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罪恶的新动机,于是道德的标准在理论上,男女是一致的)不过在实际上,因为有不能对男子实行的难处,而每每对于男子的不遵守要比对于女子的不遵守宽容得多。早期的性道德有明显的生物学上的目的,即要保证儿童幼年的时候应该受到双親的保护,而不是只得到父親或者一个人的保护,这个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上是看不见了,虽然它在基督教的实践上仍然存在着。
在最近的现代,已经有了种种迹象,表明基督教和基督教以前两部分的性道德,都正在发生变化。基督教的部分,因为正教信奉的没落,以及甚至那些仍旧信仰基督教的人的热诚日见冷淡,于是不再坚持以前它所坚持的。本世纪出生的男女,纵使他们的潜意识容易保存旧态度,但就大多数而论,不会有意识地相信私通的本身是种罪恶。至于基督教以前的性道德中的要素,已经因为一个因素而有所改变,而且还有一个因素正在改变它。第一个因素是避孕方法;避孕方法正在使性交逐渐可能地不怀孕,因此使未婚女子能够完全避孕生儿女,使已婚婦女能够只生她丈夫的儿女;在这两种情形内,都找不出有保守贞操的必要。这个方法尚不完善,因为避孕方法尚不十分可靠;不过,人fll可以猜想,不久之后,避孕方法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到那时,不必禁止婦女有婚外的性交,也可以确定父子血统的关系。有人会说,那时婦女将能在这一点上欺骗丈夫;但是,根本自古以来婦女就能欺骗丈夫的,并且这个欺骗的动机,在问题仅仅是谁做父親的时候,比起在问题是能否和她热恋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其力量的确要薄弱得多了。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那时候关于父子血统关系上的欺骗虽然偶尔也会发生,但比起从前通好上的欺骗,终究要少些。并且,丈夫的妒嫉心应该随着新的习俗而适应新的情形,他只应该在妻子提议要选择某一个别人做他们的儿女的父親的时候,才产生妒嫉心理,这也绝不是不可能的事。在东方,男子常常宽容太监悻违礼法的自由,这是大多数欧洲的丈夫所愤怒的。东方人之所以能宽容这类自由,是因为太监并不能混淆父子的血统。以此类推,则关于用避孕方法连带发生的越轨行为,将来也可以博得人们对它同样的宽容。
所以,两親制的家庭将来也许依旧可以存在,不必一定要像先前那样严格地要求婦女的贞操。至于性道德变化中的第二个因素,则容易发生更加深远的影响。第二个因素,就是国家逐渐干预儿童的抚养和教育。就目前而论,这个因素所影响的,主要是劳工阶级;不过,他们毕竟占人口的大多数,而且在劳工阶级里现在正在发生的那种国家替代父親的现象,最后大概会普及到全人类。在动物的家庭和人类的家庭,父親的职责自来是保护和抚育儿女;但是,在文明社会里,保护这一层已由警察负责,至于抚养,不论如何,就比较贫穷些的人而论,似乎将完全由国家承担。假如事实果然如此,则父親将不再有什么明显的用处。关于母親方面,有两种可能性。她也许把自己的儿女交给公共机构代管,自己继续做她平常的工作,或者她可以——如果法律如此决定——领取国家的报酬去照顾她的尚在幼稚时期的孩子。如果采取后一种办法,传统的道德或许可以籍以支持一时,因为国家对于无德行的婦女,可以取消她的报酬。不过,如果她被取消了她的报酬,除非她去工作,她将无力抚养她的儿女,因此,她又得把她的儿女托付给某一个公共机构看管。所以,经济力量的作用或许可以将贫穷父親照管儿女的职权废除,甚至于可以将贫穷母親的职权的一大部分也取消。假如事情果真如此,则传统道德的一切传统理由都将消除;人们将不得不寻找一些新的理由去成立一个新的道德。
家庭的打破如果实现,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父親母親的爱,对于子女是很重要的;而照管儿童的公共机构如果大规模地存在,则它对待儿童必定是极端官样的,而且不免粗暴。当不同的家庭环境的不同影响全被铲除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划一现象。并且,除非预先成立一个国际的政府,各国都将以一种恶毒的爱国心教育儿童,这样一来,这些儿童长大的时候,多半会互相残杀。国际政府之所以需要,还有一层是关于人口的问题,因为要是没有国际的政府,国家主义者总想鼓励人口的增加,直至超过适当的数目;将来医葯卫生越来越进步,则处置过剩人口唯一的办法就是战争了。
当社会学上的问题每每困难而复杂的时候,个人的问题,在我看来,却十分简单。那个性中有罪恶的成份的学说,对于个人的品格,为害不可胜言,从很早的婴孩时期到一生,无不受其影响。习俗的道德因为检借了性爱,于是连带地把所有其他各种善良的情感也监禁了,使得人类更不慷慨些,更不親善些,更加困执些,更加残酷些。无论人们最后接受的是什么性道德,它总得解脱迷信,总得有能令大众承认的可以证明的赞成它的理由。性是不能废弃道德的,正如商业、运动、科学上的研究或者任何别的人类活动不能废弃道德一样。不过,假如那道德基于古代的禁忌,这种禁忌是完全和我们不同的社会里那些未曾受过教育的人民提出来的,那么,对于这种道德我们尽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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