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之后,何不诛之于未然之前。如白起坑降卒许多万之后,始受诛于冥府,何不于其将坑未坑时即诛之,俾其不得坑人乎。或是该降卒夙欠命债,固当坑,坑后旧怨甫平,新怨又结,始得冥诛以泄怨乎。或是作恶如服毒,必待既服入腹,始得中毒以自毙乎。
答,未行事而即诛,乃千百万中之一耳。已行其事而方诛,乃天理人情常法耳。
问,谓神能护法,则何至被某帝灭却许多寺乎,谓神不护法,则时有显应降魔之事迹。岂护与不护,悉由众生同分业力之浅深而行止乎。
答,此事不可死执。盖法运通塞,亦如寒暑之互相资成其岁序耳。
问,历代祖师,如莲宗诸祖等,身后须经何人评定,始得举世崇奉以为祖。
答,有大德,人自肯尊。岂崖板要人评定乎。
问,地理学说甚繁,精通此术靡易,地理不精,择地犹之未择,精择其地,而不精择其心,终至变吉为凶,虽得仍同未得,所谓若无心田,亦无福地也。世俗但讲地理,不讲天理,只虑风水有伤,不虑报应不爽,事有拂意,便咎地理之不精,虑彼碍此,无事生事,往往酿成恶剧,忘本逐末,比比皆是,较之不讲天理,并不讲地理者,为弊更甚。奉佛之人,为防微杜渐,力矫俗弊计,如遇造坟建屋,是否随缘相宜位置。但依佛理,存天理,不依俗理讲地理。
答,虽不力讲,亦不宜完全不令地师一看。所谓先尽人事也。若长年养瞎眼之地师,皆是不依天理,不明地理之狂妄人。
答崔树萍居士问
答崔树萍居士问
问,地藏王菩萨,为奉行佛法之人,在阴曹职司幽冥教主,系入六道度众生者。然常人每误为神祇,或灵鬼者,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然则奉行佛法的菩萨,与天仙鬼神,将何由判别耶。
答,神祇乃业报所感,可云职司。地藏菩萨,以弘誓大愿,在幽冥度脱众生,何可云职司乎。世人不识凡圣,一概视作神鬼,亦无怪其然。譬如小儿,只识其家之人,余一切人,彼皆完全不知,当谓一切人,皆不如彼父母之尊贵矣。既知断惑证真,了生脱死者,方为小乘圣人。破无明,证法性者,方可谓之大乘菩萨。而未断烦恼,仗宿福力,得为神祇,尚与天人地位相去悬远。况已证法身之大菩萨乎。不知佛法,纵判也不能了知。已知佛法,用不著判。
问,感应篇,谁人著作。对于他教典籍,以何法辨别之。
答,感应篇通行本,有太上二字,谓为老子所作。亦有谓本抱朴子而广之。然不必究其为何人所作,只取其书所说之益。所谓不以人废言也。圣人立法,固不必定取圣人所说为法,只取其益世道人心为事。虫文鸟书,大开文字之端,敢以虫鸟不足重,而不用其文字乎。举此一事,可以息彼妄论是非者之无益繁词。此种繁词,尚不如春禽昼啼,秋虫夜鸣之有天然风味也。
问,何谓五部六册。
答,此外道妄著之书,分五部类,而有六册。故名五部六册。此种书,何须问之。问此,如不以五经四书为是,而欲研究里巷赤子所唱俚曲。枉费心神,了无所益。
问,萍任律师处文牍,职司撰稿。固随时注意,免种恶因,然为人申抑白冤,每遇有犯罪证据充分,委提刑诉时,虽出诸委托者之意旨,然因我作稿而坐罪,于心究有未安。而今之操律务者,就沪上言,已八百余人,少存良心者,固不乏人,然多有不仅无此不安之心,甚至卑鄙不堪,直接间接蒙其祸害者,不胜屈指。敢乞开示,斯亦挽救人心之一端耳。
答,此种事,要常常存天地鬼神佛菩萨悉知悉见吾人之心,自可不造恶业。否则本为排难解纷立此法,实为敲诈良善,奖励奸宄之据,可畏之至。倘有别种生计,固当脱离此范围,为最上一著也。
答幻修学人问
答幻修学人问
问,专修持名,愿得念佛三昧,期生净土,云何用功。
答,以深信愿念佛。念佛三昧,亦不易得。然须常发此心。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耳。
问,有云出声念追顶持,有云金刚持,有云默持,有云记数,有云随息等。欲得一心不乱,可是专持一法否。
答,追顶易受病。大声,小声,金刚,默念,随自己精神调停而用。何可死执一法,以致受病乎。随息不如静听。以随得不好,也会受病。静听,不会受病。
问,时而金刚,时而默持,时而记数,时而随息等,不知于一心有碍否。
答,一心在念,不在念的声音。何可云碍。记数,亦只可动时记。静坐时,只可默念。不可掐珠。掐珠必受伤。
问,学人现在于静坐时,出声持四字洪名,摄心切念,以心口分明,清楚执持,用耳谛听之法,稍觉轻安,欲修一心不乱,专行此法,可能达到否。
答,此法甚好。静坐宜默持。出声亦可。一心不乱,在心专注与恳切耳。
问,随息一法,尊钞颇极提倡,但未说明如何念法。宝王论云,此法大有恃怙,亦只云称佛名号,随之于息,仍未详如何念法。惟饬终津梁云,随息念佛,用呼不用吸,一呼,或一句,或二字均可。学人疑吸息不念,岂非间断,每每试练一呼一句,颇觉吃力,且念得不甚清楚。惟有随吸时,念阿弥,随呼时,念陀佛,既不间断,且能清楚,又不吃力,不知如此念法,可否。抑或吸时,不能用否。
答,吸息不念,此中何可云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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