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 -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作者: 房玄龄11,352】字 目 录

,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興滅繼絕,約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錮。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寧終喪。百姓復其傜役。罷部曲將長吏以下質任。省郡國御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開直言之路,置諫官以掌之。」

是月,鳳皇六、青龍三、白龍二、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二年春正月丙戌,遣兼侍中侯史光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丁亥,有司請建七廟,帝重其役,不許。庚寅,罷雞鳴歌。辛丑,尊景皇帝夫人羊氏曰景皇后,宮曰弘訓。丙午,立皇后楊氏。

二月,除漢宗室禁錮。己未,常山王衡薨。詔曰:「五等之封,皆錄舊勳。本為縣侯者傳封次子為亭侯,鄉侯為關內侯,〔三〕亭侯為關中侯,皆食本戶十分之一。」丁丑,〔四〕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庚午,詔曰:「古者百官,官箴王闕。然保氏特以諫諍為職,今之侍中、常侍實處此位。擇其能正色弼違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選。」

三月戊戌,吳人來弔祭,有司奏為答詔。帝曰:「昔漢文、光武懷撫尉他、公孫述,皆未正君臣之儀,所以羈縻未賓也。皓遣使之始,未知國慶,但以書答之。」

夏五月戊辰,詔曰:「陳留王操尚謙沖,每事輒表,非所以優崇之也。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壬子,〔五〕驃騎將軍博陵公王沈卒。

六月壬申,濟南王遂薨。

秋七月辛巳,營太廟,致荊山之木,采華山之石;鑄銅柱十二,塗以黃金,鏤以百物,綴以明珠。戊戌,譙王遜薨。丙午晦,日有蝕之。

八月丙辰,省右將軍官。

初,帝雖從漢魏之制,既葬除服,而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喪者。戊辰,有司奏改服進膳,不許,遂禮終而後復吉。及太后之喪,亦如之。九月乙未,散騎常侍皇甫陶、傅玄領諫官,上書諫諍,有司奏請寢之。詔曰:「凡關言人主,人臣所至難,而苦不能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也。每陳事出付主者,多從深刻,乃云恩貸當由主上,是何言乎?其詳評議。」

戊戌,有司奏:「大晉繼三皇之蹤,蹈舜禹之跡,應天順時,受禪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虞遵唐故事。」奏可。

冬十月丙午朔,日有蝕之。丁未,詔曰:「昔舜葬蒼梧,農不易畝;禹葬成紀,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簡之旨,所徙陵十里內居人,動為煩擾,一切停之。」

十一月己卯,倭人來獻方物。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二至之祀合於二郊。罷山陽公國督軍,除其禁制。己丑,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為景懷皇后。辛卯,遷祖禰神主于太廟。

十二月,罷農官為郡縣。

是歲,鳳皇六、青龍十、黃龍九、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三年春正月癸丑,白龍二見于弘農、澠池。

丁卯,〔六〕立皇子衷為皇太子。詔曰:「朕以不德,託于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懼無以康濟宇內,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又近世每建太子,寬宥施惠之事,間不獲已,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方今世運垂平,將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使百姓蠲多幸之慮,篤終始之行,曲惠小仁,故無取焉。咸使知聞。」

三月戊寅,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丁未,〔七〕晝昏。罷武衛將軍官。以李憙為太子太傅。太山石崩。

夏四月戊午,張掖太守焦勝上言,氐池縣大柳谷口有玄石一所,白畫成文,實大晉之休祥,圖之以獻。詔以制幣告于太廟,藏之天府。

秋八月,罷都護將軍,以其五署還光祿勳。

九月甲申,詔曰:「古者以德詔爵,以庸制祿,雖下士猶食上農,外足以奉公忘私,內足以養親施惠。今在位者祿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議增吏俸。」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以太尉何曾為太保,義陽王望為太尉,司空荀顗為司徒。

冬十月,聽士卒遭父母喪者,非在疆埸,皆得奔赴。

十二月,徙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山陽公劉康來朝。禁星氣讖緯之學。

四年春正月辛未,以尚書令裴秀為司空。

丙戌,律令成,封爵賜帛各有差。有星孛于軫。丁亥,帝耕於藉田。戊子,詔曰:「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姦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群后,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乂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長吏、郡丞、長史各賜馬一匹。」

二月庚子,增置山陽公國相、郎中令、陵令、雜工宰人、鼓吹車馬各有差。罷中軍將軍,置北軍中候官。甲寅,以東海劉儉有至行,拜為郎。以中軍將軍羊祜為尚書左僕射,東莞王伷為尚書右僕射。

三月戊子,皇太后王氏崩。

夏四月戊戌,太保、睢陵公王祥薨。己亥,祔葬文明皇后王氏於崇陽陵。罷振威、揚威護軍官,置左右積弩將軍。

六月丙申朔,〔八〕詔曰:「郡國守相,三載一巡行屬縣,必以春,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見長吏,觀風俗,協禮律,考度量,存問耆老,親見百年。錄囚徒,理冤枉,詳察政刑得失,知百姓所患苦。無有遠近,便若朕親臨之。敦喻五教,勸務農功,勉勵學者,思勤正典,無為百家庸末,致遠必泥。士庶有好學篤道,孝弟忠信,清白異行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敬於父母,不長悌於族黨,悖禮棄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罪之。田疇闢,生業修,禮教設,禁令行,則長吏之能也。人窮匱,農事荒,姦盜起,刑獄煩,下陵上替,禮義不興,斯長吏之否也。若長吏在官公廉,慮不及私,正色直節,不飾名譽者,及身行貪穢,諂黷求容,公節不立,而私門日富者,並謹察之。揚清激濁,舉善彈違,此朕所以垂拱總綱,責成於良二千石也。於戲戒哉!」

秋七月,太山石崩,眾星西流。戊午,〔九〕遣使者侯史光循行天下。己卯,謁崇陽陵。

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伊洛溢,合於河,開倉以振之。詔曰:「雖詔有所欲,及奏得可而於事不便者,皆不可隱情。」

冬十月,吳將施績入江夏,萬郁寇襄陽。〔一0〕遣太尉義陽王望屯龍陂。荊州刺史胡烈擊敗郁。吳將顧容寇鬱林,太守毛炅大破之,斬其交州刺史劉俊、將軍修則。

十一月,吳將丁奉等出芍陂,安東將軍汝陰王駿與義陽王望擊走之。己未,詔王公卿尹及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

十二月,班五條詔書於郡國: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庚寅,帝臨聽訟觀,錄廷尉洛陽獄囚,親平決焉。扶南、林邑各遣使來獻。

五年春正月癸巳,申戒郡國計吏守相令長,務盡地利,禁游食商販。丙申,帝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青龍二見於滎陽。

二月,以雍州隴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梁州之陰平置秦州。〔一一〕辛巳,白龍二見於趙國。青、徐、兗三州水,遣使振恤之。壬寅,以尚書左僕射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衛瓘都督青州諸軍事,東莞王伷鎮東大將軍、都督徐州諸軍事。丁亥,詔曰:「古者歲書群吏之能否,三年而誅賞之。諸令史前後,但簡遣疏劣,而無有勸進,非黜陟之謂也。其條勤能有稱尤異者,歲以為常。吾將議其功勞。」己未,〔一二〕詔蜀相諸葛亮孫京隨才署吏。

夏四月,地震。

五月辛卯朔,鳳皇見于趙國。曲赦交趾、九真、日南五歲刑。

六月,鄴奚官督郭廙上疏陳五事以諫,言甚切直,擢為屯留令。西平人麴路伐登聞鼓,言多祅謗,有司奏棄市。帝曰:「朕之過也。」捨而不問。罷鎮軍將軍,復置左右將軍官。

秋七月,延群公,詢讜言。

九月,有星孛于紫宮。

冬十月丙子,以汲郡太守王宏有政績,賜穀千斛。

十一月,追封諡皇弟兆為城陽哀王,以皇子景度嗣。

十二月,詔州郡舉勇猛秀異之才。

六年春正月丁亥朔,帝臨軒,不設樂。吳將丁奉入渦口,揚州刺史牽弘擊走之。

三月,赦五歲刑已下。

夏四月,白龍二見於東莞。

五月,立壽安亭侯承為南宮王。

六月戊午,秦州刺史胡烈擊叛虜於萬斛堆,力戰,死之。詔遣尚書石鑒行安西將軍、都督秦州諸軍事,與奮威護軍田章討之。

秋七月丁酉,復隴右五郡遇寇害者租賦,不能自存者廩貸之。乙巳,城陽王景度薨。詔曰:「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祕書,寫副。後有其事,輒宜綴集以為常。」丁未,以汝陰王駿為鎮西大將軍、都督雍涼二州諸軍事。

九月,大宛獻汗血馬,焉耆來貢方物。

冬十一月,幸辟雍,行鄉飲酒之禮,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立皇子柬為汝南王。

十二月,吳夏口督、前將軍孫秀帥眾來奔,拜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會稽公。戊辰,復置鎮軍官。

七年春正月丙午,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匈奴帥劉猛叛出塞。

三月,孫皓帥眾趨壽陽,遣大司馬望屯淮北以距之。丙戌,〔一三〕司空、鉅鹿公裴秀薨。癸巳,以中護軍王業為尚書左僕射,高陽王珪為尚書右僕射。孫秀部將何崇帥眾五千人來降。

夏四月,九真太守董元為吳將虞氾所攻,軍敗,死之。北地胡寇金城,涼州刺史牽弘討之。群虜內叛,圍弘於青山,弘軍敗,死之。

五月,立皇子憲為城陽王。雍、涼、秦三州饑,赦其境內殊死以下。

閏月,大雩,太官減膳。詔交趾三郡、南中諸郡,無出今年戶調。

六月,詔公卿以下舉將帥各一人。辛丑,大司馬義陽王望薨。大雨霖,伊、洛、河溢,流居人四千餘家,殺三百餘人,有詔振貸給棺。

秋七月癸酉,以車騎將軍賈充為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吳將陶璜等圍交趾,太守楊稷與鬱林太守毛炅及日南等三郡降於吳。

八月丙戌,以征東大將軍衛瓘為征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丙申,城陽王憲薨。分益州之南中四郡置寧州,曲赦四郡殊死已下。

冬十月丁丑,日有蝕之。

十一月丁巳,衛公姬署薨。

十二月,大雪。罷中領軍,并北軍中候。以光祿大夫鄭袤為司空。

八年春正月,監軍何楨討匈奴劉猛,累破之,左部帥李恪殺猛而降。癸亥,帝耕于藉田。

二月乙亥,禁彫文綺組非法之物。壬辰,太宰、安平王孚薨。詔內外群官舉任邊郡者各三人。帝與右將軍皇甫陶論事,陶與帝爭言,散騎常侍鄭徽表請罪之。帝曰:「讜言謇諤,所望於左右也。人主常以阿媚為患,豈以爭臣為損哉!徽越職妄奏,豈朕之意。」遂免徽官。

夏四月,置後將軍,以備四軍。六月,益州牙門張弘誣其刺史皇甫晏反,殺之,傳首京師。弘坐伏誅,夷三族。壬辰,大赦。丙申,詔復隴右四郡遇寇害者田租。

秋七月,以車騎將軍賈充為司空。

九月,吳西陵督步闡來降,拜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宜都公。吳將陸抗攻闡,遣車騎將軍羊祜帥眾出江陵,荊州刺史楊肇迎闡於西陵,巴東監軍徐胤擊建平以救闡。

冬十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十二月,肇攻抗,不克而還。闡城陷,為抗所禽。

九年春正月辛酉,司空、密陵侯鄭袤薨。

二月癸巳,司徒、樂陵公石苞薨。立安平亭侯隆為安平王。

三月,立皇子祗為東海王。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五月,旱。以太保何曾領司徒。

六月乙未,東海王祗薨。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蝕之。吳將魯淑圍弋陽,征虜將軍王渾擊敗之。罷五官左右中郎將、弘訓太僕、衛尉、大長秋等官。鮮卑寇廣寧,殺略五千人。詔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備六宮,采擇未畢,權禁斷婚姻。

冬十月辛巳,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十一月丁酉,臨宣武觀大閱諸軍,甲辰乃罷。

十年春正月辛亥,帝耕于藉田。

閏月癸酉,太傅、壽光公鄭沖薨。己卯,高陽王珪薨。庚辰,太原王瑰薨。

丁亥,詔曰:「嫡庶之別,所以辨上下,明貴賤。而近世以來,多皆內寵,登妃后之職,亂尊卑之序。自今以後,皆不得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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