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 - 晉書卷十一志第一

作者: 房玄龄13,775】字 目 录

遠耳。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之人亦將謂之為中也。四方之人,各以其近者為出,遠者為入矣。何以明之?今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平地,〔六〕去人十里,火光滅矣;非滅也,遠使然耳。今日西轉不復見,是火滅之類也。日月不員也,望視之所以員者,去人遠也。夫日,火之精也;月,水之精也。水火在地不員,在天何故員?」故丹楊葛洪釋之曰:

渾天儀注云:「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孤居於天內,天大而地小。天表有水,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隱,天轉如車轂之運也。」諸論天者雖多,然精於陰陽者少。〔七〕張平子、陸公紀之徒,咸以為推步七曜之道,以度曆象昏明之證候,校以四八之氣,考以漏刻之分,占晷景之往來,求形驗於事情,莫密於渾象者也。

張平子既作銅渾天儀於密室中以漏水轉之,令伺之者閉戶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靈臺之觀天者曰:「璇璣所加,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今沒」,皆如合符也。崔子玉為其碑銘曰:「數術窮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偉藝,與神合契。」蓋由於平子渾儀及地動儀之有驗故也。

若天果如渾者,則天之出入行於水中,為的然矣。故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又易曰:「時乘六龍。」夫陽爻稱龍,龍者居水之物,以喻天。天,陽物也,又出入水中,與龍相似,故以龍比也。聖人仰觀俯察,審其如此,故晉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於地也。又明夷之卦離下坤上,以證日入於地也。需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天為金,金水相生之物也。天出入水中,當有何損,而謂為不可乎?

故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天之卯酉,常值斗極為天中。今視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斗極之南。若如磨右轉,則北方道遠而南方道近,晝夜漏刻之數不應等也。」後奏事待報,坐西廊廡下,以寒故暴背。有頃,日光出去,不復暴背。君山乃告信蓋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轉而日西行者,其光景當照此廊下稍而東耳,不當拔出去。拔出去是應渾天法也。渾為天之真形,於是可知矣。」然則天出入水中,無復疑矣。

又今視諸星出於東者,初但去地小許耳。漸而西行,先經人上,後遂西轉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沒,無北轉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謂天磨右轉者,日之出入亦然,〔八〕眾星日月宜隨天而迴,初在於東,次經於南,次到於西,次及於北,而復還於東,不應橫過去也。今日出於東,冉冉轉上,及其入西,亦復漸漸稍下,都不繞邊北去。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謂為不然者,疏矣。

今日徑千里,圍周三千里,中足以當小星之數十也。若日以轉遠之故,但當光曜不能復來照及人耳,宜猶望見其體,不應都失其所在也。日光既盛,其體又大於星多矣。今見極北之小星,而不見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若日以轉遠之故,不復可見,其比入之間,〔九〕應當稍小,而日方入之時乃更大,此非轉遠之徵也。王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將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把火之人去人轉遠,其光轉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漸小也。王生以火喻之,謬矣。

又日之入西方,視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橫破鏡之狀,須臾淪沒矣。若如王生之言,日轉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沒之頃,宜先如豎破鏡之狀,不應如橫破鏡也。如此言之,日入北方,不亦孤孑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遠矣。月盛之時,雖有重雲蔽之,不見月體,而夕猶朗然,是光猶從雲中而照外也。日若繞西及北者,其光故應如月在雲中之狀,不得夜便大暗也。又日入則星月出焉。明知天以日月分主晝夜,相代而照也。若日常出者,不應日亦入而星月亦出也。

又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陰陽之餘氣也。夫言餘氣,則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顧當言日精生火者可耳。〔一0〕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則亦何得盡如日月之員乎?今火出於陽燧,陽隧員而火不員也;水出於方諸,方諸方而水不方也。又陽燧可以取火於日,而無取日於火之理,此則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諸可以取水於月,而無取月於水之道,此則月精之生水了矣。王生又云遠故視之員。若審然者,月初生之時及既虧之後,何以視之不員乎?而日食或上或下,從側而起,或如鉤至盡。若遠視見員,不宜見其殘缺左右所起也。此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矣。

儀象虞書曰:「在琁璣玉衡,以齊七政。」考靈曜云:「分寸之晷,代天氣生,以制方員。方員以成,參以規矩。昏明主時,乃命中星觀玉儀之游。」鄭玄謂以玉為渾儀也。春秋文曜鉤云:「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儀。」此則儀象之設,其來遠矣。綿代相傳,史官禁密,學者不睹,故宣、蓋沸騰。

暨漢太初,落下閎、鮮于妄人、耿壽昌等造員儀以考曆度。後至和帝時,賈逵繫作,又加黃道。至順帝時,張衡又制渾象,具內外規、南北極、黃赤道,列二十四氣、二十八宿中外星官及日月五緯,以漏水轉之於殿上室內,星中出沒與天相應。因其關戾,又轉瑞輪蓂莢於階下,隨月虛盈,依曆開落。

其後陸績亦造渾象。至吳時,中常侍廬江王蕃善數術,傳劉洪乾象曆,依其法而制渾儀,立論考度曰:

前儒舊說,天地之體,狀如鳥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故曰渾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北極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強。繞北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赤道帶天之紘,去兩極各九十一度少強。

黃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道內,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少弱,西交於奎十四少強。其出赤道外極遠者,去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也。其入赤道內極遠者,亦二十四度,井二十五度是也。

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極百一十五度少強。是也日最南,〔一一〕去極最遠,故景最長。黃道斗二十一度,出辰入申,故日亦出辰入申。日晝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強,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長。自南至之後,日去極稍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度稍多,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稍北,故日稍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十七度少強。是日最北,去極最近,景最短。黃道井二十五度,出寅入戌,故日亦出寅入戌。日晝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強,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去極稍遠,故景稍長。日晝行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長。日所在度稍南,故日出入稍南,以至於南至而復初焉。斗二十一,井二十五,南北相應四十八度。

春分日在奎十四少強,秋分日在角五少弱,此黃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極俱九十一度少強,南北處斗二十一、井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長短之中。奎十四角五,出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二度半強,故日見之漏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刻,謂之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沒為分,人之晝夜以昏明為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入二刻半而昏,故損夜五刻以益晝,是以春秋分漏晝五十五刻。

三光之行,不必有常,術家以算求之,各有同異,故諸家曆法參差不齊。洛書甄曜度、春秋考異郵皆云:「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一度為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四分四百八十七分分之三百六十二。」陸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此言周三徑一也。考之徑一不啻周三,率周百四十二而徑四十五,則天徑三十二萬九千四百一里一百二十二步二尺二寸一分七十一分分之十〔一二〕。

周禮:「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鄭眾說:「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與土圭等,謂之地中,今潁川陽城地也。」鄭玄云:「凡日景於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也。」以此推之,日當去其下地八萬里矣。日邪射陽城,則天徑之半也。天體員如彈丸,地處天之半,而陽城為中,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無盈縮矣。故知從日邪射陽城,為天徑之半也。

以句股法言之,旁萬五千里,句也;立八萬里,股也;從日邪射陽城,弦也。以句股求弦法入之,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徑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數也。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天徑之數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數也。減甄曜度、考異郵五十五萬七千三百一十二里有奇。一度凡千四百六里百二十四步六寸四分十萬七千五百六十五分分之萬九千四十九,減舊度千五百二十五里二百五十六步三尺三寸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三十分分之十六萬七百三十。

分黃赤二道,相與交錯,其間相去二十四度。以兩儀推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是以知天體員如彈丸也。而陸績造渾象,其形如鳥卵,然則黃道應長於赤道矣。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然則績亦以天形正員也,而渾象為鳥卵,則為自相違背。

古舊渾象以二分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張衡更制,以四分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蕃以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傷大,難可轉移,更制渾象,以三分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也。

天文經星洪範傳曰:「清而明者,天之體也。天忽變色,是謂易常。天裂,陽不足,是謂臣強。天裂見人,兵起國亡。天鳴有聲,至尊憂且驚。皆亂國之所生也。」

馬續云:「天文在圖籍昭昭可知者,經星常宿中外官凡一百一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

張衡云:「文曜麗乎天,其動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陽精之宗;月者,陰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眾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峙,各有攸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四布於方各七,為二十八舍。日月運行,曆示吉凶,五緯躔次,用告禍福。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繫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後武帝時,太史令陳卓總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圖,大凡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為定紀。今略其昭昭者,以備天官云。

中宮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第一星主月,太子也。第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乙之坐,謂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星,庶子也。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憂。鉤陳,後宮也,大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常居也。北四星曰女御宮,八十一御妻之象也。鉤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寶,主御群靈,執萬神圖。抱北極四星曰四輔,所以輔佐北極而出度授政也。大帝上九星曰華蓋,所以覆蔽大帝之坐也。蓋下九星曰杠,蓋之柄也。華蓋下五星曰五帝內坐,設敘順帝所居也。客星犯紫宮中坐,大臣犯主。華蓋杠旁六星曰六甲,可以分陰陽而配節候,〔一三〕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而授農時也。極東一星曰柱下史,主記過;左右史,此之象也。柱史北一星曰女史,婦人之微者,主傳漏,故漢有侍史。傳舍九星在華蓋上,近河,賓客之館,主胡人入中國。客星守之,備姦使,亦曰胡兵起。傳舍南河中五星曰造父,御官也,一曰司馬,或曰伯樂。星亡,馬大貴。其西河中九星如鉤狀,曰鉤星,直則地動。天一星在紫宮門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戰鬥,知人吉凶者也。太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亦天帝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疾疫災害所在之國也。

紫宮垣十五星,其西蕃七,東蕃八,在北斗北。一曰紫微,大帝之坐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一曰長垣,一曰天營,一曰旗星,為蕃衛,備蕃臣也。宮闕兵起,旗星直,天子出,自將宮中兵。東垣下五星曰天柱,建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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