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加朔大餘七,小餘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滿二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望、下弦、後月朔。其月蝕望者,定小餘如在中節者定小餘如所近中節間限數、限數以下者,算上為日。〔八〕望在中節前後各四日以還者,視限數;望在中節前後各五日以上者,視間限。
推二十四氣術曰:置所入紀年,外所求,以餘數乘之,滿紀法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氣,加大餘十五,小餘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滿氣法從小餘,小餘滿紀法從大餘,命如前,次氣日也。
推閏月術曰:以閏餘減章歲,餘以歲中乘之,滿章閏得一月;餘滿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閏月也。閏有進退,以無中氣御之。
大雪十一月節間限千二百四十八
冬至十一月中間限千二百四十五
小寒十二月節間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間限千一百九十二
立春正月節間限千一百四十七
雨水正月中間限千九十三
驚蟄二月節間限千三十六〔一0〕
春分二月中間限九百七十九
清明三月節間限九百二十五
穀雨三月中間限八百七十九
立夏四月節間限八百四十
小滿四月中間限八百一十二〔一一〕
芒種五月節間限七百九十九
夏至五月中間限八百一〔一二〕
小暑六月節間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間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節間限八百八十三
處暑七月中間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節間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間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節間限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間限千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節間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間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沒滅術曰:因冬至積日有小餘者,加積一,以沒分乘之,以沒法除之,所得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即去年冬至後沒日也。
求次沒,加大餘六十九,小餘五百九十二,小餘滿沒法得一,從大餘,命如前。小餘盡,為滅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各減其大餘十八,小餘四百八十三,小分六,餘命以紀,〔一三〕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大餘不足減者,加六十;小餘不足減者,減大餘一,加紀法;小分不足減者,滅小餘一,加氣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餘,六其小餘,即坎卦用事日也。加小餘萬九十一,滿元法從大餘,即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餘六,小餘九百六十七。其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餘。
推日度術曰:以紀法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度從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滿宿,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經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一四〕
推月度術曰:以月周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如上法,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滿紀法得一度,則次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其冬下旬,月在張、心署之。〔一五〕
推合朔度術曰:以章歲乘朔小餘,滿通法為大分,不盡為小分。以大分從朔夜半日度分,〔一六〕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經斗除其分,則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滿二從小分,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上弦日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十四,數滿命如前,〔一七〕即上弦月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術曰:日以紀法,月以月周,乘所近節氣夜漏,二百而一,為明分。日以減紀法,月以減月周,餘為昏分。各以分加夜半,如法為度。
推合朔交會月蝕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以會通去之,餘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餘則次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朔望合數各加其月合朔去交度分,滿會通去之,餘則各其月望去交度分也。朔望去交分,如朔望合數以下,入交限數以上者,朔則交會,望則月蝕。
推合朔交會月蝕月在日道表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一八〕倍會通去之,餘不滿會通者,紀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紀首,天正合朔月在。滿會通去之,表滿在,滿在表。
求次月,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加滿在表,加表滿在。先交會後月蝕者,朔在表則望在表,朔在則望在。先月蝕後交會者,看蝕月朔在則望在表,朔在表則望在。交會月蝕如朔望合數以下,則前交後會;如入交限數以上,則前會後交。其前交後會近於限數者,則豫伺之;〔一九〕前會後交近於限數者,則後伺之。〔二0〕
求去交度術曰:其前交後會者,今去交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卻去交度分也。其前會後交者,以去交度分減會通,餘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前去交度也。餘皆度分也。去交度十五以上,雖交不蝕也,十以下是蝕,十以上,虧蝕微少,光晷相及而已。虧之多少,以十五為法。
求日蝕虧起角術曰:其月在外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南角起;〔二一〕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南角起。其月在內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北角起;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北角起。虧蝕分多少,如上以十五為法。會交中者,蝕盡。月蝕在日之衝,虧角與上反也。
月行遲疾度損益率盈縮積分月行分
一日十四度益二十六盈初二百八十
二日十四度益二十三盈積分一十一萬八千五百三十四二百七十七
三日十四度益二十盈積分二十二萬三千三百九十一二百七十四
四日十四度益十七盈積分三十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一
五日十四度益十三盈積分三十九萬二千七十四二百六十七
六日十三度益七盈積分四十五萬一千三百四十一二百六十一
七日十三度損盈積分四十八萬三千二百五十四二百五十四
八日十三度損六盈積分四十八萬三千二百五十四二百四十八
九日十三度損十盈積分四十五萬五千九百二百四十四
十日十二度損十三盈積分四十一萬三百一十二百四十一
十一日十二度損十五盈積分三十五萬一千四十三二百三十九
十二日十二度損十八盈積分二十八萬二千六百五十八二百三十六
十三日十二度損二十一盈積分二十萬五百九十六二百三十三
十四日十二度損二十三盈積分十萬四千八百五十七二百三十一
十五日十二度益二十一縮初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益十九縮積分九萬五千七百三十九二百三十五
十七日十二度益十七縮積分十八萬二千三百六十二百三十七
十八日十二度益十四縮積分二十五萬九千八百六十三二百四十
十九日十二度益十一縮積分三十二萬三千六百八十九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益八縮積分三十七萬三千八百三十八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益四縮積分四十一萬三百一十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損縮積分四十二萬八千五百四十六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損五縮積分四十二萬八千五百四十六二百五十九
二十四日十三度損十一縮積分四十萬五千七百五十一二百六十五
二十五日十四度損十七縮積分三十五萬五千六百二二百七十一
二十六日十四度損二十三縮積分二十七萬八千九十九二百七十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損二十四縮積分十七萬三千二百四十二〔二三〕二百七十八
周日十四度損二十五縮積分六萬三千八百二十六〔二四〕二百七十九
推合朔交會月蝕入遲疾曆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遲疾差率之數加之,以通周去之,餘滿日法得一日,不盡為日餘,命日算外,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入曆日也。
求次月,加一日,日餘四千四百五十。〔二五〕求望,加十四日,日餘三千四百八十九。日餘滿日法成日,日滿二十七去之。又除餘如周日餘,日餘不足除者,減一日,加周虛。
推合朔交會月蝕定大小餘:〔二六〕以入曆日餘乘所入曆損益率,以損益盈縮積分,為定積分。以章歲減所入曆月行分,餘以除之,所得以盈減縮加本小餘。〔二七〕加之滿日法者,交會加時在後日;減之不足者,交會加時在前日。月蝕者,隨定大小餘為日加時。入曆在周日者,以周日日餘乘縮積分,為定積分。以損率乘入曆日餘,又以周日日餘乘之,以周日日度小分并之,以損定積分,餘為後定積分。以章歲減周日月行分,餘以周日日餘乘之,以周日度小分并之,以除後定積分,所得以加本小餘,如上法。
推加時:以十二乘定小餘,滿日法得一辰,數從子起,算外,則朔望加時所在辰也。有餘不盡者四之,如日法而一為少,二為半,三為太。又有餘者三之,如日法而一為強,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滿半法廢棄之。〔二八〕以強并少為少強,并半為半強,并太為太強。得二強者為少弱,以之并少為半弱,以之并半為太弱,以之并太為一辰弱。以所在辰命之,則各得其少、太、半及強、弱也。其月蝕望在中節前後四日以還者,〔二九〕視限數;在中節前後五日以上者,視間限。定小餘如間限,限數以下者,以算上為日。
斗二十六牛八女十二虛十危十七室十六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
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二參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七張十八翼十八軫十七
南方百十二度
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
東方七十五度
中節日行所在度日行黃道去極度日中晷影晝漏刻夜漏刻昏中星明中星
冬至
斗二十一
少〔三0〕百一十五度丈三尺四十五五十五〔三一〕奎六弱亢二少強
小寒
女二少百一十三強丈二尺三寸四十五五十四婁六半強〔三二〕氐七強
大寒
虛五半弱〔三三〕百一十太
弱〔三四〕丈一尺四十六五十三胃十一太強〔三五〕心半
立春
危十太弱百六少弱九尺六寸四十八五十一畢五少弱尾七半弱
雨水
室八太
強〔三六〕百一強七尺九寸五十四十九參六半弱箕半〔三七〕
驚蟄
壁八強九十五強六尺五寸〔三八〕五十三四十六井十七少弱斗初少
春分
奎十四少強八十九少強五尺二寸五十五四十四鬼四斗十一弱
清明
胃一半八十三少弱四尺一寸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