页;沙畹:《史记译注》第1卷,第232页。

[17]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10页以下,注6、11、17。

[18] 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14—216页。关于爵制,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126页以下。

[19]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18—222页。

[20] 见何四维:《秦法律残简》引言;《睡虎地》,第91、92、131,143、150、177、178、204、261、 276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72、90、C5、C7、C20、D1、D48—50、D102、D103、E17、E24)。

[21] 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132页以下;大庭脩:《秦汉法制史研究》(东京,1982),第165—198页。

[22] 见《睡虎地》,第261页以下(何四维:《秦法律残简》,E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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